本實用新型涉及烹飪用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升降鍋。
背景技術:
火鍋因為它的美味和食用方便,深受廣大消費者的喜愛,其特色為邊煮邊吃,湯物合一。如今,人們通常在聚餐時選擇吃火鍋,但是由于人多可能存在大家喜好的口味不同、或者個別人有忌口的情況,傳統的鴛鴦鍋已經不能滿足所有人的喜好,因此,三分鍋、四分鍋相比而言就可以滿足要求。但是傳統的火鍋需要人工用筷子或勺子從湯里撈出食品,由于吃火鍋時,通常熱氣騰騰,很有可能在撈食品時經常錯撈出火鍋底料,并且一些易熟的食品由于煮的時間太長而未被撈出,造成其營養的流失。
另外,對于油炸食品等,若將不同的食品混炸的話,易熟的撈出時很容易將未熟的也撈出,若未及時撈出,也會出現油炸過度現象。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升降鍋,便于對食品進行分類煮或炸,可及時撈出易熟食品。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升降鍋,包括:鍋體;支架,設于所述鍋體的底部,且與所述鍋體同軸;若干個隔板,設于所述鍋體內,所述隔板與所述鍋體的內側壁形成涮鍋區;若干個提籃,分別一一對應地設于各所述涮鍋區內,且各所述提籃均設有若干個通孔;若干個升降機構,分別與各所述提籃一一對應地設置,所述升降機構包括導管、設有內螺紋的套筒、絲桿和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的輸出軸與所述絲桿傳動連接,所述套筒與所述絲桿螺紋連接,且所述提籃與所述套筒的外側壁固定連接。
若干個隔板將鍋體內分隔成若干個涮鍋區,可在不同的涮鍋區內對食品進行分類煮或炸,可有效避免因個別人忌口的情況,同時,將同類食品或者需要同種口味的食品放置于同一個涮鍋區內,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便于對食品進行分類煮或炸。
升降機構包括套筒、絲桿和驅動裝置,當驅動裝置帶動絲桿進行旋轉時,與絲桿螺紋連接的套筒由于其外側壁與提籃固定連接而不能發生轉動,因此,由于絲桿的轉動,使得套筒沿其軸向向上或向下運動,進而帶動提籃進行向上或者向下運動,當某提籃中的食品煮熟或者炸熟后,開啟驅動裝置,使該提籃上升,可有效避免因食品煮或炸的時間過長而未被撈出,造成其營養的流失。同時,由于各提籃均設有通孔,可有效避免在該提籃在吃火鍋時錯撈出火鍋底料的情況。當將待煮或待炸的食品放置某提籃中后,反向驅動驅動裝置,使該提籃向下運動進入涮鍋內。各部件聯合作用,可有效的控制各提籃的升降,結構簡單、操作方便。
優選地,各所述隔板沿所述鍋體的徑向設置,且相鄰兩個所述隔板與所述鍋體的內側壁形成扇形涮鍋區。
優選地,所述隔板的數量、所述提籃的數量及所述升降機構的數量均為四個。
優選地,各所述隔板沿所述鍋體的內側周向均勻設置。
優選地,各所述提籃的形狀分別一一對應地與各所述涮鍋區的形狀相適配。
優選地,所述鍋體的底部還設有通孔,且沿所述通孔的周向設有擋板,所述支架設有臺階結構,由所述鍋體的底部沿所述通孔伸向所述鍋體的上端,且所述臺階面與所述鍋體的底部貼緊。
優選地,所述支架為不銹鋼方管,各所述升降機構均沿軸向穿過所述支架。
優選地,所述提籃與所述套筒的外側壁之間還設有連接桿。
優選地,各所述驅動裝置均包括電機和減速器。
優選地,還包括控制器和控制面板,所述控制器分別與所述控制面板和各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三維結構示意圖,俯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三維結構示意圖,仰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主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俯視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局部剖視圖。
附圖中,
1 鍋體
2 隔板
3 提籃
31 連接桿
41 驅動裝置
42 絲桿
43 套筒
5 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三維結構示意圖,俯視;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三維結構示意圖,仰視;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主視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俯視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升降鍋的局部剖視圖。如圖1、圖2、圖3、圖4和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升降鍋,包括:鍋體1;支架5,設于所述鍋體1的底部,且與所述鍋體1同軸;若干個隔板2,設于所述鍋體1內,所述隔板2與所述鍋體1的內側壁形成涮鍋區;若干個提籃3,分別一一對應地設于各所述涮鍋區內,且各所述提籃3均設有若干個通孔;若干個升降機構,分別與各所述提籃3一一對應地設置,所述升降機構包括導管、設有內螺紋的套筒43、絲桿42和驅動裝置41,所述驅動裝置41的輸出軸與所述絲桿42傳動連接,所述套筒43與所述絲桿42螺紋連接,且所述提籃3與所述套筒43的外側壁固定連接。
若干個隔板2將鍋體1內分隔成若干個涮鍋區,可在不同的涮鍋區內對食品進行分類煮或炸,可有效避免因個別人忌口的情況,同時,將同類食品或者需要同種口味的食品放置于同一個涮鍋區內,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便于對食品進行分類煮或炸。
升降機構包括套筒43、絲桿42和驅動裝置41,當驅動裝置41帶動絲桿42進行旋轉時,與絲桿42螺紋連接的套筒43由于其外側壁與提籃3固定連接而不能發生轉動,因此,由于絲桿42的轉動,使得套筒43沿其軸向向上或向下運動,進而帶動提籃3進行向上或者向下運動,當某提籃3中的食品煮熟或者炸熟后,開啟驅動裝置41,使該提籃3上升,可有效避免因食品煮或炸的時間過長而未被撈出,造成其營養的流失。同時,由于各提籃3均設有通孔,可有效避免在該提籃3在吃火鍋時錯撈出火鍋底料的情況。當將待煮或待炸的食品放置某提籃3中后,反向驅動驅動裝置41,使該提籃3向下運動進入涮鍋內。各部件聯合作用,可有效的控制各提籃3的升降,結構簡單、操作方便。
在本實施例中,各隔板2沿鍋體1的徑向設置,且相鄰兩個隔板2與鍋體1的內側壁形成扇形涮鍋區,當然,各隔板2的設置也可選用其它格式,如井字格等。
考慮到在吃火鍋時,一桌所用的火鍋味道的種類以及日常所用火鍋的鍋體1的大小,本實施例中將隔板2的數量、提籃3的數量及升降機構的數量均設為四個,且各隔板2均沿鍋體1的內側壁的周向均勻設置,形成四個同樣大小的涮鍋區,較為美觀。當然,由于鍋體1的大小不同,人數不同、口味不同,也可以設有多個隔板2,形成多個涮鍋區,各涮鍋區的大小也可設為不同。
各提籃3分別一一對應地設于各涮鍋區內,提籃3的底面積不能大于涮鍋區的底面積,為使可同時煮或者炸更多的食品,將各提籃3的形狀設為分別一一對應地與各涮鍋區的形狀相適配。
在本實施例中,鍋體1的底部還設有通孔,該通孔可以是圓形、方形等幾何形狀,沿該通孔的周向設有擋板,支架5設有臺階結構,由鍋體1的底部沿通孔伸向鍋體1的上端,且臺階面與鍋體1的底部貼緊,方便使得升降機構從鍋體1的底部伸出,可有效避免漏水。
在本實施例中,將支架5設為不銹鋼方管,可避免其發生銹蝕,保持清潔、美觀,可延長其使用壽命,另外,方管內的空間可供各升降機構穿過,節省空間,使該升降鍋的結構更為規整,各套筒43的上端伸出支架5外與提籃3固定連接。
套筒43可直接與提籃3固定連接,但是由于在煮菜時,提籃3需要浸沒在湯料中,因此,各提籃3均設有連接桿31,各套筒43分別一一對應的與各連接桿31固定連接。
可設有多個開關來控制各升降機構,但為了便于更好的控制各升降機構,不至影響用餐,本實施例中還設有控制器和控制面板,該控制器分別與控制面板和各驅動裝置41電連接,可將該控制面板設于火鍋桌面上,在吃火鍋時,可通過控制面板控制所煮的食品所在的提籃3的升降,方便使用。
各升降機構是通過各自的驅動裝置41驅動絲桿42,絲桿42帶動套筒43,套筒43帶動導管運動,而各驅動裝置41只要其輸出軸可驅動絲桿42轉動即可,在本實施例中,將各驅動裝置41設置為電機,為了便于控制提籃3的提升高度及速度,各驅動裝置41還包括減速器。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豎直”、“水平”、“頂”、“內”、“外”、“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