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展柜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展柜和第二展柜;其中:所述第一展柜包括第一支撐架和第一玻璃展示平臺;所述第二展柜包括第二支撐架和第二玻璃展示平臺;所述第一玻璃展示平臺設置在所述第一支撐架上;所述第二玻璃展示平臺設置在所述第二支撐架上;
所述第一支撐架與所述第二支撐架對接的支撐部位為對接板;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相背離的一側均設置有兩個支撐腿,在對接方向上,兩個支撐腿中,位于所述第一展柜或所述第二展柜的外側的所述支撐腿設置在所述第一支撐架或第二支撐架的另一端與所述另一個所述支撐腿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展柜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玻璃展示平臺和所述第二玻璃展示平臺均為玻璃罩,且位于內側的部位均設置有抽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展柜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玻璃展示平臺和所述第二玻璃展示平臺的側壁設置有照明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展柜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為LED燈條,所述LED燈條布置在所述玻璃罩的內側邊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展柜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腿布置有穿線孔;所述第一支撐架的底面布置有穿線管;
所述穿線孔與所述穿線管形成穿線通道,所述穿線通道用于布設與所述照明裝置電連接的電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展柜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穿線孔的底端為漸擴口,所述漸擴口橫截面積較大的一端位于所述支撐腿的底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展柜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穿線孔的頂端為圓弧出線端,所述圓弧出線端的端口與所述穿線管同軸。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所述的展柜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架的底部設置有第一儲物柜,所述第二支撐架的底部設置有第二儲物柜;
所述第一儲物柜與所述第一支撐架上位于其外側的所述支撐腿之間設置有第一加強板;
所述第二儲物柜與所述第二支撐架上位于其外側的所述支撐腿之間設置有第二加強板。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展柜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玻璃展示平臺和第二玻璃展示平臺均包括鈦金架和設置在鈦金架上的玻璃板,所述第一儲物柜和所述第二儲物柜的外側面板均布置有拉絲鈦金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