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包括面板(1)和作為支撐的支撐腿(2),所述支撐腿(2)上設有凸出于面板(1)上表面的凸出部(21),所述支撐腿(2)的側面并位于凸出部(21)的下方設有內凹的能將面板(1)的邊緣鑲嵌在內的卡槽(2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22)和面板(1)在連接處設有固定二者的榫卯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榫卯結構包括設置在卡槽(22)中內凹的榫槽(221),以及設置在所述面板(1)上凸出的能與榫槽(221)相配合的榫頭(12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1)包括桌面(11)和桌面(11)下方的橫梁(12),所述榫頭(121)設在橫梁(12)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榫槽(221)為T字形,所述榫頭(121)為對應的T形。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21)包覆有金屬套(3)。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套(3)為銅套。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腿(2)為圓柱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新型實木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21)的頭部為半球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