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攪拌杯組件,用于具有加熱裝置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攪拌杯,所述攪拌杯包括具有極限液位的杯體;
電容極片,所述電容極片設置于所述極限液位處;
信號處理板,所述信號處理板設置于所述攪拌杯上,所述信號處理板同時與所述電容極片和所述加熱裝置電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攪拌杯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極限液位包括冷飲液位和熱飲液位,所述冷飲液位位于所述熱飲液位的上方;
所述電容極片包括第一極片和第二極片,所述第一極片設置在所述冷飲液位處,所述第二極片設置在所述熱飲液位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攪拌杯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極片和第二極片之間的距離為1cm~5c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攪拌杯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杯組件還包括警示裝置,所述警示裝置與所述信號處理板電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攪拌杯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容極片設置在所述杯體的外側壁上,或者內置于所述杯體的側壁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攪拌杯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杯還包括把手和把手蓋;
所述把手與所述杯體的側壁固定連接,所述把手蓋包裹所述把手;
所述電容極片設置在所述把手蓋靠近所述杯體的一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攪拌杯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蓋包括手持部和與手持部連接的支撐部;
所述支撐部與所述杯體外側壁抵接;
所述電容極片設置于所述支撐部與所述杯體側壁之間。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攪拌杯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處理板設置于所述把手或者把手蓋上。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攪拌杯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極片設置于所述信號處理板的板面上。
10.一種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控板、加熱裝置和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攪拌杯組件;
所述攪拌杯組件的信號處理板和所述加熱裝置均與所述主控板電連接。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食物料理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加熱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杯體底部的導磁盤,以及與所述導磁盤對應設置的線圈盤;其中,所述線圈盤與所述導磁盤相對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