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底座的支撐結構,尤其是指五星腳的結構。
背景技術:
五星腳架,通常應用在轉椅、辦公椅、儀器或設備上,來作為它們的支撐座。當前的五星腳,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折疊式的,如專利公開號為CN106175222A、CN106175219A的折疊式五星腳,它雖然具有可收折、運輸方便的優點,但結構比較復雜、生產成本高;
另一種是拆裝式的,如專利公開號為203628188U的便于拆裝的五星腳底座,它采用榫卯結構,其雖然結構比較簡單、拆裝比較快速,但因榫頭、T型槽受凸頭、支腳大小所限而使五星腳受力強度稍差,而且在多次拆裝之后容易出現松動而導致存在支腳脫落的潛在風險。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結構更合理、拆裝更方便、生產成本更低的可拆分五星腳架。
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一種可拆分且拆分方便的五星腳架,包括設有中心孔的腳架座、呈放射狀分別設在該腳架座的五個凸頭上的五根支腳,在所述凸頭的正面設有至少一個插口,該插口由兩條平行分隔的邊槽、將這兩條邊槽上端連通的連接槽組成;在所述支腳里端的端面上設有插入安裝到該插口中的插入柱;所述插入柱與該支腳的上表面形成臺階,在位于插口上方的凸頭正面設有貼到該支腳上表面上的凸臺;在所述凸臺的底面和支腳上表面之間設有相扣合在一起的安裝到位鉤扣、鉤槽。
在對上述可拆分且拆分方便的五星腳架的改進方案中,所述插口的邊槽呈扇形、連接槽呈環狀;所述插入柱上表面呈弧形,在所述插入柱上設有弧形的凹槽。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由于它是在腳架座的凸頭正面設置由兩條邊槽和連接槽組成的插口來供支腳的插入柱插入安裝,然后再通過凸臺底面的安裝到位鉤扣與支腳上表面的鉤槽扣合在一起,這樣支腳和腳架座的拆裝非常方便、容易;而且,由兩條邊槽和連接槽組成的插口可以防止它們的晃動、松動的同時,再由鉤扣、鉤槽扣緊防止脫落,使得五星腳架的連接更牢固、可靠,避免了使用過程中發生脫落的存在風險,因此本發明的結構更合理、拆裝方便,生產成本更低。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附圖說明】
圖1 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圖2 是本發明實施例的單個支腳和腳架座之間的安裝示意圖一;
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的單個支腳和腳架座之間的安裝示意圖二;
圖4是本發明實施例的單個支腳和腳架座之間的安裝示意圖三(支腳和腳架座在部分切除后);
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的支腳的立體圖(仰視方向)。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為一種可拆分且拆分方便的五星腳架,如圖1至5所示,包括設有中心孔的腳架座1、呈放射狀分別設在該腳架座1的五個凸頭11上的五根支腳2,在所述凸頭11的正面設有至少一個n型的插口12,該插口12由兩條平行分隔的邊槽121、將這兩條邊槽121上端連通的連接槽122組成;在所述支腳2里端的端面上設有插入安裝到該插口12中的插入柱21,為此插入柱的形狀要與插口相對應才能順利裝入插口中;所述插入柱21與該支腳2的上表面形成臺階22,位于插口12上方的凸頭11正面設有貼到該支腳2上表面上的凸臺13;在所述凸臺13的底面和支腳2上表面之間設有相扣合在一起的安裝到位鉤扣3、鉤槽4,當插入柱21插入到位時,支腳的臺階剛好擋在凸頭的正面、凸臺底部的安裝到位鉤扣3與腳2上表面的鉤槽4剛好扣合在一起;而當要拆下支腳時,往下掰(如下面的弧形插口時)或外往拔(如下面的直插口時)使鉤扣、鉤槽4脫扣后就可以拆分開支腳和腳架座,從上可以看出,支腳和腳架座的拆裝非常方便、容易;而且,由兩條邊槽121和連接槽122組成的插口防止它們的晃動、松動的同時,再由安裝到位鉤扣3、鉤槽4扣緊防止脫落,使得五星腳架的連接更牢固、可靠,避免了使用過程中發生脫落的存在風險,因此本發明的結構更合理、拆裝更方便、生產成本低。
插口可以是直插口,此時,支腳的插入柱對準凸頭11的正面垂直插進去。如圖4、5的本實施例所示,從側面方向,插口是弧形的,此時,在側方向上,邊槽121呈扇形(約90度)、連接槽122呈環狀(在此呈90度環),相應地,插入柱的上表面也跟著呈弧形,在所述插入柱21上設有弧形的凹槽211,這樣才能將插入柱順利裝入到對應的插口中。在安裝時,將插入柱從插口的上端開始插入的同時,使支腳以里端為支點往上擺動,這時插口慢慢滑落到弧形的插口中,直到凸臺13和臺階22擋在一起時完成支腳的安裝。弧形的插口和弧形的插入柱可以進一步防止支腳的脫落和增大支腳的承重受力面積,從而提高了五星腳架的承重能力,也就提高了它的使用壽命。
在本實施例中,凸頭11上的插口有兩個,這兩個插口不相通;相應的,支腳上的插入柱也有兩個(它們之間設有分隔槽23),這樣可進一步提高支腳安裝的可靠性和牢固性;另外,每個凸頭和支腳上的安裝到位鉤扣3、鉤槽4也各有兩個。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即凡依本發明申請專利范圍的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及修飾,皆應屬于本發明的技術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