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1)、支撐架(2)和去核管(3);
所述支撐架(2)安裝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去核管(3)豎直設置在所述底座(1)上方,并穿過所述支撐架(2)的上端,且可相對于所述支撐架(2)上下移動;
所述去核管(3)上端設有按壓部(31),所述按壓部(31)與所述支撐架(2)上端之間通過彈性件(4)連接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去核管(3)上端外周上設有外螺紋,其下端管口邊緣處設置為刃口結構,所述按壓部(31)螺紋連接在所述去核管(3)上端外周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清管柱體(5),所述去核管(3)為上下端均開口的管體,所述清管柱體(5)插接在所述去核管(3)的上端管口內,并可相對于所述去核管(3)上下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管柱體(5)的上端設有用于放置清管柱體(5)全部穿過去核管(3)的止抵塊(5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下端均布有多個支腿(6)。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包括水平設置的長方形的邊框(11)和插板(12),所述邊框(11)中部形成落料孔(111),所述邊框(11)內水平設有插槽(112),所述插板(12)貫穿所述邊框(11)的其中一側并插入所述插槽(112)內,并可沿所述插槽(112)水平移動遮蓋住或打開所述落料孔(111),所述支撐架(2)安裝在所述邊框(11)的上端,所述去核管(3)位于所述落料孔(111)的正上方,多個所述支腿(6)均布在所述邊框(11)的下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邊框(11)下方設有接料盒(7),所述接料盒(7)為上端開口的盒體,其上端內壁具有內螺紋,所述邊框(11)下端設有環臺(113),且所述環臺(113)環設在所述落料孔(111)外,其外周上設有外螺紋,所述接料盒(7)上端螺紋連接在所述環臺(113)外。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2)為L型,其下端豎直安裝在所述底座(1)上,上端水平延伸至所述底座(1)的上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4)為豎向設置的彈簧,且其上下端分別連接按壓部(31)的下端及所述支撐架(2)的上端。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小粒水果去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可拆卸的安裝有限位罩(8),所述限位罩(8)為下端及一側敞口的殼體結構,所述限位罩(8)位于所述去核管(3)下方,且其上端設有供所述去核管(3)通過的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