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地板銷售展示架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具有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地板銷售展示架。
背景技術:
根據展示架特點,設計與之匹配的產品促銷精品展示架,再加上具有創意的logo標牌,使產品醒目的展現在公眾面前,從而加大對產品的宣傳廣告作用,精品展示架可全方位展示出產品的特征,豐富的配件,并且每個組件能夠錄活安裝,多種顏色搭配,專業設計人員精湛設計。
樣品展架的用途十分廣泛,在地板銷售時需要用到地板銷售展示架,但是現有的地板銷售展示架不具有全方位對比的功能,不能夠更好的給顧客帶來對比效果,降低了地板銷售展示架的發明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地板銷售展示架,具備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優點,解決了現有的地板銷售展示架不具有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具有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地板銷售展示架,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頂部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頂部設置有動力箱,所述動力箱的兩側均與固定架內側的頂部固定連接,所述動力箱內腔的頂部固定連接有固定塊,所述固定塊的右側固定連接有電機,所述電機的輸出端從上至下依次套接有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所述動力箱內腔頂部的左側通過第一軸承活動連接有第一活動柱,所述動力箱內腔頂部的右側通過第二軸承活動連接有第二活動柱,所述第一活動柱和第二活動柱的底部均貫穿動力箱的外側并固定連接有第一夾子,所述第一活動柱的表面套接有與第一齒輪配合使用的第三齒輪,所述第三齒輪與第一齒輪通過第一鏈條傳動連接,所述第二活動柱的表面套接有與第二齒輪配合使用的第四齒輪,所述第四齒輪與第二齒輪通過第二鏈條傳動連接,所述底座頂部的兩側均通過第三軸承活動連接有活動桿,兩個所述活動桿位于固定架的內側,所述活動桿的頂部固定連接有與第一夾子配合使用的第二夾子,所述第一夾子與第二夾子之間設置有地板本體。
優選的,所述動力箱的頂部固定連接有頂蓋,且頂蓋底部的橫街面積大于動力箱頂部的橫截面積。
優選的,所述動力箱底部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固定環,且固定環與第一活動柱和第二活動柱配合使用。
優選的,所述動力箱底部的兩側均開設有通孔,且通孔與第一活動柱和第二活動柱配合使用。
優選的,所述底座底部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支腿,且支腿的底部通過轉軸活動連接有移動輪。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發明通過設置底座、固定架、動力箱、固定塊、電機、第一齒輪、第二齒輪、第一活動柱、第二活動柱、第一夾子、第三齒輪、第一鏈條、第四齒輪、第二鏈條、活動桿、第二夾子、地板本體、頂蓋和固定環的配合,解決了現有的地板銷售展示架不具有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問題,該地板銷售展示架具備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優點,能夠更好的給顧客帶來對比的效果,增加了地板銷售展示架的發明性。
2、本發明通過頂蓋的設置,能夠防止灰塵落到地板本體的表面,通過固定環設置,能夠加強第一活動柱和第二活動柱使用時的穩定性,避免了第一活動柱和第二活動柱在使用時出現晃動的現象,通過支腿和移動輪的設置,能夠便于使用者對該地板銷售展示架進行移動。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a的局部放大視圖。
圖中:1底座、2固定架、3動力箱、4固定塊、5電機、6第一齒輪、7第二齒輪、8第一活動柱、9第二活動柱、10第一夾子、11第三齒輪、12第一鏈條、13第四齒輪、14第二鏈條、15活動桿、16第二夾子、17地板本體、18頂蓋、19固定環、20支腿、21移動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一種具有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地板銷售展示架,包括底座1,底座1底部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支腿20,且支腿20的底部通過轉軸活動連接有移動輪21,通過支腿20和移動輪21的設置,能夠便于使用者對該地板銷售展示架進行移動,底座1頂部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固定架2,固定架2的頂部設置有動力箱3,動力箱3的頂部固定連接有頂蓋18,且頂蓋18底部的橫街面積大于動力箱3頂部的橫截面積,通過頂蓋18的設置,能夠防止灰塵落到地板本體17的表面,動力箱3的兩側均與固定架2內側的頂部固定連接,動力箱3內腔的頂部固定連接有固定塊4,固定塊4的右側固定連接有電機5,電機5的輸出端從上至下依次套接有第一齒輪6和第二齒輪7,動力箱3內腔頂部的左側通過第一軸承活動連接有第一活動柱8,動力箱3內腔頂部的右側通過第二軸承活動連接有第二活動柱9,第一活動柱8和第二活動柱9的底部均貫穿動力箱3的外側并固定連接有第一夾子10,動力箱3底部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固定環19,且固定環19與第一活動柱8和第二活動柱9配合使用,通過固定環19設置,能夠加強第一活動柱8和第二活動柱9使用時的穩定性,避免了第一活動柱8和第二活動柱9在使用時出現晃動的現象,動力箱3底部的兩側均開設有通孔,且通孔與第一活動柱8和第二活動柱9配合使用,通過通孔的設置,能夠便于第一活動柱8和第二活動柱9的正常使用,第一活動柱8的表面套接有與第一齒輪6配合使用的第三齒輪11,第三齒輪11與第一齒輪6通過第一鏈條12傳動連接,第二活動柱9的表面套接有與第二齒輪7配合使用的第四齒輪13,第四齒輪13與第二齒輪7通過第二鏈條14傳動連接,底座1頂部的兩側均通過第三軸承活動連接有活動桿15,兩個活動桿15位于固定架2的內側,活動桿15的頂部固定連接有與第一夾子10配合使用的第二夾子16,第一夾子10與第二夾子16之間設置有地板本體17。
使用時,使用者將地板本體17夾在第二夾子16和第一夾子10之間,然后使用外設控制器啟動電機5,電機5的輸出端帶動第二齒輪7和第一齒輪6轉動,通過第二鏈條14和第一鏈條12帶動第三齒輪11和第四齒輪13轉動,使第二活動柱9、第一活動柱8和第一夾子10轉動,同時使地板本體17和第二夾子16轉動,從而達到兩個地板本體17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對比展示的功能。
綜上所述:該具有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地板銷售展示架,通過底座1、固定架2、動力箱3、固定塊4、電機5、第一齒輪6、第二齒輪7、第一活動柱8、第二活動柱9、第一夾子10、第三齒輪11、第一鏈條12、第四齒輪13、第二鏈條14、活動桿15、第二夾子16、地板本體17、頂蓋18和固定環19的配合,解決了現有的地板銷售展示架不具有全方位對比功能的問題。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