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日常用品領域,涉及一種坐具。
背景技術:
座椅、坐凳等坐具是人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座椅具有靠背,在使用者后仰時可以對人體的背部形成支撐,讓使用者感覺舒適,因此使用非常廣泛。
使用座椅時,使用者通常采用前傾、正坐和后仰姿勢中的一種。在伏案工作時,為了方便雙手放置在書桌上,使用者通常會采用前傾的姿勢,即軀干前傾并且腰背部遠離座椅的靠背。此時,靠背無法貼合腰背部,因而無法對腰背部形成支撐,使用者上半身的重量通過脊柱傳遞至盆骨,使得盆骨圍繞坐骨向后旋轉,導致腰椎正常的前突曲度變小、腰椎間的后開角增大,最終導致腰椎間盤突出癥。同時,軀干前傾的姿勢使得人體腰部后突,因此容易造成腰背部肌肉的被動拉伸,最終導致腰肌勞損。
為了防止盆骨后旋,減少腰椎間盤突出癥的發(fā)生,現有技術中出現了一些改進的坐具。例如,跪坐椅(kneelingchair)的坐面被設計為前低后高的形狀,迫使使用者保持腰部挺直的坐姿,使得使用者的盆骨不易發(fā)生后旋;backjoy的坐面形狀與臀部后部貼合,對使用者的臀部后部形成有力支撐,讓使用者腰部基本保持挺直從而防止盆骨后旋。
上述坐具均通過獨特的形狀設計來維持使用者腰部的挺直狀態(tài),但均無法對使用者的腰部形成直接支撐,因此僅能夠避免前傾狀態(tài)下盆骨后旋的問題,而無法解決腰肌勞損的問題。另外,這些坐具僅具有矯正坐姿的作用,使用者難以將坐姿改變?yōu)楹笱鰻顟B(tài),也就無法通過后仰來放松和休息。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無論使用者采用何種坐姿的情況下均能對使用者的腰部形成直接支持從而在防止盆骨后旋的同時避免腰肌勞損的坐具,本發(fā)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坐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坐板,與使用者的臀部相對應;腰板,與使用者的腰部相對應;底板,設置在坐板的下方;支持桿,用于支持腰板,具有與腰板相結合的上端部以及與底板相結合的下端部;移動機構,設置在底板及坐板之間,用于讓坐板相對于底板發(fā)生移動;以及聯(lián)動機構,具有至少與坐板相結合的結合單元以及與支持桿相配合的配合單元,其中,當使用者前傾時,移動機構讓坐板相對于底板發(fā)生前移,聯(lián)動機構通過結合單元和配合單元帶動支持桿向前旋轉,從而使得腰板相應地發(fā)生前擺運動;當使用者后仰時,腰板發(fā)生后擺運動,使得支持桿向后旋轉,聯(lián)動機構通過配合單元和結合單元聯(lián)動移動機構讓坐板相對于底板發(fā)生后移。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結合單元還與底板相結合,該結合單元包括設置在坐板的下表面的第一齒條、與第一齒條相對應地設置在底板上表面的第二齒條、同時與第一齒條和第二齒條相嚙合的齒輪以及與齒輪同軸的齒輪傳動軸,配合單元包括與支持桿相壓接的壓輪及與壓輪同軸的壓輪傳動軸,齒輪傳動軸與壓輪傳動軸同軸剛性連接,或者平行地非同軸剛性連接。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結合單元的數量為兩個,分別位于支持桿的兩側,兩個結合單元中的齒輪分別固定在齒輪傳動軸的兩個端部上。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支持桿上設置有與壓輪相壓接的壓塊部。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壓塊部上與壓輪相接觸部分的切向平面與坐板的移動方向具有一定夾角。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聯(lián)動機構為與坐板固定連接的推桿,該推桿的底端部為與坐板結合的結合單元,頂端部為與支持桿相壓接的配合單元。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配合單元還包括設置在推桿的頂端部的推桿壓輪。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聯(lián)動機構為連桿,連桿的一端為與坐板鉸接的結合單元,另一端為與支持桿鉸接的配合單元。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還包括:限制機構,用于對坐板及底板在上下方向上的距離進行限制。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限制機構包括限距件,該限距件設置在坐板和底板的其中一個上,限距件的頂部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大于根部在前后方向上的寬度,坐板和底板中的另一個上設有與限距件的頂部相配合的凹槽,該凹槽的開口部寬度小于底部寬度并且小于限距件的頂部的寬度,限距件的頂部容納在凹槽內。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限距件為限距突起或限距螺釘。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腰板通過具有至少一個自由度的鉸接機構可旋轉地連接在支持桿上。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鉸接機構包括:第一鉸接部,設置在支持桿和腰板的其中一個上;能夠與第一鉸接部發(fā)生相對旋轉的第二鉸接部,設置在支持桿和腰板中的另一個上;以及兩端分別與第一鉸接部和第二鉸接部相連接的彈性元件,用于提供旋轉方向的回復力。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鉸接機構為球鉸機構,第一鉸接部為球形連接件,第二鉸接部為球碗,球形連接件嵌合在球碗內。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彈性件為彈簧絲或彈簧片。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坐板的上表面從靠近支持桿的一側到遠離支持桿的一側向下傾斜,其傾斜角為0°~30°。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移動機構包括多個設置在底板上表面的滑輪,坐板下表面上設置有分別與滑輪對應的滑輪導槽,滑輪分別嵌合在滑輪導槽內。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滑輪的數量為四個,分別位于底板的四個角部。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還包括:緩沖機構,用于對坐板相對于底板的移動進行緩沖。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緩沖機構包括至少一個阻尼器,該阻尼器的一端固定在坐板和底板的其中一個上,另一端抵接在坐板和底板中的另一個上。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還包括:軟墊,覆蓋在坐板及腰板上。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還包括:至少一根支撐腿,用于對坐具進行支撐。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還包括:延長桿,一端與支持桿連接;靠背,設置在延長桿上,與使用者的背部相對應;以及頭枕,設置在延長桿上,與使用者的頭部相對應。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延長桿與支持桿一體成型。
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還可以具有這樣的技術特征,其中,延長桿與支持桿之間為轉動連接。
發(fā)明作用與效果
根據本發(fā)明提供的坐具,由于移動機構能夠在使用者前傾時讓坐板相對于底板前移,聯(lián)動機構能夠在坐板前移時使腰板發(fā)生前擺運動,因此在使用者前傾時也能夠通過腰板對使用者的腰部提供足夠的支撐,避免前傾狀態(tài)下發(fā)生盆骨后旋問題的同時還能夠防止腰肌疲勞。
由于使用者后仰時,腰板能夠發(fā)生后擺運動,聯(lián)動機構及移動機構能夠隨之讓坐板相對于底板發(fā)生后移,因此本發(fā)明的坐具讓使用者將坐姿改變?yōu)楹笱鲂菹r仍能得到腰部支撐,避免盆骨的過度后旋。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具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具的爆炸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鉸接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板下表面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聯(lián)動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具的兩種狀態(tài)示意圖;
圖8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的坐具結構側視圖;
圖9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三的坐具結構側視圖;
圖10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四的底板與坐板展開結構示意圖;
圖1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五的坐具結構示意圖;
圖1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六的坐具的側視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以及實施例來說明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具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具的側視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具的爆炸結構示意圖。
如圖1、圖2及圖3所示,坐具100包括坐板1、腰板2、底板3、支持桿4、移動機構5、聯(lián)動機構6以及限制機構7。
在本實施例中,坐具100采用與坐墊近似的形式,使用時需先放置在其他坐具(例如座椅或坐凳)上,然后可供使用者就坐。
坐板1與使用者的臀部相對應,當使用者就坐時,該坐板1承托使用者的臀部。
腰板2與使用者的腰部相對應,當使用者就坐時,該腰板2對使用者的腰部形成支持。由于腰板2位于坐板1的一側位置處,因此此時使用者面朝遠離腰板2的方向。以下描述中,前方均指使用者面朝的方向,后方均指使用者背對的方向。
底板3設置在坐板1的下方。放置在其他坐具上時,該底板3與其他坐具接觸,并且與其他坐具不發(fā)生相對運動。
在本實施例中,坐板1的上表面為相對于底板3傾斜的斜面。當底板3水平放置時,坐板1的上表面從后方至前方向下傾斜,其傾斜角為15°。
支持桿4的上端部通過鉸接機構8與腰板2相結合,下端部通過旋轉軸41鉸接在底板3上。另外,支持桿4的下端部后側向外突出,形成一個壓塊部42。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鉸接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如圖4所示,鉸接機構8包括第一鉸接部81、第二鉸接部82和彈性元件83。
第一鉸接部81設置在支持桿4的上端部,第二鉸接部82設置在腰板2的中部,第一鉸接部81與第二鉸接部82之間可相對旋轉,使得鉸接機構8具有至少一個自由度。
在本實施例中,鉸接機構8為球鉸機構,第一鉸接部81為球形連接件,第二鉸接部82為球碗。球形連接件嵌合在球碗內,使得本實施例的鉸接機構8具有三個自由度。
彈性元件83的兩端分別與第一鉸接部81和第二鉸接部82相連接,用于提供旋轉方向的回復力。當腰板2受到外力影響(例如,使用者腰部壓在腰板2上,產生迫使腰板2轉動的力)時,該彈性元件83受力并發(fā)生扭曲,使得腰板2隨外力發(fā)生一定程度的轉動。外力撤去后,彈性元件83復位,使得腰板2回到初始位置。這樣的彈性鉸接結構不僅使得腰板2在不使用時保持一定位置,讓使用者就坐時更容易貼合至使用者的腰部,還使得腰板2能夠適應使用者的不同姿勢,在不同的情況下始終保持貼合。
在本實施例中,彈性元件83為彈簧絲或彈簧片。
移動機構5設置在底板3及坐板1之間,用于讓坐板1相對于底板3發(fā)生移動。在本實施例中,移動機構5為四個設置在底板3上表面的滑輪51,分別位于底板3的四個角部位置。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板下表面結構示意圖。
如2及圖5所示,坐板1的下表面上設置有四個滑輪導槽11,每個滑輪導槽11均沿前后方向延伸。滑輪51與滑輪導槽11一一對應,并分別嵌合在滑輪導槽11內。由此,坐板1能夠通過移動機構5相對于底板3向前或向后移動。
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聯(lián)動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如2及圖6所示,聯(lián)動機構6具有結合單元61以及配合單元62,其中結合單元61至少與坐板1相結合,配合單元62與支持桿4相配合。
在本實施例中,結合單元61的數量為兩個,分別位于支持桿4的兩側。每個結合單元61均包括第一齒條611、第二齒條612、齒輪613以及齒輪傳動軸。
第一齒條611固定在坐板1的下表面,第二齒條612固定在底板3的上表面并且與第一齒條611的位置相對應。齒輪613位于第一齒條611和第二齒條612之間,并且同時與第一齒條611和第二齒條612相嚙合。齒輪傳動軸與齒輪613固定連接,并且與齒輪613同軸。
配合單元62包括壓輪622以及壓輪傳動軸。
壓輪622設置在壓輪傳動軸上,該壓輪622與壓塊部42相壓接,并可在壓塊部42的表面上滑動或滾動。該壓塊部42的表面為具有特定形狀的曲形面,并且該壓塊部42與相接觸部分的切向平面與前后方向(即坐板1的移動方向)具有一定夾角,使得壓輪622沿著前后方向移動并推動壓塊部42時能夠在壓塊部42上形成一個沿著前后方向的分力,讓壓塊部42前后移動,進而帶動支持桿4向前或向后轉動。相應地,支持桿42向前或向后轉動時,壓塊部42也在壓輪622上形成一個沿著前后方向的分力,使得壓輪622沿前后方向移動。
在本實施例中,壓輪傳動軸與齒輪轉動軸同軸剛性連接并且一體成型,形成一個傳動軸621。也就是說,該傳動軸621同時起到了壓輪傳動軸和齒輪轉動軸的作用,其兩端分別固定在兩個齒輪613上,而壓輪622則設置在傳動軸621的中部位置處。
限制機構7包括限距件71以及限距蓋板72,用于對坐板1和底板3在上下方向之間的距離進行限制,從而防止坐板1與底板3脫離。
如圖2所示,限距件71為大頭螺釘,其一端具有螺釘頭,另一端具有螺紋部。坐板1上設置有與限距件71的螺紋部相配合的螺紋通孔12,限距件71通過螺紋連接固定在坐板1上。此時,限距件71的螺釘頭遠離坐板1,相當于限距件71的頂部,而螺紋部則固定在坐板1上,相當于限距件71的根部。
底板3上設置有與限距件71相配合的凹槽31。該凹槽31沿著坐板1的移動方向延伸,其開口部寬度小于底部寬度并且小于限距件71的頂部的寬度。
限距件71的頂部(即螺釘頭)容納在凹槽31內,由于該凹槽31的開口部寬度小于限距件71的頂部寬度,因此限距件71在能夠隨著坐板1移動的同時不會從凹槽31內脫出,限制了坐板1和底板3在上下方向之間的距離。
如圖3及圖5所示,坐板1的后側位置具有向后延伸的坐板延伸部13。限距蓋板72的底端固定在底板3上,該限距蓋板72的內部設有容納部,用于容納坐板延伸部13,進一步使坐板1與底板3在上下方向上不會發(fā)生脫離。
在本實施例中,坐板延伸部13上還設置有加強筋131,用于對坐板延伸部13進行加強。
本實施例中,坐板1和底板3之間還設有緩沖機構9,該緩沖機構9包括一個阻尼器91。阻尼器91的一端固定在底板3上,另一端抵接在限距件71上,在坐板1相對于底板3發(fā)生前后移動時,該阻尼器91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阻力,防止坐板1移動過急或發(fā)生碰撞。
下面結合附圖說明本實施例的坐具100的原理。
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的坐具的兩種狀態(tài)示意圖。
其中,圖7(a)為使用者采取前傾坐姿時坐具100的狀態(tài)示意圖,圖7(b)為使用者采取后仰坐姿時坐具100的狀態(tài)示意圖。
如圖7(a)所示,當使用者伏案工作時,其上半身前傾,腰部及背部均向前移動,使得使用者的重心前移(從臀部位置處移動至大腿位置處)。
由于坐板1的上表面為傾斜面,因此使用者重心前移就導致使用者的臀部產生一個作用于坐板1上表面處并且方向朝向前方的分力。由于坐具100被放置到其他坐具上以后,底板3就不再發(fā)生移動,因此前述的朝向前方的分力將驅動坐板1通過移動機構5前移。然后,坐板1的前移帶動第一齒條611前移,使得齒輪613在該第一齒條611的帶動下旋轉,進一步帶動傳動軸621隨著齒輪611的旋轉而向前移動。此時,壓輪622推動壓塊部42,使得支持桿4向前轉動,進而帶動腰板2相應地發(fā)生前擺運動(即,整體向前移動的同時向前傾斜一定角度)。
由于使用者上半身前傾后,其腰部也發(fā)生前擺運動,因此腰板2的上述前擺運動使得腰板2能夠繼續(xù)貼合使用者的腰部。
使用者上半身前傾結束后,由于坐板1的上表面為傾斜面,因此使用者的臀部將始終對坐板1的上表面產生一個向前的分力。根據上述聯(lián)動機構6的作用過程可知,該分力將使腰板2產生前擺運動的趨勢,但由于腰板2已經貼合在使用者的腰部,而使用者的腰部是不再繼續(xù)運動的,因此腰板2實際上不能發(fā)生前擺運動,而是向腰部持續(xù)施加向前的推力。這樣的推力就形成了腰板2對腰部的支撐力,讓使用者感覺腰部始終被腰板頂住,既不會發(fā)生盆骨后旋,也不容易感覺到腰肌疲勞。
如圖7(b)所示,當使用者不需要伏案工作而讓上半身后仰時,其腰部向后推動腰板2,形成向后的推力。當該推力克服了腰板2的向前的推力時就讓腰板2發(fā)生后擺運動,從而使得支持桿4向后轉動。此時,壓塊部42壓迫壓輪622,使得傳動軸621向后移動,帶動兩個齒輪613轉動,進一步帶動上齒條611向后移動,其結果是使得坐板1通過移動機構5向后移動,讓使用者的臀部也向后移動一定距離。
由于使用者的上半身后仰,且臀部向后移動了一定距離,因此使用者的后背能夠接觸座椅200的椅背,能夠采用背部靠在椅背上的姿勢進行放松和休息。同時,由于坐板1的上表面為傾斜面,在該狀態(tài)下使用者的重力仍然將產生一個向前的分力。與前傾動作結束后的狀態(tài)類似,該分力將使腰板2產生前擺運動的趨勢,并使得腰板2向腰部持續(xù)施加向前的推力,從而形成了腰板2對腰部的支撐力,讓使用者感覺腰部始終被腰板頂住。
類似地,當使用者正坐時,其重力也會產生上述向前的分力,從而讓腰板2對腰部形成支撐。
實施例作用與效果
根據本實施例提供的坐具,由于移動機構能夠在使用者前傾時讓坐板相對于底板前移,聯(lián)動機構能夠在坐板前移時使腰板發(fā)生前擺運動,因此在使用者前傾時也能夠通過腰板對使用者的腰部提供足夠的支撐,避免前傾狀態(tài)下發(fā)生盆骨后旋問題的同時還能夠防止腰肌疲勞。
由于使用者后仰時,腰板能夠發(fā)生后擺運動,聯(lián)動機構及移動機構能夠隨之讓坐板相對于底板發(fā)生后移,因此本發(fā)明的坐具讓使用者將坐姿改變?yōu)楹笱鲂菹r仍能得到腰部支撐,避免盆骨的過度后旋。
本實施例中,聯(lián)動機構的結合單元采用齒輪、齒條及齒輪傳動軸的形式,配合單元采用壓輪傳動軸及壓輪的形式,因此在帶動支持桿轉動時,能夠讓該轉動更為平滑穩(wěn)定,讓使用者感覺舒適。
本實施例的坐板為傾斜面,使得使用者自身重力在坐板上形成一個向前的分力。該分力不僅能夠在使用者變換坐姿時驅動聯(lián)動機構及移動機構來讓坐板及腰板發(fā)生相應的運動,從而讓腰板始終貼合腰部,還能夠在使用者維持一定坐姿(包括前傾、正坐及后仰)時讓腰板產生向前的推力,讓使用者的腰部始終被有力地支撐住,能夠更好地避免盆骨后旋及腰肌疲勞的問題。
本實施例中,移動機構采用設置在底板四個角部的滑輪,因此讓坐板相對于底板的運動更為穩(wěn)定?;喎謩e嵌合在滑輪導槽內,且滑輪導槽沿前后方向延伸,因此能夠防止坐板相對于底板發(fā)生左右方向的移動。
限制機構能夠對坐板與底板在上下方向上的距離進行限制,因此本實施例的坐具不會發(fā)生松脫,可以隨意地拿起放下從而能夠放置在任意位置。本實施例的限制機構采用了限距件與蓋板兩種結構,因此能在兩個不同位置進行限制,使得坐具被拿起時受力均勻,不易損壞。
本實施例的鉸接機構具有彈性元件,因此能夠使得腰板在使用者就坐時更容易貼合至腰部,并且在使用者不同姿勢的情況下都能保持貼合。
<實施例二>
在本實施例二中,對于與實施例一相同的結構,給予相同的符號并省略相同的說明。
圖8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的坐具結構側視圖。
如圖8所示,實施例二的坐具200中,聯(lián)動機構6采用連桿形式。即,聯(lián)動機構6為一根連桿,其一端鉸接在坐板1上,另一端鉸接在支持桿4上。該聯(lián)動機構6中,與坐板1鉸接的一端相當于結合單元,與支持桿4鉸接的一端相當于配合單元。
當坐板1因向前的分力而前移時,該坐板1直接通過聯(lián)動機構6帶動支持桿4向前轉動;相應地,當支持桿4因腰板2的后擺運動而向后轉動時,該支持桿4也直接通過聯(lián)動機構6帶動坐板1后移。
實施例作用與效果
本實施例中,聯(lián)動機構采用比實施例一結構更簡單的連桿形式,這種連桿形式也能夠實現坐板與支持桿的聯(lián)動,進而實現腰板的聯(lián)動。
與實施例一的聯(lián)動機構相比,本實施例的聯(lián)動機構聯(lián)動的平滑效果及使用者的舒適程度有一定欠缺,但部件更少、連接關系更簡單,因而容易制造,相對地成本較低。
<實施例三>
在本實施例三中,對于與實施例一相同的結構,給予相同的符號并省略相同的說明。
圖9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三的坐具結構側視圖。
如圖9所示,實施例三的坐具300中,聯(lián)動機構6采用推桿形式。即,聯(lián)動機構6為一根推桿,其底端部固定在坐板1上,頂端部具有壓接在支持桿4后側的推桿壓輪63。
該聯(lián)動機構6中,固定在坐板1上一端相當于結合單元,與支持桿4壓接的一端相當于配合單元。
當坐板1因向前的分力而前移時,該坐板1帶動聯(lián)動機構6前移,推桿壓輪63推動支持桿4向前轉動。
當支持桿4因腰板2的后擺運動而向后轉動時,該支持桿4推動推桿壓輪,使聯(lián)動機構6后移,從而帶動坐板1后移。
實施例作用與效果
本實施例中,聯(lián)動機構采用比實施例一結構更簡單的推桿形式,這種推桿形式也能夠實現坐板與支持桿的聯(lián)動,進而實現腰板的聯(lián)動。
與實施例一的聯(lián)動機構相比,本實施例的聯(lián)動機構聯(lián)動的平滑效果及使用者的舒適程度有一定欠缺,但效果好于實施例二。相應地,本實施例的聯(lián)動機構制造成本低于實施例一,但高于實施例二。
<實施例四>
在本實施例四中,對于與實施例一相同的結構,給予相同的符號并省略相同的說明。
圖10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四的底板與坐板展開結構示意圖。
如圖10所示,在本實施例中,限距件71的數量為兩個,分別分布在坐板1的前端兩側;凹槽31的數量也為兩個,分別與限距件71相對應地設置在底板3的前端兩側。
兩個限距件71均為限制突起,從前后方向看時,該限制突起呈l形的鉤狀,其根部固定在坐板1上,鉤部(相當于頂部)容納在凹槽31內。
另外,在本實施例中,緩沖機構9包括兩個阻尼器91。底板3的兩側還各設有一個阻尼器導槽92,坐板1下表面兩側對應地設有阻尼器擋塊93。阻尼器91容納分別容納在阻尼器導槽92內,其一端固定在阻尼器導槽92的內壁上,另一端抵接阻尼器擋塊93。
實施例作用與效果
在本實施例中,兩個限距件分別設置在坐板的前端兩側,因此與實施例一相比,本實施例的限制機構能在三個位置上進行限制,使得坐具被拿起時受力更加均勻。
本實施例中,兩個阻尼器分別設置在底板的兩側,因此其所提供的緩沖力也更為均勻,讓使用者感受更加舒適。
<實施例五>
在本實施例五中,對于與實施例一相同的結構,給予相同的符號并省略相同的說明。
圖1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五的坐具結構示意圖。
如圖11所示,實施例五的坐具500還具有一個軟墊501,該軟墊501覆蓋在坐板1及腰板2上,采用通常的海綿墊等柔性材料制成,使得使用者就坐時接觸部位均為柔軟材料,感覺更為舒適。
<實施例六>
在本實施例六中,對于與實施例一相同的結構,給予相同的符號并省略相同的說明。
圖1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六的坐具的側視結構圖。
如圖12所示,實施例六的坐具600還具有軟墊601、支撐腿602、延長桿603、靠背604和頭枕605。
支撐腿602設置在底板3的下表面上,用于對坐具600整體進行支撐。該支撐腿602的下端還設有多個移動輪,用于讓坐具600整體移動。
延長桿603與支持桿4連接,該延長桿603上設有與使用者背部對應的靠背604和與使用者頭部對應的頭枕605。
在本實施例中,延長桿603與支持桿4一體成型,形成一根整體桿狀。該延長桿603也可以與支持桿4轉動連接,通過旋鈕、卡扣等方式進行固定。
上述結構使得本實施例的坐具600呈現座椅形式,可以作為一個座椅單獨使用而無需放置在其他坐具上。
上述實施例僅用于舉例說明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本發(fā)明的坐具不限于上述實施例描述的范圍。
上述實施例中,齒輪傳動軸和壓輪傳動軸同軸剛性連接并且一體成型,形成一根整體的傳動軸。但在本發(fā)明中,該兩個轉動軸也可以僅僅同軸剛性連接而不用一體成型,甚至可以非同軸地剛性連接,只要二者相互平行即可起到傳動的作用。
上述實施例中,移動機構采用四個滑輪的形式,但在本發(fā)明中,移動機構也可以采用其他讓坐板能夠相對于底板移動的形式,例如分別設置在坐板和底板上并且相互嵌合的滑軌,或是類似于軸承的形式(即坐板和底板分別設置相互對應且相互嵌合的導軌,導軌中設置滾珠)。
在采用上述相互嵌合的移動機構時,還可以省去限制機構。因為上述移動機構使得坐板與底板固定在一起,所以不需要額外的限制機構來將坐板限制在底板上方。
另外,上述實施例中,限制機構均采用了限距件與蓋板配合的方式。但是,也可以在前后不同位置設置多個限距件及其配合的凹槽,從而省去蓋板。
上述實施例中,坐板傾斜的角度為15°。但在本發(fā)明中,該角度可以是0°~30°之間的任意角度。
當坐板傾斜的角度為0°時,由于使用者前傾時其重力不再產生向前的分力,因此使用者此時需要移動臀部來帶動坐板前移,這樣的形式也能夠實現聯(lián)動作用,但與實施例相比,由于需要使用者主動地施力,因此舒適度相對低一些。
當坐板傾斜的角度大于30°時,一方面,過于傾斜的坐板會讓使用者產生滑落感而導致舒適度下降,另一方面,使用者的重力所產生的向前的分力將會較大,容易讓腰板向前的推力過強而進一步讓使用者感到不適。
上述實施例的鉸接機構中,第一鉸接部設置在支持桿的上端部,第二鉸接部設置在腰板的中部。但是,在本發(fā)明中,該第一鉸接部和第二鉸接部的設置位置也可以反過來,即,第一鉸接部設置在腰板上、第二鉸接部設置在支持桿上。
類似地,實施例中的限距件均設置在坐板上,與限距件相配合的凹槽均設置在底板上;緩沖機構中的阻尼器的一端固定在底板上,另一端抵接在設置于坐板上的限距件或阻尼器擋塊上。但在本發(fā)明中,這些設置位置均可以對應地反過來。即,限距件也可以設置在底板上,凹槽也可以設置在坐板上;阻尼器也可以一端固定在坐板上,另一端抵接在設置于底板上的限距件或阻尼器擋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