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不斷推進,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不斷發展,經濟的全球化,知識經濟的出現,信息時代的到來,老百姓的自我保護意識逐漸增強,采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益成為重要手段。律師也成為越來越熱門的職業,律師正常工作中會經常制定或簽訂各種各樣的合同,因此,一些重要文件、合同等資料需要進行紙質存儲、備份等工作。相關重要信息需要存儲并且需要方便查找,但是,由于重要資料種類多,數量大,存儲起來比較混亂。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合理、使用方便,存儲空間較大,使用方便,實用性強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5]—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體,在支架主體上部拐角處固定連接有L形掛鉤,在支架主體上鉸接有若干個擺放臺,擺放臺位于L形掛鉤的下方,支架主體的下部與文件柜固定連接;所述文件柜包括若干個抽拉盒和若干個筆筒。通過L形掛鉤可以將支架主體懸掛在任何想懸掛的地方,方便使用。筆筒方便文具用品的存放,更加節省有限的桌面空間。
[0006]優選的是,所述擺放臺通過鉸接件鉸接在支架主體上。擺放臺可以實現折疊打開。
[0007]上述任一方案優選的是,所述擺放臺之間的距離大于擺放臺的寬度。當某個擺放臺不需要使用時,可以把其折疊起來,節省空間。
[0008]上述任一方案優選的是,所述擺放臺包括左擺放臺和右擺放臺,左擺放臺和右擺放臺以支架主體為中心對稱設置。
[0009]上述任一方案優選的是,所述左擺放臺和右擺放臺的數量均為兩個以上。
[0010]上述任一方案優選的是,所述抽拉盒的外側設置有拉手,便于將抽拉盒拉開。
[0011 ]上述任一方案優選的是,所述抽拉盒包括左抽拉盒和右抽拉盒,左抽拉盒和右抽拉盒以支架主體為中心對稱設置。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選擇把比較重要的文件存放左抽拉盒還是右抽拉盒。
[0012]上述任一方案優選的是,所述左擺放臺和右擺放臺的數量均為兩個以上。
[0013]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支架主體上部拐角處的L形掛鉤可以將支架主體整體懸空掛起,挪動使用方便。支架主體上鉸接的擺放臺和支架主體下部的文件柜軍事用來存文件資料,可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等級進行分配放置位置,條理清晰,使用方便。文件柜上的筆筒方便文具用品的存放,更加節省有限的桌面空間。擺放臺通過鉸接件鉸接在支架主體上,且相鄰擺放臺之間的距離大于擺放臺的寬度,可實現折疊和打開兩種功能的兩側還設有多個擺放臺,當某個擺放臺不需要使用時,可將其折疊起來節省空間。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使用方便,存儲空間較大,使用方便,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圖1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0016]圖中:1、支架主體,2、L形掛鉤,3、擺放臺,31、左擺放臺,32、右擺放臺,4、文件柜,
5、筆筒,6、抽拉盒,61、左抽拉盒,62、右抽拉盒,7、拉手,8、鉸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8]如圖1-2所示,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體I,在支架主體I上部拐角處固定連接有L形掛鉤2,在支架主體I上鉸接有若干個擺放臺3,使用時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選擇文件資料儲存的位置。擺放臺3位于L形掛鉤2的下方,支架主體I的下部與文件柜4固定連接;所述文件柜4包括若干個抽拉盒6和若干個筆筒5。通過L形掛鉤可以將支架主體懸掛在任何想懸掛的地方,位置也可以隨時挪動,方便使用。
[0019]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優化的技術方案,所述擺放臺3通過鉸接件8鉸接在支架主體I上。擺放臺可以實現折疊打開。
[0020]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優化的技術方案,所述擺放臺3之間的距離大于擺放臺3的寬度。當某個擺放臺不需要使用時,可以把其折疊起來,節省空間。
[0021]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優化的技術方案,所述擺放臺3包括左擺放臺31和右擺放臺32,左擺放臺31和右擺放臺32以支架主體I為中心對稱設置。
[0022]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優化的技術方案,所述左擺放臺31和右擺放臺32的數量均為兩個以上。
[0023]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優化的技術方案,所述抽拉盒6的外側設置有拉手7,便于將抽拉盒拉開。
[0024]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優化的技術方案,所述抽拉盒6包括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以支架主體I為中心對稱設置。可以根據自身需要,選擇把比較重要的文件存放左抽拉盒61還是右抽拉盒62。
[0025]本實用新型進一步優化的技術方案,所述左擺放臺61和右擺放臺62的數量均為兩個以上。
[0026]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體(I),其特征在于,在支架主體(I)上部拐角處固定連接有L形掛鉤(2),在支架主體(I)上鉸接有若干個擺放臺(3),擺放臺(3)位于L形掛鉤(2)的下方,支架主體(I)的下部與文件柜(4)固定連接;所述文件柜(4)包括若干個抽拉盒(6 )和若干個筆筒(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擺放臺(3)通過鉸接件(8 )鉸接在支架主體(I)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擺放臺(3)之間的距離大于擺放臺(3)的寬度。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擺放臺(3)包括左擺放臺(31)和右擺放臺(32),左擺放臺(31)和右擺放臺(32)以支架主體(I)為中心對稱設置。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擺放臺(31)和右擺放臺(32)的數量均為兩個以上。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盒(6)的外側設置有拉手(7)。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拉盒(6)包括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以支架主體(I)為中心對稱設置。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抽拉盒(61)和右抽拉盒(62)的數量均為兩個以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包括支架主體(1),在支架主體(1)上部拐角處固定連接有L形掛鉤(2),在支架主體(1)上鉸接有若干個擺放臺(3),擺放臺(3)位于L形掛鉤(2)的下方,支架主體(1)的下部與文件柜(4)固定連接;所述文件柜(4)包括若干個抽拉盒(6)和若干個筆筒(5)。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使用方便,存儲空間較大,使用方便,實用性強的一種律師用多功能辦公用品架。
【IPC分類】A47B63/00
【公開號】CN205180789
【申請號】CN201520901892
【發明人】杜愛霞
【申請人】中原工學院
【公開日】2016年4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