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噴嘴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紫外裝置和套管;所述套管包括至少兩層套設的管體;
位于最外層的所述管體上設有進水口,位于最內層的所述管體上設有噴嘴;或者,位于最外層的所述管體上設有噴嘴,位于最內層的所述管體上設有進水口;
最內層的所述管體的內部及相鄰兩層所述管體之間均形成有水通道,相鄰兩個所述水通道之間通過設于該兩個水通道之間的管體部分上的過水口連通,各所述水通道的進水端和出水端錯位設置而使各所述水通道連通成迂回的噴水通道;所述紫外裝置用于發出紫外光照射所述噴水通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嘴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裝置設于所述噴水通道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嘴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套管上至少對應于兩個水通道之間的管體部分為透紫外光部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嘴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殼體,所述套管設于所述殼體內,且所述殼體上設有對應于所述噴嘴和所述進水口的開口;所述套管為透紫外光部件,所述殼體內側設有用于朝向所述套管反射紫外線的反光件。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噴嘴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蓋板和第二蓋板,所述套管的一端與所述第一蓋板的密封連接,所述套管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蓋板的密封連接,且所述第二蓋板上設有與所述進水口或所述噴嘴對應的開口,所述紫外裝置為設于所述第一蓋板和/或所述第二蓋板上的紫外LED模組。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噴嘴機構,其特征在于:各所述管體的一端均與所述第一蓋板密封連接,另一端均與所述第二蓋板密封連接,且多個所述水通道內設有所述紫外LED模組。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噴嘴機構,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套管最外層的管體的一端與所述第一蓋板密封連接,且余下各所述管體靠近所述第一蓋板的一端相互密封連接,各所述管體遠離所述第一蓋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二蓋板密封連接;所述第一蓋板靠近所述第二蓋板的一側上設有所述紫外LED模組,所述紫外LED模組具有多個紫外LED燈。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噴嘴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LED模組包括設于所述第一蓋板或所述第二蓋板上的金屬底座、與所述金屬底座密封連接的用于透紫外光的第三蓋板,及設于所述金屬底座和所述第三蓋板圍合而成的密閉空間內的紫外LED燈。
9.馬桶,包括用于潔身的沖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沖淋裝置包括控制器和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噴嘴機構,所述紫外裝置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上或所述噴嘴機構的進水通道上設有開關閥,所述開關閥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沖淋裝置還包括與所述進水口接通的進水管及接入所述進水管的過濾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器包括濾芯和用于檢測所述濾芯損耗程度的濾芯檢測器,所述濾芯檢測器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沖淋裝置還包括用于檢測所述紫外裝置是否工作異常的紫外檢測器,所述紫外檢測器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馬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沖淋裝置還包括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的驅動裝置,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所述驅動裝置驅動所述噴嘴機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