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土木組合樁結構,包括內樁身,其特征在于:內樁身外側設有限位臺,限位臺下半部分直徑大于上半部分直徑,限位臺與內樁身之間通過鋼筋連接條連接,鋼筋連接條兩端分別固定在限位臺上,限位臺外側設有混凝土結構層,混凝土結構層與限位臺之間預留有間隙,混凝土結構層、限位臺及內樁身頂部均與一頂板連接,頂板可拆卸連接在混凝土結構層、限位臺及內樁身上,其外側設有護層,護層包覆頂板設置,其與頂板之間通過連接件連接,混凝土結構層、限位臺及內樁身底部均與一樁尖連接,樁尖設置在混凝土結構層、限位臺及內樁身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組合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護層采用抗氧化材料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組合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為鋼結構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組合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為鋼釘。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組合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樁身采用鋼混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組合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樁尖表面包覆有抗腐蝕材料層。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土木組合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樁尖可拆卸連接在內樁身與混凝土結構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