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專利涉及一種混凝土施工臺車,具體涉及一種小跨度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
背景技術:
地下洞室巖錨梁混凝土通常采用鋼管搭設承重排架,然后加工三角型鋼支撐架、底模、外側整體大模板,用模板背架(圍柃)、雙拉條進行模板加固的方法進行施工,采用這種方法,施工準備周期長(排架搭設、驗收、拆除、模板加工),材料及人工成本投入較大,滿足不了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的,而且采用上述施工方法施工存在著不安全隱患,安全系數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地下洞室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該臺車可以有效降低人工、材料成本投入,減少施工準備時間,且具有結構簡單、操作快捷、安全可靠的特點。
為了實現上述的技術特征,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地下洞室小跨度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它包括型鋼支撐構架,所述型鋼支撐構架的底部安裝有自動行走裝置,所述自動行走裝置與軌道相配合,共同構成軌道行走裝置,所述軌道固定在地基的墊板上,所述型鋼支撐構架的頂部兩側面設置有整體鋼模板,所述整體鋼模板通過液壓支撐系統與型鋼支撐構架相連。
所述型鋼支撐構架上從底部到頂部安裝有爬梯,所述爬梯的側面安裝有安全防護欄,所述整體鋼模板所在的位置安裝有操作平臺。
所述型鋼支撐構架的中部兩側面安裝有頂撐,所述頂撐采用螺桿伸縮機構,所述頂撐與洞室內壁相配合。
所述整體鋼模板采用整體式結構。
所述型鋼支撐構架采用桁架結構。
本實用新型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可以提前在洞外進行各部件的加工,然后運至施工現場進行快速組裝,以減少現場準備時間。
2、根據資源投入,該實用新型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可以滿足同時進行上、下游側巖錨梁混凝土的施工或只進行單側巖錨梁的施工。
3、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通過軌道及自動行走裝置至達澆筑倉位。
4、該實用新型巖錨梁混凝土施工臺車自帶巖錨梁整體鋼模板,通過壓液裝置進行立模和拆模。減少了模板安裝、固定、拆除的時間。節約了模板安裝機械使用及模板加固費用。
5、在該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上布置有操作平臺,可以很便捷的進行底模與下拐點以下邊墻間空隙的補縫。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正視圖(澆筑狀態)。
圖2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正視圖(脫模后)。
圖中:型鋼支撐構架1、整體鋼模板2、液壓支撐系統3、頂撐4、安全防護欄5、自動行走裝置6、軌道7、爬梯8、操作平臺9。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做進一步的說明。
參見圖1-2,一種地下洞室小跨度巖錨梁混凝土快速施工臺車,它包括型鋼支撐構架1,所述型鋼支撐構架1的底部安裝有自動行走裝置6,所述自動行走裝置6與軌道7相配合,共同構成軌道行走裝置,所述軌道7固定在地基的墊板上,所述型鋼支撐構架1的頂部兩側面設置有整體鋼模板2,所述整體鋼模板2通過液壓支撐系統3與型鋼支撐構架1相連。
進一步的,所述型鋼支撐構架1上從底部到頂部安裝有爬梯8,所述爬梯8的側面安裝有安全防護欄5,所述整體鋼模板2所在的位置安裝有操作平臺9。便于工人進行補縫,調校模板。
進一步的,所述型鋼支撐構架1的中部兩側面安裝有頂撐4,所述頂撐4采用螺桿伸縮機構,所述頂撐4與洞室內壁相配合。臺車就位進行巖錨梁混凝土施工時,將頂撐4伸頂至上、下游邊墻。臺車行走時,將頂撐收縮回來。
進一步的,所述整體鋼模板2采用整體式結構。采用整體結構提高了澆筑的質量和形體尺寸精度。
進一步的,所述型鋼支撐構架1采用桁架結構。采用桁架結構增加了整個型鋼支撐構架1的強度,保證了作業的安全性。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過程和工作原理為:
1、先夯實軌道基礎,然后沿軌道中心線鋪設枕木及臺車運行軌道7,軌道鋪設完成后,將含有自動行走裝置6的臺車底部結構放置于軌道上進行上部結構的組裝,先進行型剛支撐構架1的安裝,最后依次進行爬梯8、安全防護欄5、操作平臺9、液壓支撐系統3、整體鋼模板2、頂撐4的安裝;
2、臺車組裝完成并對各部件檢查保養后對臺車上的巖錨梁整體鋼模板2涂刷脫模劑,然后通過自動行走裝置6移動至已完成巖錨梁鋼筋綁扎的倉位,將頂撐4伸出頂至上、下游邊墻;
3、通過液壓支撐系統3將整體鋼模板2伸至巖錨梁外側設計形體線。并用全站儀對模板安裝進行校核調整,以確保模板安裝就位的精度;
4、人工通過操作平臺9對巖錨梁底模外緣與下拐點以下邊墻間的縫隙用木模板進行補縫;
5、取得開倉澆筑許可后進行巖錨梁混凝土的澆筑;
6、巖錨梁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后液壓支撐系統3完成脫模,收回下部頂撐4,移動至下個巖錨梁混凝土待澆倉位。
上述的實施例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而不應視為對于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方案,包括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方案中技術特征的等同替換方案為保護范圍。即在此范圍內的等同替換改進,也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