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人防工程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易清洗的人防水箱。
背景技術:
人防水箱作為生活飲用水、中水處理、消防用水及其他用水儲水設施,廣泛適用于工礦、企事業單位、住宅、賓館、飯店等建筑,可根據其使用需要及用途設計其體積。人防水箱在使用過程中,作為一個長期的儲水媒介,市政自來水中含有的泥沙等污物極易蓄積在人防水箱內部,污物蓄積過多,人防水箱的排水速度極易受到影響,影響人防水箱的正常使用,另外污物也會加速水箱內部細菌滋生,影響儲水質量。現有的人防水箱均為一個中空立方體,其上并未設置清洗裝置,人防水箱的清洗非常不方便,因此,有必要對現有技術進行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了一種清洗非常方便的人防水箱。
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易清洗的人防水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體、支撐板、箱蓋、電機、進水管、排水管、攪拌軸,所述箱體的內側下部焊接有漏斗狀的隔板,所述隔板、箱體的下部之間形成中空腔體,所述隔板、箱體的中部及上部之間形成儲水腔體,所述隔板的底部形成排水口,所述支撐板位于中空腔體內部,所述支撐板的一端固定于隔板上并且其另一端固定于箱體上,所述箱蓋扣合于所述箱體的頂部,所述電機固定于所述箱蓋上,所述攪拌軸設置于儲水腔體內并且其上端與電機相連,所述攪拌軸的下端焊接有攪拌葉片,所述進水管與儲水腔體連通,所述排水管與排水口連通。
所述箱體的底部焊接有支撐底腳。
所述支撐底腳呈L形。
所述隔板位于中空腔體的側面上固定有隔板加強筋。
所述箱體的側壁及底部均固定有箱體加強筋。
所述箱蓋貼合箱體的一側固定有密封圈。
所述箱蓋的兩端設置有箱蓋固定板,所述箱體的兩端設置有與箱蓋固定板貼合的箱體固定板,所述箱蓋固定板的下端設置有固定螺栓,所述箱體固定板上設置有通孔,所述固定螺栓的下端穿過通孔與螺母鎖緊。
所述攪拌葉片傾斜焊接于攪拌軸的下端,所述攪拌葉片與攪拌軸的夾角為銳角。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1、本實用新型在水箱上增設了電機,在水箱內部增加了攪拌軸,通過電機帶動攪拌軸對儲水腔體內部的水進行攪拌,使蓄積的污物在水攪拌過程中從儲水腔體內脫離,并通過排水口排出,清洗非常方便;
2、隔板呈漏斗狀,使儲水腔體的下端形成漏斗結構,排水、排污徹底;
3、支撐板對隔板起到支撐作用,并配合隔板加強筋的使用,隔板不易變形,承重能力強;
4、攪拌葉片的設置,增大攪拌軸的攪拌面積,提高攪拌力度;
5、箱體加強筋的設置,箱體不易變形,承重能力強;
6、密封圈的設置,提高箱蓋、箱體密封性能;
7、箱蓋、箱體的兩端通過固定螺栓、螺母緊固在一起,防止電機工作過程因震動引起箱蓋脫落或偏移,使用更加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中,1-箱體,2-支撐板,3-箱蓋,4-電機,5-進水管,6-排水管,7-隔板,8-中空腔體,9-儲水腔體,10-排水口,11-攪拌軸,12-攪拌葉片,13-支撐底腳,14-隔板加強筋,15-箱體加強筋,16-密封圈,17-箱蓋固定板,18-箱體固定板,19-固定螺栓,20-通孔,21-螺母。
實施例
如圖1所示,一種易清洗的人防水箱,包括箱體1、支撐板2、箱蓋3、電機4、進水管5、排水管6、攪拌軸11,箱體1的內側下部焊接有漏斗狀的隔板7,隔板7、箱體1的下部之間形成中空腔體8,隔板7、箱體1的中部及上部之間形成儲水腔體9,隔板7的底部形成排水口10,支撐板2位于中空腔體8內部,支撐板2的一端固定于隔板7上并且其另一端固定于箱體1上,箱蓋3扣合于箱體1的頂部,電機4固定于箱蓋3上,攪拌軸11設置于儲水腔體9內并且其上端與電機4相連,攪拌軸11的下端焊接有攪拌葉片12,進水管5與儲水腔體9連通,排水管6與排水口10連通。
箱體1的底部焊接有支撐底腳13。
支撐底腳13呈L形。
隔板7位于中空腔體8的側面上固定有隔板加強筋14。
箱體1的側壁及底部均固定有箱體加強筋15。
箱蓋3貼合箱體1的一側固定有密封圈16。
箱蓋3的兩端設置有箱蓋固定板17,箱體1的兩端設置有與箱蓋固定板17貼合的箱體固定板18,箱蓋固定板17的下端設置有固定螺栓19,箱體固定板18上設置有通孔20,固定螺栓19的下端穿過通孔20與螺母21鎖緊。
攪拌葉片12傾斜焊接于攪拌軸11的下端,攪拌葉片12與攪拌軸11的夾角為銳角。
在制作過程中,先焊接箱體1的側壁,然后在箱體的內部焊接帶有隔板加強筋14的隔板7,隔板7焊接完畢后,將支撐板2的一端固定于隔板7上并且另一端固定于箱體1上,也可采用焊接方式,最后在將箱體1的底壁與側壁焊接在一起,箱體1的底壁上預留通孔與隔板7的排水口10焊接在一起,然后焊接箱體加強筋15、支撐底腳13,將電機4、攪拌軸11與箱蓋3組裝在一起,最后連接進水管5、排水管6即可。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1個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