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土木建筑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豎向變截面地下連續墻與主體結構結合的圍護結構。
背景技術:
深厚軟土地層含水量高、滲透系數小、抗剪強度低,在該地質條件下進行基坑工程的施工,難度非常高,具有很大的風險性。基坑施工常用的圍護型式主要有地下連續墻、鉆孔灌注樁、鋼板樁、SMW工法、水泥土攪拌樁和復合土釘墻,其中地下連續墻圍護結構由于墻體剛度大,抗滲性能好,在深厚軟土地層的深基坑工程中應用非常廣泛,其他圍護結構型式大多應用于開挖深度較淺的基坑。目前,軟土地層中修建地鐵明挖區間時,也采用等截面的地下連續墻作為圍護結構,但與主體結構分離(見圖1),不分擔主體結構上的豎向荷載。
其優點是:施工便利,施工質量易于控制;豎向荷載完全由主體結構承擔,受力明確,計算分析簡單。
其缺點是:地下連續墻不承受豎向荷載,浪費了地下連續墻的豎向承載能力。而在軟土地層中,通常在主體結構下方設置樁基,以控制主體結構沉降,工程造價高。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常規等截面地下連續墻與主體結構豎向受力分離,不承擔主體結構豎向荷載,造成地下連續墻豎向承載力浪費,而主體結構為減小沉降又設置基礎樁的不足,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豎向變截面地下連續墻與主體結構結合的圍護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豎向變截面地下連續墻與主體結構結合的圍護結構,其包括地下連續墻以及主體結構,所述地下連續墻中間位置橫向設置混凝土墊層,所述主體結構的底部與混凝土墊層接觸,所述地下連續墻位于混凝土墊層上方的部分設有第一墻體和第二墻體,所述第一墻體位于第二墻體上方,且第一墻體的的厚度小于第二墻體的厚度,所述主體結構上方兩側向外伸出并且卡設在第一墻體和第二墻體的連接處。
第一墻體的高度l1大于第二墻體的高度l2。
第一墻體和第二墻體一體式結構。
所述第一墻體的內徑大于第二墻體的內徑。
主體結構的上方突出的高度小于下方未突出的部位的高度。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將地下連續墻與主體結構緊密結合,充分利用地下連續墻豎向承載能力,使其地下連續墻分擔主體結構豎向荷載,降低主體結構基礎上的荷載,優化基礎設計,省去基礎樁,降低工程成本。
其具有以下優點:
(1)可充分發揮地下連續墻豎向承載能力,使地下連續墻分擔主體結構的豎向荷載,降低主體結構基礎上的荷載,進而控制主體結構沉降。
(2)可避免在軟土地層中設置基樁來控制主體結構沉降,降低工程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等截面地下連續墻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變截面地下連續墻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主體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地下連續墻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針對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2、圖3和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豎向變截面地下連續墻與主體結構結合的圍護結構,其包括地下連續墻2以及主體結構1,所述地下連續墻中間位置橫向設置混凝土墊層,所述主體結構的底部與混凝土墊層4接觸,所述地下連續墻位于混凝土墊層上方的部分設有第一墻體和第二墻體,所述第一墻體位于第二墻體上方,且第一墻體的的厚度小于第二墻體的厚度,所述主體結構上方兩側向外伸出并且卡設在第一墻體和第二墻體的連接處3。
第一墻體的高度l1大于第二墻體的高度l2,混凝土墊層以上的高度為l0,混凝土墊層以下的高度為l4,該高度可以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設置,第一墻體和第二墻體一體式結構。所述第一墻體的內徑大于第二墻體的內徑,主體結構的上方突出的高度小于下方未突出的部位的高度。剛好可以將主體結構卡在第一墻體和第二墻體的連接處。
變截面地下連續墻厚度沿著豎向變化,從墻頂往下,AB段采用厚度為d1的地下連續墻,從BD段采用厚度為d2的地下連續墻;d1<d2,厚度差δ=d2-d1。主體結構尺寸也在地下連續墻變截面B處變化,B點以上主體結構(主體結構上部)寬度比B點以下主體結構(主體結構下部)寬度增加2δ。這種結構,主體結構上部可將豎向荷載通過B點接觸面傳遞給地下連續墻。主體結構上部豎向荷載包括結構自重、上覆土層荷載等,這些荷載將由地下連續墻分擔,顯著減小了主體結構下部承受的豎向荷載,進而降低主體結構基礎上的荷載,不再需要通過設置基樁來控制主體結構沉降。
實施例不應視為對實用新型的限制,但任何基于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改進,都應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