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領域,特指一種淺海灘涂轉測平臺。
背景技術:
淺海灘涂大面積的陸域形成施工過程中,測量工作在施工中起到非常重要的控制作用。但面對固定的導線點,以及非常大的測量區域面積,測量設備往往要在距離導線點較遠的區域工作,影響測量結果的精準度,且灘涂海域地質為淤泥,穩定性差,受施工影響,不具備建立導線點的條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淺海灘涂轉測平臺,解決現有技術中采用較遠區域設置測量設備而影響測量結果的精確度和灘涂穩定性差不宜建立導線點的問題。
實現上述目的的技術方案是: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淺海灘涂轉測平臺,包括:
插設于灘涂的支撐柱,所述支撐柱穿過灘涂的淤泥層并插入位于所述淤泥層之下的卵石持力層;以及
固定連接于所述支撐柱頂部的平臺板。
利用支撐柱打入至卵石持力層,以提供穩固的支撐,再利用該支撐柱鋪設平臺板,提供了轉測平臺,實現了將導線點轉入施工區域,覆蓋整個測量區域,減少測量施工區域與導線點的距離,從而提高測量結果的精準度。
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支撐柱插入所述卵石持力層的長度大于等于1.5倍所述支撐柱的直徑。
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支撐柱為預應力混凝土管樁。
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支撐柱為三個,三個支撐柱對應的布設于三角形的三個角部。
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進一步改進在于,相鄰兩個支撐柱的頂部之間連接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之上鋪設連接所述平臺板。
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進一步改進在于,還包括填設于所述灘涂之上的海砂回填層,所述海砂回填層包覆部分位于所述灘涂之上的支撐柱。
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進一步改進在于,所述支撐柱的頂面距所述海砂回填層頂面的距離大于等于50cm。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剖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俯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中省去平臺板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淺海灘涂轉測平臺,設置于灘涂區域,用于將導線點轉入施工區域內,覆蓋整個測量區域,減少測量施工區域與導線點間的距離,從而提高測量結果的精準度。采用將支撐柱打入到灘涂內的卵石持力層,以提供穩固的支撐,解決灘涂由于淤泥層帶來的穩定性差而不具備建立導線點的條件的問題。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進行說明。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包括支撐柱21和平臺板22,支撐柱21插設于灘涂10內,該支撐柱21穿過灘涂10的淤泥層11并插入位于淤泥層11之下的卵石持力層12內,以確保支撐柱21的支撐牢固穩定。平臺板22固定連接于支撐柱21的頂部,該平臺板22作為測量平臺,在平臺板22的中部設置測量點221,并記錄該測量點位標記。
支撐柱21插入到卵石持力層12內的長度大于等于1.5倍支撐柱21的直徑。本實用新型的支撐柱21采用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即PHC管樁,直徑采用40cm,這樣支撐柱21插入卵石持力層21內的長度大于等于60cm。以保證支撐柱21的支撐穩定性。
如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方式,支撐柱21采用三個,三個支撐柱21對應的布設于三角形的三個角部,較佳地,采用三個支撐柱按等邊三角形布設。相鄰的兩個支撐柱21間的距離為1米,相鄰的兩個支撐柱21之間連接有連接桿23,結合圖2和圖1所示,在連接桿23之上鋪設連接平臺板22,該平臺板22鋪設于連接桿23之上并與連接桿23固定連接。連接桿23采用角鋼,平臺板22采用鋼板,鋼板的尺寸為1000mm*1000mm*50mm。角鋼與支撐柱21頂部焊接并連成整體,一起作為鋼板的支撐,該鋼板焊接固定于角鋼之上。鋼板即作為轉測平臺的臺面,鋼板的中心位置記錄測量點位標記。
本實用新型的淺海灘涂轉測平臺還包括填設于灘涂10之上的海砂回填層13,該海砂回填層13位于淤泥層11之上,海砂回填層13包覆部分位于灘涂10之上的支撐柱21,該支撐柱21的頂面距海砂回填層13頂面的距離大于等于50cm。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施工過程進行說明。
借助灘涂海域中修建的臨時便道,將設備及管樁運至需要設置的地點,管樁打入卵石持力層穩定后,樁頂由角鐵焊接相連,將鋼板水平焊制在鋼管樁樁頂的角鋼上,測量時配合移動爬梯到平臺進行測量。
本實用新型淺海灘涂轉測平臺的有益效果為:
利用支撐柱打入至卵石持力層,以提供穩固的支撐,再利用該支撐柱鋪設平臺板,提供了轉測平臺,實現了將導線點轉入施工區域,覆蓋整個測量區域,減少測量施工區域與導線點的距離,從而提高測量結果的精準度。
以上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中普通技術人員可根據上述說明對本實用新型做出種種變化例。因而,實施例中的某些細節不應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本實用新型將以所附權利要求書界定的范圍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