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包括活動板、距離感應器、電子標語牌、控制面板,所述活動板上方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上設置有遮擋罩,所述遮擋罩上設置有警報器,所述遮擋罩下方設置有警示牌,所述警示牌上設置有所述距離感應器,所述警示牌側邊設置有所述電子標語牌,所述電子標語牌下方設置有所述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設置有調節按鍵。有益效果在于:該道路警示裝置在雨天和霧天可以感應與路人的距離,擋在危險范圍之內時,將會發出警報提醒路人,并且控制面板可以控制電子標語牌的亮度,方便路人觀看。
【專利說明】
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道路警示裝置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于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紅線以外部分),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市政工程施工一般涉及到道路交通,需要在道路上擺放警示牌,但是現在的警示牌僅僅設有標志,不適用于夜晚、雨天、霧天的使用,給行人造成不便甚至危險。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
[0004]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
[0005]—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包括活動板、距離感應器、電子標語牌、控制面板,所述活動板上方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上設置有遮擋罩,所述遮擋罩上設置有警報器,所述遮擋罩下方設置有警示牌,所述警示牌上設置有所述距離感應器,所述警示牌側邊設置有所述電子標語牌,所述電子標語牌下方設置有所述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設置有調節按鍵。
[0006]上述結構中,所述活動板可以與所述支架呈一定的角度,保證警示裝置的穩定性,所述活動板在下雨天可以與地面固定,使用方便,在霧天當有車輛經過,所述距離感應器感應距離在設置的危險范圍之內時,所述警報器將會發出警報提醒車輛繞行,有效的保證了路人的安全。
[0007]為了進一步提高期使用效果,所述支架與所述活動板相連接,所述遮擋罩用螺釘與所述支架相連接。
[0008]為了進一步提高期使用效果,所述警報器用螺釘與所述遮擋罩相連接,所述警示牌與所述距離感應器相連接。
[0009]為了進一步提高期使用效果,所述電子標語牌與所述控制面板相連接,所述控制面板與所述調節按鍵相連接。
[0010]有益效果在于:該道路警示裝置在雨天和霧天可以感應與路人的距離,擋在危險范圍之內時,將會發出警報提醒路人,并且控制面板可以控制電子標語牌的亮度,方便路人觀看。
【附圖說明】
[0011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2]1、活動板;2、支架;3、距離感應器;4、警示牌;5、警報器;6、遮擋罩;7、電子標語牌;8、控制面板;9、調節按鍵。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4]如圖1所示,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包括活動板1、距離感應器3、電子標語牌7、控制面板8,活動板I上方設置有支架2,活動板I可以調節與支架2的角度,使支架2更加穩定,支架2可以支撐上部裝置,支架2上設置有遮擋罩6,遮擋罩6可以為警示牌4遮擋陽光、雨水,保護警示裝置的電路,遮擋罩6上設置有警報器5,當路人在危險范圍之內時,警報器5將會發生警報,提醒路人注意安全,遮擋罩6下方設置有警示牌4,警示牌4上設置有警示標志,警示牌4上設置有距離感應器3,距離感應器3可以在雨天和霧天自動感應與路人的距離,警示牌4側邊設置有電子標語牌7,電子標語牌7利用單片機原理發出閃爍的標語,方便路人看到,電子標語牌7下方設置有控制面板8,控制面板8可以控制電子標語牌7功能,控制面板8上設置有調節按鍵9,調節按鍵9可以控制電子標語牌7的亮度。
[0015]上述結構中,活動板I可以與支架2呈一定的角度,保證警示裝置的穩定性,活動板I在下雨天可以與地面固定,使用方便,在霧天當有車輛經過,距離感應器3感應距離在設置的危險范圍之內時,警報器5將會發出警報提醒車輛繞行,有效的保證了路人的安全。
[0016]為了進一步提高期使用效果,支架2與活動板I相連接,遮擋罩6用螺釘與支架2相連接,警報器5用螺釘與遮擋罩6相連接,警示牌4與距離感應器3相連接,電子標語牌7與控制面板8相連接,控制面板8與調節按鍵9相連接。
[0017]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活動板、距離感應器、電子標語牌、控制面板,所述活動板上方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上設置有遮擋罩,所述遮擋罩上設置有警報器,所述遮擋罩下方設置有警示牌,所述警示牌上設置有所述距離感應器,所述警示牌側邊設置有所述電子標語牌,所述電子標語牌下方設置有所述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設置有調節按鍵。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與所述活動板相連接,所述遮擋罩用螺釘與所述支架相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報器用螺釘與所述遮擋罩相連接,所述警示牌與所述距離感應器相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市政工程用道路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標語牌與所述控制面板相連接,所述控制面板與所述調節按鍵相連接。
【文檔編號】E01F9/688GK205711838SQ201620650674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7日
【發明人】羅鳴, 羅一鳴
【申請人】羅鳴, 羅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