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速欄桿機,包括預設在電子收費系統車道口處的感應線路、箱體、箱體外部的欄桿、安裝在箱體中的機架以及電路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有一電機安裝在機架內,主動臂機構與電機相連,主動臂機構又連接到連桿機構;機架上端架設一旋轉軸,旋轉軸的兩端穿過機架上端,并且其中一端穿出到箱體外,欄桿與旋轉軸的這一端相連;一個從動臂機構設于旋轉軸中間,旋轉軸從從動臂機構穿過;兩個拉簧壓板分別固定在機架兩側,拉簧上短軸穿過從動臂機構,拉簧下長軸與拉簧上短軸通過拉簧相連,并且拉簧下長軸與兩個拉簧壓板下端相連;位于機架下方的變頻器連接在箱體上;配電盤與箱體固定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欄桿機,其特征在于:欄桿通過龍爪與旋轉軸所述的一端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快速欄桿機,其特征在于:旋轉軸另一端與兩個外曲連柄相連,兩個外曲連柄又與兩個內曲連柄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欄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拉簧上短軸和拉簧下長軸均與旋轉軸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欄桿機,其特征在于:機架上固定安有限位支架機構,緩沖平鍵安裝在限位支架機構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欄桿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路控制系統包括變頻器,以及配電盤上設置的控制器、空氣開關、兩個車檢器和端子排;電路控制系統各設備間使用導線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欄桿機,其特征在于:在機架頂部蓋有內蓋;箱體上扣有機帽,通過兩個機帽壓板與箱體相連;箱體側面安有門;箱體通過機箱壓板與地面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