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外把手的內部設置有迎賓燈(10),該迎賓燈(10)由車身控制模塊或單獨控制模塊控制開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外把手包括外把手本體(30)和安裝到該外把手本體(30)上的手柄殼體(31),所述外把手本體(30)上還形成有供所述迎賓燈(10)的光源射出的透光孔(1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外把手還包括用于安裝所述迎賓燈(10)的安裝座(12),所述安裝座(12)上設置有用于傳導和發散所述迎賓燈(10)的光源的導光罩(13),且該導光罩(13)穿過所述透光孔(11)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迎賓燈(10)安裝在所述外把手本體(30)兩端的圓角處,所述安裝座(12)包括安裝殼體(120)和設置在該安裝殼體(120)外側壁上的安裝板(121),所述迎賓燈(10)嵌裝在所述安裝殼體(120)內,所述導光罩(13)設置在所述安裝殼體(120)的頂壁上,且該頂壁形成為朝向內側凹陷的圓弧面(122),所述安裝板(121)通過緊固件安裝到所述汽車外把手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迎賓燈(10)為LED燈,所述安裝殼體(120)內嵌裝有和所述LED燈電連接的電路板(14),且所述電路板(14)上連接有第一線束(141),以及位于該第一線束(141)末端的第一插接件(142),該第一插接件(142)連接到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或單獨控制模塊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外把手上還安裝有用于檢測智能鑰匙的信號的傳感器(40),所述傳感器(40)上連接有第二線束(41)以及位于該第二線束(41)末端的第二插接件(42),該第二插接件(42)連接到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或單獨控制模塊上,并且所述第一線束(141)和第二線束(41)通過一個線束卡扣(50)固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外把手上還安裝有用于檢測智能鑰匙的信號的傳感器(40),該傳感器(40)和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或單獨控制模塊電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或單獨控制模塊設置有計時器。
9.根據權利要求1或7所述的汽車外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外把手的內部還設置有光線傳感器,所述光線傳感器和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或單獨控制模塊控制開關電連接。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外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