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作為直接驅動器的電子整流電動機的手持式工具機。
背景技術:
從現有技術中已知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具有電子整流電動機的角磨機。這種手持式工具機以不同的大小和功率級別存在。該設計常常難以構型,因為尤其構件的幾何形狀大小及要裝入的質量導致人體工程學上不利于操作的手持式工具機。
技術實現要素:
與此相對,根據本發明的具有獨立權利要求1特征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優化設計的符合人體工程學的、可操作性的和用戶友好性的優點。
有利地,手持式工具機具有電子整流電動機。電子整流電動機設置成用于驅動加工工具。在電子整流電動機中,借助電子裝置進行整流。由此,電子整流電動機比借助碳刷進行整流的電動機具有更長的使用壽命和更高的效率。通過省去碳刷,電子整流電動機的磨損是小的。
電子整流電動機驅動手持式工具機的加工工具。當電子整流電動機直接驅動手持式工具機的加工工具時,是特別有利的。“直接”在這里尤其應理解為,電子整流電動機與加工工具在沒有中間連接傳統傳動裝置的情況下連接。由此在磨損最小化時實現了高效率。由此,手持式工具機中的安裝空間適合接收能夠輸出大轉矩并因此在省去傳動裝置的情況下作為直接驅動器工作的電動機。手持式工具機的加工工具具有直徑d工具。
當電子整流電動機具有外直徑d電動機且電子整流電動機的外直徑d電動機與加工工具的直徑d工具之比最大為0.42,特別是最大為0.39,優選最大為0.32時,得到特別符合人體工程學的手持式工具機。
有利地,電子整流電動機具有轉速n,其中,電子整流電動機的轉速n與加工工具的直徑d工具之比最大為28.5rpm/mm。
在一個有利的實施方式中,電子整流電動機具有高度h電動機,其中,高度h電動機在存在傳感器元件的情況下包括由該傳感器元件預給定的尺寸。如果不存在傳感器元件,那么高度h電動機僅由電動機的尺寸來限界。其中,電子整流電動機的高度h電動機與加工工具的直徑d工具之比最大為0.36,特別是最大為0.30,優選最大為0.22。
有利地,比例(d工具-d電動機)/n=1mm·min/50,特別1mm·min/40,優選1mm·min/22。
如果電子整流電動機是外轉子式電動機,那么可以產生大轉矩。
如果手持式工具機具有電網接頭導線,那么可以有利地實現高功率級別。
如果手持式工具機構造成蓄電池驅動的手持式工具機,那么可以靈活地操作手持式工具機。
所述優點尤其也適用于將手持式工具機構造成角磨機的情況。
附圖說明
在附圖中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實施例。在本發明重要的參數及其相互關系的認知中,專業人員在設計新型手持式工具機時將會相應地組合對于其手持式工具機類型重要的、在從屬權利要求中所述的參數和比例。
在附圖中示出:
圖1根據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的實施例;
圖2根據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的第二實施例。
具體實施方式
根據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10在圖1中構造成角磨機。但根據本發明同樣能夠實現其它手持式工具機。
這類手持式工具機10具有電動機驅動器12、第一殼體部分14和第二殼體部分16。電動機驅動器12布置在第一殼體部分14中。在本實施例中,電動機驅動器12實施成驅動電動機軸18的電子整流電動機12。第二殼體部分16構造成手柄并且沿背離第一殼體部分14的方向延伸。在另一構造類型中,手柄也可連接到第二殼體部分16上。電動機軸18在工具主軸20中延伸,加工工具22固定在該工具主軸20上。但也可考慮,電動機軸18通過離合器與工具主軸20連接。加工工具22可旋轉地由電子整流電動機12驅動。加工工具22可以是砂輪盤、切割盤或者拋光盤。在本實施例中,加工工具22具有直徑d工具。
用于為電子整流電動機12通電的電子裝置24布置在第二殼體部分16中。然而也可考慮,電子裝置24布置在第一殼體部分14中或者布置在自己的殼體部分中。
電子整流電動機12具有外直徑d電動機。通過電子整流電動機12的外直徑d電動機與加工工具22的直徑d工具之比最大為0.42,特別是最大為0.39,優選最大為0.32,實現了手持式工具機10在操作方面的優化設計。在該范圍中,手持式工具機在電子整流電動機的尺寸、重量和重心方面是優化設計的。對于操作者來說,從人體工程學的角度來看這意味著高度的用戶友好性。
通過電子整流電動機12的轉速n與加工工具22的直徑d工具之比優選最大為28.5rpm/mm,實現了手持式工具機10的另一符合人體工程學的良好設計方案。在該值的情況下,手持式工具機在電子整流電動機的功率方面是優化設計的。
電子整流電動機12的另一幾何形狀尺寸通過高度h電動機限定。高度h電動機在存在傳感器元件50的情況下包含由傳感器元件50預給定的尺寸。如果不存在傳感器元件50,那么高度h電動機僅由電動機的尺寸限界。
電子整流電動機12的高度h電動機與加工工具22的直徑d工具之比最大為0.36,特別是最大為0.30,優選最大為0.22。在該范圍中,手持式工具機在尺寸和重量方面是優化設計的。對于操作者來說,從符合人體工程學的角度來看,這意味著高度的用戶友好性。比例(d工具-d電動機)/n理想地為1mm·min/50,特別為1mm·min/40,優選為1mm·min/22。
在圖1的實施例中,電子整流電動機12是外轉子式電動機。在這類電動機中,承載導電線圈的定子由轉子包圍。電磁場由布置在轉子中的永磁鐵產生。轉子固定在電動機軸18上,而定子布置在定子支架上。
然而也可考慮,電子整流電動機12實施成內轉子式電動機。在內轉子式電動機中,承載導電線圈的定子位于電動機殼體24上。承載永磁鐵的轉子與電動機軸18連接。
為了需要的整流,永磁鐵在轉子中的角度位置由一個或多個傳感器50檢測并由電子裝置24評價。根據轉子的角度位置和希望的旋轉方向,相應的線圈由電子裝置24通電,以便產生需要的轉矩。然而也可考慮,整流無傳感器地通過檢測在定子線圈中引起的反向電壓來實現。
電子整流電動機12直接驅動工具主軸20,也就是說,沒有中間連接傳統傳動裝置。
在圖1的實施例中,手持式工具機10構造成電網驅動的手持式工具機10。手持式工具機10設有電網接頭導線32。電網接頭導線32通過套管34進入手持式工具機10的內部引導到電子裝置24和屬于該電子裝置24的電網件。
在圖2的實施例中,手持式工具機10構造成蓄電池驅動的手持式工具機10。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承擔手持式工具機10的能量供給并饋電給電子裝置24。如圖2可見,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至少部分地連接在手持式工具機10的第二殼體部分14上。在此,蓄電池長度lB的大部分布置在第二殼體部分14的外部。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的穿過該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的蓄電池軸線40在這里相對于第二殼體部分14的主延伸軸線成一角度,尤其成直角。
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尤其包括鋰離子蓄電池。在此,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包括一排或多排蓄電池單元,這些蓄電池單元又相互并聯和/或串聯。鋰離子電池的特征在于,即使在高負荷的情況下也具有高能量密度和熱穩定性,這意味著大功率。另一更大的優點是小的自放電,該小的自放電引起,即使在較長放置時間的情況下也可隨時使用電池。
然而也可考慮,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包括鋰-空氣蓄電池單元、鋰-硫蓄電池單元、鋰-聚合物蓄電池單元等。此外,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能夠以與示出的幾何實施方式不同的實施方式實現,例如以圓柱形的實施方式,該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尤其至少部分地由手柄接收。
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能夠實施成可更換的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然而也可考慮,可重復充電的蓄電池38實施成集成單元。
手持式工具機10構造成角磨機。角磨機是用于磨削和切割金屬和類似材料的手持式工具機10。然而也可考慮,手持式工具機10例如構造成盤式砂輪機、罐形砂輪機、拋光機、混凝土磨削機或者銑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