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工具盒技術領域,尤其涉及用于放置鉆頭的一種新型結構的工具盒。
背景技術:
在機械加工中,鉆頭是最常用的工具之一,而且鉆頭的規格種類很多,人們在使用的時候需要經常更換鉆頭,為了方便在加工時尋找鉆頭,人們發明了各種各樣的工具盒來放置鉆頭。而且大多數鉆頭盒在搬動或者受到震動時,鉆頭還是會在容置孔中有移動產生散亂,容置孔容易被鉆頭磨損,而且在對散亂后的鉆頭在取出或者放置時大多操作起來不方便或者困難。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便于放置和取出鉆頭的新型結構的工具盒。
為了達到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以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結構的工具盒,包括上蓋體、下蓋體、活動連接板、用于插接固定鉆頭的第一鉆頭插座和第二鉆頭插座,在上蓋體一端內側面上固定設有第一連接桿,在下蓋體一端內側面固定設有第二連接桿,且上蓋體另一端與下蓋體另一端通過卡扣配合連接;活動連接板的外側面上設有第一鉸接座和第二鉸接座,以及在活動連接板上開設有第一嵌孔組和第二嵌孔組,將上蓋體上的第一連接桿與活動連接板上的第一鉸接座鉸接配合,同時將上蓋體上的第二連接桿與活動連接板上的第二鉸接座鉸接配合,第一鉆頭插座一端上設有的第一插塊組分別嵌置入活動連接板的第一嵌孔組內、第二鉆頭插座一端上設有的第二插塊組分別嵌置入活動連接板的第二嵌孔組內,從而使得第一鉆頭插座、第二鉆頭插座與活動連接板連接成一體。
作為優選:在上蓋體上開設有一矩形空腔,并通過透明蓋嵌置在該矩形空腔上,使得用戶通過該透明蓋能夠直觀地觀察到該工具盒內的鉆頭設置狀況,并根據需要隨時翻開上蓋體取出所需要的鉆頭。
作為優選:在下蓋體另一端還設置有拎手裝置,便于用戶提攜該工具盒。
作為優選:第一鉆頭插座緊靠在第二鉆頭插座上,第二鉆頭插座底面與下蓋體內側面相互貼合,且第一鉆頭插座頂面與上蓋體內側面相互貼合。使得工具盒內鉆頭能夠分層有序放置,從而使得整體結構緊湊合理。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結構,能夠有效地解決了目前的鉆頭盒內的鉆頭放置和取出的困難,由于本實用新型中將鉆頭插座(包括第一鉆頭插座和第二鉆頭插座)卡接于活動連接板上,而活動連接板與上、下盒體為鉸接,當上盒體打開超過180度時,會帶動活動連接板以下鉸接的中心線為軸作一個小角度的旋轉,使鉆頭插座與下盒體形成一個夾角,以便鉆頭的取出和放置。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爆炸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中的卡扣裝配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透明蓋1,上蓋體2,矩形空腔21,第一連接桿22,第一鉆頭插座4,第一插塊組41,第二鉆頭插座5,第二插塊組51,活動連接板6,第一鉸接座61,第二鉸接座62,第一嵌孔組63,第二嵌孔組64,下蓋體7,第二連接桿71,卡扣72,拎手裝置73。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一個詳細的說明。
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結構的工具盒的具體實施例,包括上蓋體2、下蓋體7、活動連接板6、用于插接固定鉆頭的用于插接固定鉆頭的第一鉆頭插座4和第二鉆頭插座5,在上蓋體2一端內側面上固定設有第一連接桿22,在下蓋體7一端內側面固定設有第二連接桿71;如圖2所示,上蓋體2另一端與下蓋體7另一端通過卡扣72配合連接;活動連接板6的外側面上設有第一鉸接座61和第二鉸接座62,以及在活動連接板6上開設有第一嵌孔組63和第二嵌孔組64,將上蓋體2上的第一連接桿22與活動連接板6上的第一鉸接座61鉸接配合,同時將上蓋體2上的第二連接桿71與活動連接板6上的第二鉸接座62鉸接配合,第一鉆頭插座4一端上設有的第一插塊組41分別嵌置入活動連接板6的第一嵌孔組63內、第二鉆頭插座5一端上設有的第二插塊組51分別嵌置入活動連接板6的第二嵌孔組64內,從而使得第一鉆頭插座4、第二鉆頭插座5與活動連接板6連接成一體。
如圖1所示:在上蓋體2上開設有一矩形空腔21,并通過透明蓋1嵌置在該矩形空腔21上,使得用戶通過該透明蓋1能夠直觀地觀察到該工具盒內的鉆頭設置狀況,并根據需要隨時翻開上蓋體2取出所需要的鉆頭。在下蓋體7另一端還設置有拎手裝置73,便于用戶提攜該工具盒。
第一鉆頭插座4緊靠在第二鉆頭插座5上,第二鉆頭插座5底面與下蓋體7內側面相互貼合,且第一鉆頭插座4頂面與上蓋體2內側面相互貼合。使得工具盒內鉆頭能夠分層有序放置,從而使得整體結構緊湊合理。
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結構,能夠有效地解決了目前的鉆頭盒內的鉆頭放置和取出的困難,由于本實用新型中將鉆頭插座(具體包括用于插接固定鉆頭的第一鉆頭插座4和第二鉆頭插座5)卡接于活動連接板6上,而活動連接板6與上盒體2、下盒體7為鉸接,當上盒體2打開超過180度時,會帶動活動連接板6以下鉸接的中心線為軸作一個小角度的旋轉,使鉆頭插座與下盒體7形成一個夾角,以便鉆頭的取出和放置。
需要強調的是: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