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分切機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膠帶分切機。
背景技術:
膠帶分切機是一種將很寬的膠帶分切成較窄的膠帶的分切機,分切機主要是將大卷筒母卷分切為不同寬度的產品,并可以有檢查產品質量的作用,現有的膠帶分切機大多采用人工控制切割深度的方式,這種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可能會導致膠帶切割不完全,或切割過度而損壞機器部件,而且人工控制占用時間較多,不利于提高生產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膠帶分切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有膠帶分切機的切割系統由人工控制,切割精度差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膠帶分切機,包括定位傳感器、控制面板、控制柜、調節輪、電機、底座、螺桿軸、導向輥軸、U型卡座、機架、刀架、切割刀片、旋轉固定座和顯示屏,所述定位傳感器固定安裝于控制柜的右側,且定位傳感器與控制面板之間為電性連接,所述控制面板固定安裝于控制柜的外壁,所述控制面板上設有顯示屏,所述控制柜與底座之間為固定連接,所述調節輪固定安裝于螺桿軸的右側,所述電機固定安裝于底座的頂部,且電機的右端延伸到控制柜的內部,所述底座的右側頂部固定安裝有機架,所述螺桿軸的右端與機架固定連接,且螺桿軸的左端延伸到控制柜的內部,螺桿軸通過調節輪與電機相連接,所述導向輥軸的左端與旋轉固定座相連接,且導向輥軸的右端與U型卡座相連接,所述U型卡座固定安裝于機架的左側壁上,所述刀架固定安裝于機架與控制柜之間,所述切割刀片線性排列于刀架上,所述旋轉固定座固定安裝于控制柜的右側壁上。
優選的,所述導向輥軸的表面涂有聚乙烯涂層。
優選的,所述定位傳感器為光電型傳感器。
優選的,所述調節輪的左端連接有單獨的控制電機,且控制電機與控制面板之間為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刀架上設有刻度機構,且切割刀片通過調節螺栓固定在刀架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膠帶分切機通過設置調節輪,并且有控制面板來控制調節輪的工作,設有能自動感應的定位傳感器,實現切割的自動化,有效提高了切割精度,避免了因切割精度差造成的切割不徹底或切割過度損壞切割刀片和管軸組件的問題,且自動化控制較人工控制節省更多的時間,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減輕人工勞動強度,進而降低了生產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定位傳感器,2、控制面板,3、控制柜,4、調節輪,5、電機,6、底座,7、螺桿軸,8、導向輥軸,9、U型卡座,10、機架,11、刀架,12、切割刀片,13、旋轉固定座,14、顯示屏。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膠帶分切機,包括定位傳感器1、控制面板2、控制柜3、調節輪4、電機5、底座6、螺桿軸7、導向輥軸8、U型卡座9、機架10、刀架11、切割刀片12、旋轉固定座13和顯示屏14,定位傳感器1固定安裝于控制柜3的右側,且定位傳感器1與控制面板2之間為電性連接,定位傳感器1為光電型傳感器,控制面板2固定安裝于控制柜3的外壁,控制面板2上設有顯示屏14,控制柜3與底座6之間為固定連接,調節輪4固定安裝于螺桿軸7的右側,調節輪4的左端連接有單獨的控制電機,且控制電機與控制面板2之間為電性連接,電機5固定安裝于底座6的頂部,且電機5的右端延伸到控制柜3的內部,底座6的右側頂部固定安裝有機架10,螺桿軸7的右端與機架10固定連接,且螺桿軸7的左端延伸到控制柜3的內部,所述螺桿軸7通過調節輪4與電機5相連接,導向輥軸8的左端與旋轉固定座13相連接,且導向輥軸8的右端與U型卡座9相連接,導向輥軸8的表面涂有聚乙烯涂層,U型卡座9固定安裝于機架10的左側壁上,刀架11固定安裝于機架10與控制柜3之間,刀架11上設有刻度機構,且切割刀片12通過調節螺栓固定在刀架11上,切割刀片12線性排列于刀架11上,旋轉固定座13固定安裝于控制柜3的右側壁上。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膠帶分切機時,首先,將寬幅膠帶套在導向輥軸8上,啟動機器,調節控制面板2,控制刀架11向下旋轉移動,切割刀片12對膠帶進行切割,當刀具切割到位時,定位傳感器1向控制面板2發出信號,控制切割刀片12不在繼續切入并退刀,從而避免切割不夠或切割過度的問題發生,如果要切割不同寬度的膠帶,可調節刀架11上用于固定切割刀片12的調節螺栓,通過增加或減少切割刀片12的數量和間隔來達到目的,導向輥軸8通過旋轉固定座13和U型卡座9固定,需要拆卸時,只需將U型卡座9旋轉扳動,將旋轉固定座13松開,即可取下。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