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搖頭扳手,特別涉及可定位的搖頭扳手。
背景技術:
目前的搖頭扳手,適在工具的柄體端部另樞設有一可呈擺動形態的工具頭,俗稱搖頭,最傳統的形式是在該柄與工具頭之間,均為單純的樞設結合,并無固定工具頭定位的結構,如此在該扳手使用時,該工具頭無法確實的定位,扳動工件時,其自由搖頭形態的工具頭,即會有不當擺動的缺點,故有改良的必要,因此有業者在該工具頭于樞接處的外周緣處另設有齒狀結構,而于柄端相對位置處另設有彈性件推頂鋼珠的彈性卡制結構,該彈性卡制結構在定位后,仍會有彈性跳脫的情況,故有改良的必要,亦有業者對之進行改良。
申請公布號為cn102049752a的專利文獻,其記載了搖頭扳手的工具頭定位結構,授權公告號為cn101474782b的專利文獻,其記載了一種可調角度定位的搖頭式棘輪扳手,兩篇文獻中的定位結構零部件多,結構復雜,制作成本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涉要解決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定位的搖頭扳手,克服現有搖頭扳手的定位結構零部件多,結構復雜,制作成本高的技術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取的具體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搖頭扳手,包括扳手頭和第一把柄,所述扳手頭設有一凸形的樞轉部,該樞轉部貫通設有第一樞孔,所述第一把柄于一端設有一凹形的樞接部以供樞轉部置入,所述樞接部的兩側壁上貫通設有第二樞孔,該第二樞孔與該樞轉部的第一樞孔對準,以配合一軸栓穿過固定,使第一把柄與扳手頭樞接成可樞轉的形態,所述樞轉部的側面上開有n個槽孔狀的定位節點,并且所有的定位節點以第一樞孔的圓心為中心圓周分布;所述樞接部的側壁上開有安裝通孔,并且在該安裝通孔中貫穿地設有定位銷,該定位銷外端設有手柄,該定位銷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內端可卡接在定位節點中;所述手柄向外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外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一個定位節點分離;當扳手頭的樞轉部相對于第一把柄的樞接部旋轉一角度360°*(m-1)/n時恰好手柄向內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內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m個定位節點卡接,其中2≤m≤n且m,n取整數。
在上述方案擇優地,所述樞接部的一側壁上設有一安裝通孔,在安裝通孔中貫穿地設有一定位銷,該定位銷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內端可卡接在定位節點中。
在上述方案擇優地,所述樞接部的一側壁上設有兩個安裝通孔,在兩個安裝通孔中分別貫穿地設有一定位銷,該兩定位銷外端同時連接一手柄,該兩定位銷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內端可卡接在正對的兩個定位節點中,n為偶數。
在上述方案擇優地,所述安裝通孔呈階梯通孔狀并且定位銷呈階梯柱狀,所述定位銷的小徑部穿過安裝通孔的小徑孔與手柄連接,所述定位銷的大徑部設置于安裝通孔的大徑孔中且大徑部的外徑大于安裝通孔的小徑孔的內徑,所述定位銷與定位節點分離時,所述定位銷的大徑部可收納于安裝通孔的大徑孔中。此結構是為了使得定位銷始終處在安裝通孔中而不脫落。
在上述方案擇優地,所述樞轉部的側面設有圓弧導槽,所述相鄰的定位節點通過圓弧導槽相連以使得定位銷沿著圓弧導槽滑動到相鄰的定位節點中。此結構用于引導定位銷滑向定位節點,定位銷從第一定位幾點分離后,導槽引導定位銷滑向相鄰的定位節點,更省力。
在上述方案擇優地,包括一彈性件,所述彈性件設置在定位銷的大徑部與安裝通孔的大徑孔之間并且一直處于被壓縮或者壓折狀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手柄向外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外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一個定位節點分離并且扳手頭的樞轉部相對于第一把柄的樞接部旋轉一角度,手柄向內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內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另一個定位節點卡接,通過此方式來調節并定位旋轉角度,結構簡單,零部件較少,制造成本低。
附圖說明
圖1所示搖頭扳手的第一種定位結構示意圖;
圖2所示搖頭扳手的第二種定位結構示意圖;
圖3所示扳手頭的第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4所示搖頭扳手的第三種定位結構示意圖;
圖5所示搖頭扳手的第四種定位結構示意圖;
圖6所示扳手頭的第二種結構示意圖;
圖7所示搖頭扳手的第五種優選的定位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做進一步說明,以使更能理解本發明的創造點所在。
實施例1、一種搖頭扳手,包括扳手頭1和第一把柄2,所述扳手頭1設有一凸形的樞轉部1-2,該樞轉部1-2貫通設有第一樞孔1-3,所述第一把柄2于一端設有一凹形的樞接部2-1以供樞轉部1-2置入,所述樞接部2-1的兩側壁上貫通設有第二樞孔,該第二樞孔與該樞轉部1-2的第一樞孔1-3對準,以配合一軸栓3穿過固定,使第一把柄2與扳手頭1樞接成可樞轉的形態,但是扳手頭1和第一把柄2之間是自由旋轉的使得扳手頭1和第一把柄2無法形成一個固定旋轉角度,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技術缺陷,本申請改進在于,所述樞轉部1-2的側面上開有n個槽孔狀的定位節點6,并且所有的定位節點6以第一樞孔1-3的圓心為中心圓周分布;
所述樞接部2-1的側壁上開有安裝通孔2-2,并且在該安裝通孔2-2中貫穿地設有定位銷5,該定位銷5外端設有手柄4,具體是通過螺釘來將手柄與定位銷連接的,該定位銷5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6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5內端可卡接在定位節點6中;
所述手柄4向外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5向外側運動,以使定位銷5與第一個定位節點6分離并且扳手頭1的樞轉部1-2相對于第一把柄2的樞接部2-1旋轉一角度360°*(m-1)/n,手柄4向內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5向內側運動,以使定位銷5與第m個定位節點6卡接,其中2≤m≤n且m,n取整數。
參考圖1,圖1所示的搖頭扳手的第一種定位結構,其主要是在樞轉部1-2的一側開定位節點6,相應的,在樞接部2-1的一側壁上對應定位節點6的位置處設置一安裝通孔2-2,并且在該安裝通孔2-2中貫穿地設有一定位銷5,該定位銷5外端設有一手柄4,雖然此結構簡單,可以實現快速定位,但是,由于樞轉部1-2與樞接部2-1的旋轉方向與扳手頭的操作扭力方向是垂直的,在工作時,扭動扳手頭,軸栓3在第一樞孔和第二樞孔受力,特別是扳手頭的受的扭矩越大時,一方面,第一樞孔和第二樞孔容易受到軸栓3的擠壓而變形,另一方面,軸栓3受到擠壓也容易變形,從而導致軸栓3容易在第一樞孔和第二樞孔形成間隙而松動,單側設置該定位結構,定位銷容易造成壓迫而變形,降低了其穩定性,為此,參考圖2,圖2所示為搖頭扳手第二種定位結構,其主要是在樞轉部1-2的兩側面分別開定位節點6,相應的,在樞接部2-1的兩側面對應定位節點6的位置處設置一安裝通孔2-2,并且在該安裝通孔2-2中貫穿地設有一定位銷5,該定位銷5外端設有一手柄4,因此,兩側定位更加牢固,穩定。
參考圖3,圖3所示了本申請中扳手頭的結構示意圖,扳手頭1的樞轉部呈圓柱形結構,并且在扳手頭1的一側面上開有四個定位節點6,該四個定位節點6呈圓周分布而且相鄰的定位節點6之間的弧長相等,即,所述手柄4向外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5向外側運動,以使定位銷5與第一個定位節點6分離并且扳手頭1的樞轉部1-2相對于第一把柄2的樞接部2-1旋轉一角度90°(360°*(2-1)/4),手柄4向內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5向內側運動,以使定位銷5與第二個定位節點6卡接;該扳手頭1的樞轉部1-2的兩側面上分別設有加強筋1-4以使樞轉部更加牢固,在扳手頭受力1時不易變形。值得注意的是,定位節點6的個數不限于四個,當定位節點6的n數量越多,扳手頭1的樞轉部1-2相對于第一把柄2的樞接部2-1旋轉的基準角度360°*/n越小,旋轉的精度越大,當然,由于樞轉部1-2的側面面積的限制,定位節點的數量是有限的,可在是六個或者三十個之間取值。
參照圖1和圖2,所述安裝通孔2-2呈階梯通孔狀并且定位銷5呈階梯柱狀,所述定位銷5的小徑部穿過安裝通孔2-2的小徑孔與手柄4連接,所述定位銷5的大徑部設置于安裝通孔2-2的大徑孔中且大徑部的外徑大于安裝通孔2-2的小徑孔的內徑,所述定位銷5與定位節點6分離時,所述定位銷5的大徑部可收納于安裝通孔2-2的大徑孔中,當所述手柄4向外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5向外側運動,以使定位銷5與第一個定位節點6分離,且收容在安裝通孔2-2中,由于所述定位銷5的大徑部設置于安裝通孔2-2的大徑孔中且大徑部的外徑大于安裝通孔2-2的小徑孔的內徑,所以定位銷5不會從安裝通孔2-2脫落。
參考圖4,圖4所示了第三種定位結構,其主要點是:在樞轉部1-2的一側設置定位節點,所述定位節點6的數量n為偶數并且圍繞第一樞孔的圓心圓周均勻分布,對應的,所述樞接部2-1的同一側壁上設有兩個安裝通孔2-2和并且在兩個安裝通孔2-2中分別貫穿地設有一定位銷5,兩定位銷5外端共同連接一手柄4,兩定位銷5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6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5內端可卡接在正對的兩個定位節點6中,以增加定位結構的穩定性。
參考圖5,圖5所示了第四種定位結構,其主要點是:在樞轉部1-2的兩側分別設置定位節點,所述定位節點6的數量n為偶數并且圍繞第一樞孔的圓心圓周均勻分布,對應的,所述樞接部2-1的兩側分別設有兩個安裝通孔2-2和并且在兩個安裝通孔2-2中分別貫穿地設有一定位銷5,兩定位銷5外端共同連接一手柄4,兩定位銷5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6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5內端可卡接在正對的兩個定位節點6中,以增加定位結構的穩定性。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對樞轉部做進一步改進,參考圖6,圖6所示樞轉部的一種優選結構,所述樞轉部1-2的側面設有圓弧導槽8,所述相鄰的定位節點6通過圓弧導槽8相連以使得定位銷5沿著圓弧導槽8滑動到相鄰的定位節點6中。圓弧導槽的縱截面呈圓弧形且其最大的槽寬小于定位節點的最大孔徑,同時小于定位銷內端的最大直徑,如此設置,使得定位銷內端部分處于導槽中,從而能夠很輕便的沿著圓弧導槽滑行。由于卡接和滑行經常造成定位銷與樞轉部摩擦,為了增加耐磨性,在樞轉部的定位節點和圓弧導槽中鍍一層耐磨層,比如高猛鋼耐磨層。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參考圖7,搖頭扳手還包括一彈性件7,所述彈性件7設置在定位銷5的大徑部與安裝通孔2-2的大徑孔之間并且一直處于被壓縮或者壓折狀態。具體的,所述彈性件7是彈簧并且套在定位銷的小徑部上,也可以是彈性壓片。
實施例2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種搖頭扳手,包括第二把柄,第二把柄的第一把柄的長度相同,所述第二把柄的一端與第一把柄的另一端樞轉連接,按照上述結構,所述第二把柄的一端設有一凸形的樞轉部,該樞轉部貫通設有第三樞孔,所述第一把柄2于另一端設有一凹形的樞接部以供樞轉部置入,所述樞接部的兩側壁上貫通設有第四樞孔,該第四樞孔與該樞轉部的第三樞孔對準,以配合一軸栓穿過固定,使第一把柄2與第二把柄樞接成可樞轉的形態;所述第二把柄的樞轉部的側面上開有h個槽孔狀的定位節點,并且所有的定位節點以第三樞孔的圓心為中心圓周分布;所述第一把柄2于另一端的樞接部的側壁上開有安裝通孔,并且在該安裝通孔中貫穿地設有定位銷,該定位銷外端設有手柄,具體是通過螺釘來將手柄與定位銷連接的,該定位銷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內端可卡接在定位節點中;所述手柄向外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外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一個定位節點分離并且第二把柄的樞轉部相對于第一把柄2另一端的樞接部旋轉一角度360°*(h-1)/g,手柄向內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內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l個定位節點卡接,其中2≤h≤g且g,h取整數,g,h與m,n沒有關聯,也就是說第一扳手頭和第二把柄相對于第一把柄的最小旋轉角度是沒有關聯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按照實施1,具體的,第二把柄與第一把柄的定位結構采用實施例1中提及的四種定位結構中的任何一種。此結構可以實現搖頭扳手多段折彎,而且折彎的角度可以固定不動,從而適應更復雜的操作環境。
實施3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一種搖頭扳手,包括第二扳手頭,所述第二扳手頭設有一凸形的樞轉部,該樞轉部貫通設有第三樞孔,所述第一把柄2于另一端設有一凹形的樞接部以供樞轉部置入,所述樞接部的兩側壁上貫通設有第四樞孔,該第四樞孔與該樞轉部的第三樞孔對準,以配合一軸栓穿過固定,使第一把柄2與第二扳手頭樞接成可樞轉的形態;為了實現可固定調節第二扳手頭的旋轉角度,所述第二扳手頭的樞轉部的側面上開有l個槽孔狀的定位節點,并且所有的定位節點以第三樞孔的圓心為中心圓周分布;所述第一把柄2于另一端的樞接部的側壁上開有安裝通孔,并且在該安裝通孔中貫穿地設有定位銷,該定位銷外端設有手柄,具體是通過螺釘來將手柄與定位銷連接的,該定位銷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內端可卡接在定位節點中;所述手柄向外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外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一個定位節點分離并且第二扳手頭的樞轉部相對于第一把柄2另一端的樞接部旋轉一角度360°*(l-1)/p,手柄向內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內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l個定位節點卡接,其中2≤l≤p且l,p取整數,l,p與m,n沒有關聯,也就是說第一扳手頭和第二扳手頭相對于第一把柄的最小旋轉角度是沒有關聯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第一扳手頭可采取套筒扳手頭,第二扳手頭可以扭矩扳手頭。同理,具體的,第二扳手頭與第一把柄的定位結構采用實施例1中提及的四種定位結構中的任何一種,第二扳手頭與第一把柄的另一端的形狀構造與實施例1中的第一扳手頭與第一把手的一端的形狀構造相同。
實施4在實施例2的基礎上,一種搖頭扳手,包括第二扳手頭,所述第二扳手頭設有一凸形的樞轉部,該樞轉部貫通設有第三樞孔,所述第二把柄于另一端設有一凹形的樞接部以供樞轉部置入,所述樞接部的兩側壁上貫通設有第四樞孔,該第四樞孔與該樞轉部的第三樞孔對準,以配合一軸栓穿過固定,使第二把柄與第二扳手頭樞接成可樞轉的形態;為了實現可固定調節第二扳手頭的旋轉角度,所述第二扳手頭的樞轉部的側面上開有l個槽孔狀的定位節點,并且所有的定位節點以第三樞孔的圓心為中心圓周分布;所述第二把柄另一端的樞接部的側壁上開有安裝通孔,并且在該安裝通孔中貫穿地設有定位銷,該定位銷外端設有手柄,具體是通過螺釘來將手柄與定位銷連接的,該定位銷內端的形狀與定位節點的形狀相匹配以使得定位銷內端可卡接在定位節點中;所述手柄向外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外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一個定位節點分離并且第二扳手頭的樞轉部相對于第二把柄另一端的樞接部旋轉一角度360°*(l-1)/p,手柄向內側運動,其帶動定位銷向內側運動,以使定位銷與第l個定位節點卡接,其中2≤l≤p且l,p取整數,l,p與m,n沒有關聯,第一扳手頭可采取套筒扳手頭,第二扳手頭可以扭矩扳手頭。按照實施1,具體的,第二扳手頭與第二把柄的定位結構采用實施例1中提及的四種定位結構中的任何一種,第二扳手頭與第二把柄的另一端的形狀構造與實施例1中的第一扳手頭與第一把手的一端的形狀構造相同。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