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圖書借閱工具,具體涉及吸盤式門碰。
背景技術:
在圖書館中借書,都會使用到代書板,但傳統的代書板沒有突出的提示功能,在大型的藏書庫中,借閱者很難快速尋找到還書的位置。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了吸盤式門碰。
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吸盤式門碰,包括底座、彈簧圈、吸盤頭、吸盤、圓盤、膠圈、自攻螺釘;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設置有內腔;內腔中設置有擋板和圓筒,圓筒中間設置有底座通孔;底座與內腔之間設置有導孔;所述彈簧圈下大上小,上部與彈簧柱連為一個一個整體;所述彈簧圈的端頭插入導孔中旋轉直到被擋板擋住,底座在彈簧圈的彈力作用下,與彈簧圈形成為一個整體;所述吸盤頭的一端設置有頭腔另一端設置有吸盤,吸盤內設置有吸盤腔;所述圓盤的一面設置有盤面,中間設置有盤孔和盤內圈;所述膠圈能放置在盤內圈中;所述自攻螺釘用于固定底座和圓盤。
所述自攻螺釘穿過膠圈和盤孔,將圓盤固定在門上或者墻面上后,空氣不能從盤孔中通過。
所述吸盤能夠吸附在用自攻螺釘穿過膠圈和盤孔固定在門上或者墻面上的圓盤的盤面上;所述吸盤腔的內經尺寸小于彈簧柱的外徑尺寸,將吸盤頭套在彈簧柱的端頭上后,二者形成一個整體。
吸盤式門碰的安裝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在門背后,選擇門扇不與門鉸鏈相連接的一端,用自攻螺釘將底座固定在門扇上;
2)將彈簧圈的端頭插入導孔中旋轉直到被擋板擋住,底座在彈簧圈的彈力作用下與彈簧圈形成為一個整體;
3)將吸盤頭套在彈簧柱的端頭上使二者形成一個整體;
4)將門盡量打開,使吸盤接觸到墻面;
5)用鉛筆輕輕的在墻面作下吸盤碰觸的位置;
6)用自攻螺釘套上膠圈,將圓盤固定在該位置上;使門扇打開后向門背后的墻面靠攏時,吸盤能夠完全碰觸并吸附到盤面上;
7)底座與圓盤的安裝位置可以互換。
采用本發明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采用柔性吸盤的彈性和吸附力對門扇進行緩沖固定,可以防止門扇對墻壁的破環性碰撞;
2、本發明利用彈簧的彈性能夠進一步減弱門扇的沖擊力;
3、本發明采用彈簧替代傳統的硬質金屬,可以防止行人碰觸到受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立體圖(吸盤吸在盤面上的狀態);
圖2是本發明的立體圖(吸盤吸在盤面上的狀態);
圖3是本發明的構造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的構造示意圖;
圖5是本發明的立體圖(吸盤與盤面分開的狀態);
圖中:10—底座、11—底座通孔、12—內腔、13—擋板、14—圓筒、15—導孔、20—彈簧圈、21—彈簧柱、30—吸盤頭、31—吸盤、32—頭腔、33—吸盤腔、40—圓盤、41—盤面、42—盤孔、43—盤內圈、50—膠圈、60—自攻螺釘。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如圖1至圖5所示,吸盤式門碰,包括底座10、彈簧圈20、吸盤頭30、吸盤31、圓盤40、膠圈50、自攻螺釘60;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0設置有內腔12;內腔12中設置有擋板13和圓筒14,圓筒14中間設置有底座通孔11;底座10與內腔12之間設置有導孔15;所述彈簧圈20下大上小,上部與彈簧柱21連為一個一個整體;所述彈簧圈20的端頭插入導孔15中旋轉直到被擋板13擋住,底座10在彈簧圈20的彈力作用下,與彈簧圈20形成為一個整體;所述吸盤頭30的一端設置有頭腔32另一端設置有吸盤31,吸盤31內設置有吸盤腔33;所述圓盤40的一面設置有盤面41,中間設置有盤孔42和盤內圈43;所述膠圈50能放置在盤內圈43中;所述自攻螺釘60用于固定底座10和圓盤40。
所述自攻螺釘60穿過膠圈50和盤孔42,將圓盤40固定在門上或者墻面上后,空氣不能從盤孔42中通過。
所述吸盤31能夠吸附在用自攻螺釘60穿過膠圈50和盤孔42固定在門上或者墻面上的圓盤40的盤面41上。
所述吸盤腔33的內經尺寸小于彈簧柱21的外徑尺寸,將吸盤頭30套在彈簧柱21的端頭上后,二者形成一個整體。
吸盤式門碰的安裝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在門背后,選擇門扇不與門鉸鏈相連接的一端,用自攻螺釘60將底座10固定在門扇上;將彈簧圈20的端頭插入導孔15中旋轉直到被擋板13擋住,底座10在彈簧圈20的彈力作用下與彈簧圈20形成為一個整體;將吸盤頭30套在彈簧柱21的端頭上使二者形成一個整體;將門盡量打開,使吸盤31接觸到墻面;用鉛筆輕輕的在墻面作下吸盤31碰觸的位置;用自攻螺釘60套上膠圈50,將圓盤40固定在該位置上;使門扇打開后向門背后的墻面靠攏時,吸盤31能夠完全碰觸并吸附到盤面41上;底座10與圓盤40的安裝位置可以互換。
本發明采用柔性吸盤的彈性和吸附力對門扇進行緩沖固定,可以防止門扇對墻壁的破環性碰撞;本發明利用彈簧的彈性能夠進一步減弱門扇的沖擊力;本發明采用彈簧替代傳統的硬質金屬,可以防止行人碰觸到受傷。
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是為說明本發明所列舉的典型實施方式,而不是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所作的限定。由本發明實施例的提示所引申出的明顯的變化方式仍處于本發明的權利保護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