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于消防的防護圍擋,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豎向分布地固定在底座上兩側的滑軌柱、卷簾組件、供水組件,所述滑軌柱內設置有可上下往復直線運動的升降柱,兩側升降柱頂端之間固定有固定板;
所述卷簾組件包括容納殼體、橫向分布且旋轉連接在容納殼體內的卷軸、用于驅動卷軸旋轉的驅動電機、卷簾,所述容納殼體固定在固定板上,所述驅動電機固定在容納殼體內,所述卷簾一端固定繞在卷軸,所述卷簾由若干個橫向分布的子簾片依次轉動連接組成,所述子簾片內固定有一水平分布的噴水管,所述子簾片上均勻固定有若干個與噴水管相連通的噴頭,所述子簾片上開設有與噴頭相對應的容納槽,所述噴頭固定在容納槽內;
所述供水組件包括連接于水源的抽水電機、連接于抽水電機的主供水軟管、供水連接軟管,所述主供水軟管上連接有若干個與各子簾片相一一對應的供水連接軟管,所述供水連接軟管通過密封連接頭可拆卸地連接于噴水管;
所述底座上固定有PLC控制箱,所述驅動電機、抽水電機分別連接于PLC控制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消防的防護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軌柱內滑動連接有可上下升降移動的氣缸,所述升降柱底端固定氣缸上,所述氣缸連接于PLC控制箱。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消防的防護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底面均勻固定有若干個可制動性萬向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