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能夠干燥地揭下的壁紙的基礎材料,所述基礎材料具有纖維幅材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幅材復合材料包含:至少一個第一纖維幅材,該第一纖維幅材具有在壁紙的使用中朝向待覆蓋的對象的表面一面;至少一個軋光的第二纖維幅材,該第二纖維幅材具有在壁紙的使用中朝向外側的一面;以及至少一個在這些纖維幅材之間擠出的熱塑性的聚合物的層,其中第一纖維幅材具有比第二纖維幅材更大的比體積。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纖維幅材具有大于1.3cm3/g的比體積并且第二纖維幅材具有小于1.3cm3/g的比體積。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幅材復合材料在朝向待覆層的對象的一面上具有小于20別克秒的平滑度。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幅材復合材料在朝向外側的一面上具有至少20別克秒的平滑度。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出的層是具有5至30g/m2的厚度的聚烯烴層。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體積的纖維幅材以相對于纖維的總量的1至50重量%的量含有纖維素纖維以及聚酯纖維。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所述大體積的纖維幅材含有至少兩個相互接合的層。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大體積的第一纖維幅材的單位面積重量為50至120g/m2。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纖維幅材不含有任何合成纖維。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纖維幅材是具有0.9至1.05/cm3的密度的高壓縮的紙。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纖維幅材是一種高填充的紙,其具有相對于纖維素的重量而言最多50重量%的填料含量。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其特征在于,第二纖維幅材包含含有顏料的層。
13.一種用于制造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由第一纖維幅材與第二纖維幅材形成的縫隙中擠入熱塑性樹脂的熔體并且冷卻而形成纖維幅材復合材料,其中所述第一纖維幅材具有比第二纖維幅材更大的比體積并且將第二纖維幅材軋光。
14.一種用于制造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壓力與熱量的作用下,在由熱塑性樹脂組成的塑料薄膜的一面上施加第一纖維幅材并且在另一面上施加第二纖維幅材,其中所述第一纖維幅材具有比所述第二纖維幅材更大的比體積并且將第二纖維幅材軋光。
15.一種能夠干燥地揭下的壁紙,所述壁紙包含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2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基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