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瓦楞機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不加熱瓦楞機。
背景技術:
瓦楞機生產管理系統,是一種用來輔助瓦楞機自動生產的電腦控制系統,它利用精確的感測器(SENSOR)及電腦的快速運算,在適當的時機對瓦楞機設備進行一連串的偵測與控制,模擬人工的操作動作,這些控制包括車速調整、間隙調整、吃糊調整、原紙用料等,目的就是用來節省人力,增加產量,降低損耗,進而達到計劃生產的目的。簡單的可以認為是用在瓦楞紙板生線上,協助每個操作人員,提升生產效率,降低損耗的一套電腦設備。現有的瓦楞機生產設備都是需要加熱生產的,而且工藝復雜,操作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不加熱瓦楞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不加熱瓦楞機,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頂部設有罩殼,所述罩殼之間頂部設有上墻版,所述罩殼之間底部設有下墻版,所述上墻版之間設有橫梁,所述橫梁底部設有成型加壓輥,所述成型加壓輥底部設有副瓦輥,所述副瓦輥兩端設有副瓦輥座,所述副瓦輥底部設有主瓦輥,所述主瓦輥一側設有上膠輥,所述上膠輥底部設有膠水盒,所述罩殼之間底部安裝有下墻版,所述下墻版上設有升降機底座,所述底座頂部位于罩殼兩側分別設有第一踏板和第二踏板,所述第一踏板和第二踏板底部均設有過紙輥,所述上膠輥上設有上膠輥刮膠片,所述主瓦輥一側還設有尼龍壓力輥和鐵壓力輥。
優選的,所述上墻版和成型加壓輥之間連接有加壓輥座,所述副瓦輥座固定在上墻版一側。
優選的,所述下墻版之間設有穿紙過紙輥,且所述穿紙過紙輥的數量至少設兩組。
優選的,所述第一踏板和第二踏板通過機架連接于底座。
優選的,所述主瓦輥和上膠輥平行設置,且主瓦輥的直徑大于上膠輥直徑。
優選的,所述過紙輥至少設3組,且過紙輥均活動連接于第一踏板和第二踏板底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一種不加熱瓦楞機,結構新穎,操作方便,面紙分別通過底座兩側的過紙輥處繞過穿紙過紙輥,采用兩個方向進紙,再繞向主瓦輥,瓦楞紙進紙通過副瓦輥繞向主瓦輥經過上膠輥處上膠,多余的膠水通過上膠輥刮膠片掛落至膠水盒,瓦楞紙和兩個方向的面紙在主瓦輥、尼龍壓力輥和鐵壓力輥的作用下壓合,無需加熱,直接成型,主要生產單面瓦楞紙,減少了生產的時間,減少了生產步驟,綠色環保節省能源,降低能耗,減少成本,保證其使用效果和使用效益,適合廣泛推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內部傳動機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上墻版、3下墻版、4罩殼、5主瓦輥、6副瓦輥、7成型加壓輥、8上膠輥、9膠水盒、10升降機底座、11穿紙過紙輥、12第一踏板、13過紙輥、14副瓦輥座、15加壓輥座、16橫梁、17第二踏板、18尼龍壓力輥、19鐵壓力輥、20上膠輥刮膠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不加熱瓦楞機,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頂部設有罩殼4,所述罩殼4之間頂部設有上墻版2,所述罩殼4之間底部設有下墻版3,所述上墻版2之間設有橫梁16,所述橫梁16底部設有成型加壓輥7,所述成型加壓輥7底部設有副瓦輥6,所述副瓦輥6兩端設有副瓦輥座14,所述副瓦輥6底部設有主瓦輥5,所述主瓦輥5一側設有上膠輥8,所述上膠輥8底部設有膠水盒9,所述罩殼4之間底部安裝有下墻版3,所述下墻版3上設有升降機底座10,所述底座頂部位于罩殼4兩側分別設有第一踏板12和第二踏板17,所述第一踏板12和第二踏板17底部均設有過紙輥13,所述上膠輥8上設有上膠輥刮膠片20,所述主瓦輥5一側還設有尼龍壓力輥18和鐵壓力輥19,所述上墻版2和成型加壓輥7之間連接有加壓輥座15,所述副瓦輥座14固定在上墻版2一側,所述下墻版3之間設有穿紙過紙輥11,且所述穿紙過紙輥11的數量至少設兩組,所述第一踏板12和第二踏板17通過機架連接于底座1,所述主瓦輥5和上膠輥8平行設置,且主瓦輥5的直徑大于上膠輥8直徑,所述過紙輥13至少設3組,且過紙輥13均活動連接于第一踏板12和第二踏板17底部。
工作原理:本發明一種不加熱瓦楞機,工作時,面紙分別通過底座1兩側的過紙輥13處繞過穿紙過紙輥11,采用兩個方向進紙,再繞向主瓦輥5,瓦楞紙進紙通過副瓦輥6繞向主瓦輥5經過上膠輥8處上膠,多余的膠水通過上膠輥刮膠片20掛落至膠水盒9,瓦楞紙和兩個方向的面紙在主瓦輥5、尼龍壓力輥18和鐵壓力輥19的作用下壓合,無需加熱,直接成型,通過成型加壓輥7出來,主要生產單面瓦楞紙,減少了生產的時間,減少了生產步驟,綠色環保節省能源,降低能耗,減少成本。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