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標簽打印機,特別涉及一種嵌入式帶自動進紙的標簽打印機。
背景技術:
目前由于快遞行業快速發展,最后一公里配送的效率問題更加突出。由于在解決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過程中,采用了自取自存的快遞柜的方案,在解決最后一公里配送效率的問題上獲得了市場的接受,快遞柜的方案中包含了需要對單據、標簽進行打印以留下憑證,一般在打印時,快遞柜出單據時,需要用戶用手撕下來,造成撕下的紙不平和憑據撕壞的現象發生,為了解決上述問題采用了自動進紙的標簽打印機,防止用戶手動撕紙不一致以及撕壞的現象發生,所以嵌入式帶自動進紙的標簽打印機應運而生。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根據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目的實現一種嵌入式帶自動進紙的標簽打印機包括旋轉蓋、卷紙機構、紙將盡檢測裝置、基座、異常提示燈、打印模組、自動切刀裝置、電源接口、通訊接口、自動進紙機構,旋轉蓋安裝在基座上,卷紙機構安裝在旋轉蓋的內部,紙將盡檢測裝置設置在卷紙機構的一側,異常提示燈安裝在基座上,打印模組設置安裝在自動切刀裝置的左側,電源接口、通訊接口設置在基座的一側,其特征在于自動進紙機構設置在打印模組的下方,利用設置在自動進紙機構內的膠輥傳送裝置進行自動送紙。
所述的自動進紙機構還包括傳感器,所述的傳感器安裝在所述的膠輥傳送裝置的右側。
所述的旋轉蓋的一端,通過旋轉軸與基座相連接,并能夠繞旋轉軸左、右旋轉。
所述的紙將盡檢測裝置上安裝有光電式傳感器。
所述的異常提示燈為紅燈、綠燈各1個。
所述的自動切刀裝置的內部設置1把鋸齒狀切刀。
所述的通訊接口為RS232、RS485、USB接口中任意一種。
本實用新型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在解決防止用戶手動撕紙不一致以及撕壞的現象發生,采用了一種嵌入式帶自動進紙的標簽打印機,采用了通過自動進紙機構可以自動走紙到正確位置,打印機通過通訊接口接收數據,控制系統發送打印內容到打印機,打印機利用打印模組打印輸出,然后自動走紙到標簽縫,自動切刀機構自動切紙。紙卷紙量很少時,通過紙將盡檢測裝置檢測是否缺紙,如果缺紙將會通過異常提示等提醒用戶的功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正面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反面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半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結合圖1、圖2、圖3所示,嵌入式帶自動進紙的標簽打印機包括旋轉蓋1、卷紙機構2、紙將盡檢測裝置3、基座4、異常提示燈5、打印模組6、自動切刀裝置7、電源接口8、通訊接口9、自動進紙機構10,旋轉蓋1安裝在基座4上,卷紙機構2安裝在旋轉蓋1的內部,紙將盡檢測裝置3設置在卷紙機構2的一側,形成本實用新型的基本框架,當標簽或者打印紙13從卷紙機構2放入自動進紙機構10內,將簽或者打印紙13繞在自動進紙機構10內的膠輥傳送裝置11上,當自動進紙機構10內的膠輥傳送裝置11轉動時,簽或者打印紙13就按照一定的長度進入打印模組6中進行打印,由于在自動進紙機構10內的膠輥傳送裝置11設置了固定的長度,所以,每次出來的打印紙或標簽13都是固定長度的。當打印紙或者標簽13用完時,異常提示燈5安裝在基座4上就會發出提示,進行更換。打印模組6設置安裝在自動切刀裝置7的左側,當完成打印后,自動切刀裝置7將打印紙或標簽13切斷,保證了切得平整而且快速,同時將電源接口8、通訊接口9設置在基座4的一側,其特征在于自動進紙機構10設置在打印模組7的下方,利用設置在自動進紙機構10內的膠輥傳送裝置11進行自動送紙。
進一步所述的自動進紙機構10還包括傳感器12,所述的傳感器12安裝在所述的膠輥傳送裝置11的右側,用于檢測標簽或者打印紙13的位置。
進一步所述的旋轉蓋1的一端,通過旋轉軸111與基座1相連接,并能夠繞旋轉軸111左、右旋轉。
進一步所述的紙將盡檢測裝置3上安裝有光電式傳感器31,用于檢測標簽或者打印紙是否被用完。
進一步所述的異常提示燈5為紅燈、綠燈各1個,用于提示打印機的狀態是否處于正常狀態以及處于不正常或者缺少打印紙或者標簽13的狀態。
進一步所述的自動切刀裝置7的內部設置1把鋸齒狀切刀71更好,更快的切斷簽或者打印紙13。
進一步所述的通訊接口9為RS232、RS485、USB接口中任意一種,用于接收打印的數據。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也是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