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要求2014年3月18日提交的歐洲申請14305381.7的優先權。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原理通常涉及電子裝置,且更具體地涉及具有用于照亮標志的燈管的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許多制造商和顧客更喜歡具有標志、按鈕、和指示信號的電子裝置,其分別能被照亮以使得產品可被識別,在產品上的活動按鈕可被識別,且裝置的狀態可以通過信號視覺傳遞給用戶。然而,這種特征的照明為裝置增加成本且在裝置中還需要一些額外的空間以專用于支持照明。
另外,一些制造商要求和/或更希望讓這些特征(即標志、按鈕和指示信號)具有帶美感、令人喜歡的視覺效果,以使得產品更有吸引力、更好銷售、和/或更可辨別出具體制造商。增強的視覺效果增加額外成本和產品制造步驟。
制造商喜歡采用的一個效果是在被觀察的前表面上使得標志、按鈕和指示信號具有變化的紋理,該前表面可以是燈管的出口表面(exit plane)。在系統中實施紋理的一種方式是采用定位在燈管的進入端部處的多個發光裝置且讓發光裝置以各種具體角度將光發射到燈管中,以在燈管的出口端部控制非均勻性。為了獲得適當或期望的效果,在燈管的進入和出口端部之間沿側壁的側表面也必須在不同位置成不同角度,以獲得適當的光分布。
因為試圖獲得標志、按鈕和指示信號部的變化紋理的現有做法非常笨拙且需要復雜的燈管設計,所以需要簡單的紋理控制方法。
此外,優選的是這種簡單的紋理方法能有效地為機頂盒的標志的不同部分提供不同紋理,而不需要為標志的不同部分施加特殊著色的步驟。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是用于例如機頂盒這樣的電子裝置前部上的標志的照明系統。標志是燈管的一部分且標志通過在燈管的前表面上投射光而被照亮。前表面可帶紋理或被著色,以便對觀察者來說使得光均勻分布。紋理意味著一定水平的表面粗糙度或平滑度。用于照亮標志的光源定位在燈管的進入端部。燈管的形狀可在燈管的長度上是基本上均勻的且形狀可基本上是標志的形狀。沿燈管長度的形狀可具有恒定面積或可逐漸改變為略微擴張。燈管可具有在前表面附近的切開(cut away)區域以在切開區域中形成與前表面的其他區域不同的照明效果。
本發明的實施例可描述為電子裝置,其包括具有前壁(9)的殼體;洞(21),在所述前壁上;燈管(23),具有主視的前表面(24)和光進入表面(28),其中燈管具有在主視前表面(24)和光進入表面(28)之間的細長本體,該細長本體具有恒定形狀,其沿細長本體的長度是恒定的,通過洞可看見所述主視前表面;燈管可進一步包括主光學區域(25)和次光學區域(26),其形成所述主視前表面,其中次光學區域在主光學區域附近且從主光學區域凹入。裝置進一步包括背光組件(11),其面對光進入表面以使得光傳播到燈管中。主光學區域可以是平面的或具有輕微的曲率且可以平行于或大致平行于前壁。次光學區域從主光學區域的周邊區域向回延伸到細長本體的周邊。細長本體可具有沿所述長度的恒定前部主視面積且主光學區域的面積可小于恒定前部主視面積。
主視前表面可形成至少一個字母符號,至少一個字母符號可形成標志,在從主視視角觀察主視前表面時在該標志中主光學區域具有至少一種紋理且次光學區域具有與所述至少一種紋理不同的另一紋理。
在另一實施方式中,主視前表面可以是促動按鈕,在從主視視角觀察該主視前表面時在該促動按鈕中主光學區域具有至少一種紋理且次光學區域具有與所述至少一種紋理不同的另一紋理。
在其他實施方式中,主視前表面還可以是指示信號部,在從主視視角觀察該主視前表面時在該指示信號部中主光學區域具有至少一種紋理且次光學區域具有與所述至少一種紋理不同的另一紋理。
在一個實施例中主視前表面可沒有被涂層,且在其他實施例中,主視前表面通過點刻而帶有紋理,其中在從主視視角觀察主視前表面時主光學區域具有至少一種紋理且次光學區域具有與所述至少一種紋理不同的另一紋理。
另一實施方式涉及主光學區域,在從主視視角觀察主視前表面時主光學區域具有至少一種紋理且次光學區域具有與所述至少一種紋理不同的另一紋理。
另外,主光學區域可具有至少一種顏色且次光學區域具有與所述至少一種顏色不同的另一顏色。
在進一步的實施方式中,在背光點亮時主光學區域可具有至少一種光強度,且在背光點亮時且在從主視視角觀察主視前表面時次光學區域具有小于所述至少一種光強度的另一光強度。
附圖說明
根據之后的示例性附圖可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原理,其中:
圖1顯示了根據本發明原理的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的透視圖,其一些元件顯示為在電子裝置的外部;
圖2顯示了根據本發明原理實施例的燈管23的主視前部視圖;和
圖3顯示了根據本發明原理的實施例的燈管23和光源11的透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的原理涉及具有帶紋理標志、按鈕和/或指示信號部的電子裝置。
圖1進一步顯示了具有標志、按鈕或指示信號組件20的電子裝置1,以及其可如何定位在電子裝置1中,電子裝置1可以是機頂盒。組件20包括背光11和燈管23。燈管23的前表面24定位在裝置1的前壁的洞21處。也可存在額外的光指示器22,其可以是“記錄(record)”光。圖1顯示了組件20可定位在印刷電路板(pcb)5的附近或上方。背光11可定位在pcb5上且定位在燈管23和前壁9的后方。電子裝置1可包括凸緣,其可具有周向部分或平面周向部分,其限定洞21的形狀,透過該洞21可觀察到燈管23的前表面24。組件20可被設計為按鈕,其可被手指按壓且通過在促動器32上施加壓力而被啟用,所述促動器可接觸的燈管的后部部分。
設置燈管23,其可以是在燈管被用作按鈕時傳遞光的固體半透明或透明的燈管,在組件20被用戶經洞21或在洞21處按壓時其可運動和/或對開關促動器32施加壓力。從背光11而來的光進入燈管23,反射離開內表面,朝向燈管23的前表面24傳播。燈管23如果是半透明的則也可將光向下朝向前表面24散射。
將詳細描述可采用組件20的裝置1。裝置可以是薄的水平取向的機頂盒,具有在例如印刷電路板(pcb)和熱沉(如圖1所示)的內部電子部件周圍形成封殼的塑料殼體。圖1是可并入本發明特征的機頂盒的視圖。如附圖所示的,主電路板5可裝在頂部覆蓋件7中。熱阻隔件(未示出)可定位在電路板5和底部框架2之間。智能卡讀取器(未示出)可通過熱阻隔件中的洞連接到電路板5。裝置1可具有內部部件,例如智能卡讀取器、熱阻隔件、電路板、接觸電路板5且定位在底部框架2和頂部覆蓋件7之間的頂部熱沉6、和在電路板下方的底部熱沉6a。熱沉中之一或二者可包括在每一相對端部處的垂直鰭片,以促進熱散耗,所述熱量中的一些可通過光源11產生。裝置可包括天線組件15,其被定位在印刷電路板周邊以外。燈管形狀、顏色和/或紋理可對裝置1的內部特征、部件和功能的存在和/或使用發出信號并做出識別。
圖2顯示了根據本發明的示例性的標志、按鈕或指示信號組件20的主視圖。該視圖顯示了燈管23的前表面24,可穿過裝置1的洞21對其進行觀察。圖2顯示了兩個分開的光學主視區域。主紋理區域25是前表面為平面的區域且可顯示光的恒定紋理、均勻強度或光的恒定均勻顏色。在該例子中,傾斜的“V”、倒寫的“E”、和“I”每一個具有主紋理區域25。這些分開好標記之間的空間可以是不透明的或中空的或空的。在該例子中,“V”和“I”僅具有主紋理區域25且倒寫的“E”具有主紋理區域25和漸褪(faded)紋理區域26。漸褪紋理區域26被顯示為倒寫“E”的頂部筆畫的底部且從倒寫“E”的底部筆畫的頂部突出。
圖3顯示了圖2的燈管23的透視圖,其中燈管被沿中心平面27切開。圖3顯示了前表面24和背光11,其向燈管23提供光,達到進入端部28,該進入端部可以與前表面24相對。該視圖顯示了燈管23在燈管23的長度上可是基本上均勻的且維持標志、按鈕或指示信號的形狀。漸褪紋理區域26(其被顯示為從倒寫“E”的頂部筆畫的底部突出和從倒寫“E”的底部筆畫的頂部突出)通過在前表面區域附近切開一些區域而形成,所述前表面是平面的;然而,前表面可包括一些略微平滑的連續曲率。切開區域形成具有不同和/或精細紋理(與主紋理區域25相比)的視覺效果。通過讓漸褪紋理區域26從其所在的主紋理區域25褪去而實現該視覺效果。換句話說,切開區域形成漸褪紋理區域26。然而,通過施加紋理或著色30(其通過前表面24上的幾個線表示)而帶來的漸褪紋理區域26和主紋理區域25之間的增強對比被認為是本發明的替換實施例。施加紋理或著色30僅在表面的一部分中顯示且可具有不同深度水平,這意味著施加紋理或著色30可處于主紋理區域25和漸褪紋理區域26中,且該紋理或著色30可以是可變的,以實現制造商對其標志、按鈕或指示信號所期望的樣子。
本發明允許使用單個LED作為背光11以在一個燈管中實現不同光強度,而不需要使用例如涂漆這樣的二次工藝。換句話說,如圖2所示的漸褪紋理區域26的主視區域不需要被涂漆,因為該區域被切開。
如上所述,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是用于例如機頂盒這樣的電子裝置前部上的標志的照明系統。標志是燈管的一部分且標志通過在燈管的前表面上投射光而被照亮。前表面可被施加紋理,其中紋理可以是條紋或淺深度的溝槽,其在前表面24上例如可為大約數微米到數十毫米的量級。著色可以是具有某顏料的漆或涂漆的涂層。燈管的紋理可有助于在給定表面上散射光和使其均勻分布。用于照亮標志的光源定位在圖1和3的進入端部處。燈管的形狀在燈管的長度上基本上是均勻的且所述形狀基本上為標志的形狀。燈管可具有在前表面附近的切開區域以形成局部照明對比。切開區域可從主紋理區域凹入約數毫米的量級。
簡要地說,期望的是在標志的主視前表面的兩個區域之間產生梯度差。這通過改變表面的高度來實現,以實現不同的紋理或光學外觀。這可與對兩個區域25、26施加不同水平的紋理的組合來實現。兩者的組合實現了不同光學外觀或效果且甚至增強了差異性。具有目的性紋理的該設計的缺點是與使用紋理工具相關的額外成本和采用二次工藝的相關成本。
雖然已參考所附附圖描述了說明性實施例,但是應理解,本發明的原理并不限于執行精確的實施例,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做出各種改變和修改,而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范圍或精神。進一步地,本發明的原理適用于任何電子裝置,包括但不限于機頂盒、計算機、游戲控制臺、DVD播放器、CD播放器等,其中電子裝置設置有改進的燈管。所有這種改變和修改包括在所附權利要求所述的本發明的范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