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顯示設備,包括:
連接單元;
殼體,能夠相對于所述連接單元轉動;
顯示面板,位于所述殼體上,并且包括功能層;
接合單元,具有將所述連接單元連接至所述殼體的多個聯接件;
檢測器,位于所述聯接件中的第一聯接件上;以及
角度傳感器單元,安裝于所述聯接件中的第二聯接件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聯接件中的所述第一聯接件配置成當所述殼體相對于所述連接單元轉動時相對于所述聯接件中的所述第二聯接件線性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聯接件中的所述第二聯接件限定所述檢測器插入其中的第一導引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角度傳感器單元包括沿所述第一導引孔對齊的多個傳感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角度傳感器單元配置成當所述殼體轉動時感測所述檢測器的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功能層配置成當所述檢測器的位置由所述角度傳感器單元測量為處于預定位置時在所述顯示面板的至少一個區中被激活。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顯示面板包括:
第一顯示區,位于所述殼體的第一表面上;以及
第二顯示區,從所述第一顯示區延伸,并且位于所述殼體的側部表面上以及位于所述殼體的第二表面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功能層配置成當所述殼體的所述第一表面平坦時在所述第一顯示區中被激活。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功能層配置成當所述殼體的所述第一表面折疊成使得所述第一表面的折疊部分彼此接觸時在所述第二顯示區中被激活。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功能層配置成當所述殼體的所述第一表面以預定角度折疊時在所述第一顯示區和所述第二顯示區中被激活。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接合單元包括:
第一聯接件,位于所述殼體的側部表面上;以及
第二聯接件,包括能夠轉動地聯接至所述連接單元的第一末端和限定第一導引孔的第二末端,并且配置成在所述第一聯接件的長度方向上線性移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檢測器從所述第一聯接件突出,以及
其中,所述檢測器的至少一部分插入到所述第一導引孔中。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檢測器和所述角度傳感器單元中的一個限定凹槽,并且
其中所述檢測器和所述角度傳感器單元中的另一個包括朝向所述凹槽突出的接觸突出部。
14.一種顯示設備,包括:
殼,包括第一殼體和能夠轉動地連接至所述第一殼體的第二殼體;以及
顯示面板,包括:
第一顯示區,位于所述第一殼體的第一表面上,以及位于所述第二殼體的第一表面上;
第二顯示區,位于所述第二殼體的側部表面上,以及位于所述第二殼體的第二表面上;以及
功能層,配置成根據由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構成的角度在所述顯示面板的至少一個區中被激活。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顯示設備,其中,所述功能層配置成:
當由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構成的所述角度是第一角度時,在所述第一顯示區中被激活;
當由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構成的所述角度是第二角度時,在所述第二顯示區中被激活;或者
當由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構成的所述角度在所述第一角度與所述第二角度之間時,在所述顯示面板的全部區中被激活。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顯示設備,還包括:
接合單元,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殼體的側部表面或所述第二殼體的側部表面上的多個聯接件;
檢測器,位于所述殼和所述接合單元中的一個上;以及
角度傳感器單元,其位于所述殼和所述接合單元中的另一個上。
17.一種控制顯示設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折疊顯示面板,所述顯示面板包括位于能夠折疊的殼的第一表面上的第一顯示區和位于所述殼的側部表面上以及位于所述殼的第二表面上的第二顯示區;
測量由所述顯示面板的所述第一表面形成的角度;以及
基于所述角度激活所述顯示面板的至少一個區的功能層。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角度的所述測量包括通過位于所述殼的一側上的多個聯接件中的第一聯接件和第二聯接件之間的相對移動距離測量所述角度。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檢測器安裝于所述第一聯接件和所述第二聯接件中的一個上,并且角度傳感器單元位于所述第一聯接件和所述第二聯接件中的另一個上,并且
其中所述角度的所述測量包括使用所述角度傳感器單元感測所述檢測器的位置。
2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功能層的所述激活包括:
當由所述顯示面板的所述第一表面形成的所述角度是第一角度時,在所述第一顯示區中激活所述功能層;
當由所述顯示面板的所述第一表面形成的所述角度是第二角度時,在所述第二顯示區中激活所述功能層;或者
當由所述顯示面板的所述第一表面形成的所述角度在所述第一角度與所述第二角度之間時,在所述顯示面板的全部區中激活所述功能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