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仿真體感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視覺系統裝置、電腦主機、上位機、模擬器操縱裝置、第一活動板、第二活動板、第三活動板、第四活動板、腰部束縛帶、一對肩部束縛帶、座椅支架及座椅前板;所述的視覺系統裝置通過電纜線與所述的電腦主機連接,所述的電腦主機通過網線與所述的上位機連接;所述的視覺系統裝置位于所述的座椅支架的上部前方,所述的電腦主機及上位機位于所述的座椅支架的一側,所述的座椅支架內設有電機、電動缸、編碼器、音頻振動器并通過電纜線與所述的上位機連接;所述的座椅前板設置在所述的座椅支架的前端,所述的模擬器操縱裝置設置在所述的座椅前板的前方,并與所述的電腦主機連接;所述的第一活動板及第二活動板分別對稱設置在所述的座椅支架上,位于所述的座椅支架的靠背后方,所述的第三活動板及第四活動板分別對稱設置在所述的座椅支架上,位于所述的座椅支架的坐墊下方,所述的第一活動板、第二活動板、第三活動板及第四活動板由所述的座椅支架內的電動機和電動缸驅動;所述的腰部束縛帶設置在所述的座椅支架上,位于所述的座椅支架的中部,所述的一對肩部束縛帶分別對稱設置在所述的座椅支架上,位于所述的第一活動板及第二活動板的前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仿真體感座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滑軌,所述的滑軌水平設置在所述的座椅支架的底部,所述的座椅支架通過所述的滑軌水平滑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仿真體感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模擬器操縱裝置為飛行搖桿或方向盤或手柄。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仿真體感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座椅支架的前端底部設有多個通風散熱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仿真體感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座椅前板的前端中部設有缺口,所述的缺口面向所述的模擬器操縱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