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戶外廣告燈箱。
背景技術:
廣告燈箱是一種常見的廣告宣傳裝置,由于廣告燈箱被設置在自然環境,會經受風吹日曬雨淋,受自然氣候的影響,廣告燈箱為提高使用壽命就需要具有良好的防風、防雨的功能,同時還需要更好的為廣告畫面提供良好的照明服務。傳統燈箱采用的發光源都是將多根LED燈條串聯起來,如果需要照明的廣告畫面巨大,需要串聯的燈條就越多,對燈箱電路的負荷就越大,會導致燈條發光光效降低,同時電能消耗增大。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戶外廣告燈箱,以解決現有問題的不足。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戶外廣告燈箱,包括:
箱體,所述箱體包括組成矩形框架的上下型材、左右型材以及固定件,其中,所述上下型材截面呈梯形,所述固定件兩端連接所述左右型材,所述固定件上等距設有卡槽;
發光源,包括若干并聯在一起的發光單元,所述發光單元包括若干相互串聯在一起的LED燈條,所述LED燈條被固定于所述卡槽內;
電源控制器,與所述發光源電聯控制所述LED燈條;
畫布,所述畫布的邊沿分別對應連接在所述上下型材和所述左右型材上。
進一步的,所述上下型材的寬度自中部向兩端縮小。
進一步的,所述上下型材設有容納槽,所述容納槽的內壁設有用于穿刺所述畫布邊沿的掛鉤。
進一步的,所述左右型材的相對端設有開口槽,所述開口槽的槽壁夾持所述畫布邊沿。
進一步的,所述畫布的邊沿設有可供物體穿過的掛孔。
進一步的,所述上下型材設有容納槽,所述容納槽的內壁沿槽向方向等距設有若干通孔。
進一步的,所述畫布的邊沿設有用于纏繞物體的綁帶。
進一步的,所述畫布的邊沿設有卡邊條。
進一步的,還包括覆蓋所述發光源發光面的透光板,所述透光板表面設有擴散膜。
與現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掛靠的方式,將畫布固定在型材上,同時,將若干LED燈條采用串聯并與一電源控制器并聯組成一個發光單元,通過將若干發光單元并聯在一起可實現降低電路的壓降,有效提高發光效率;此外,作為箱體框架部件之一的上、下型材的寬度由中部向兩端縮小,使畫布面呈中部比兩側高,將畫布的受風面設計為利于減小受力的曲面,同時連接左右型材兩側的固定件不僅加強了箱體的牢固性,還合理的作為燈條的固定卡板。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燈箱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燈箱內部燈條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實施例,參見圖1:一種戶外廣告燈箱,包括:箱體、發光源、電源控制器4、透光板7以及畫布8。
其中,如圖1所示,箱體由上下型材11和左右型材12以及固定件2組成,上下型材11包括平行設置的上型材和下型材,左右型材12包括左右平行設置的左型材和右型材,其中上型材和下型材11的截面呈梯形,并具有容納槽111;而固定件2有兩根,一根固定在左右型材12上部,另一根固定在左右型材12的下部,固定件2的兩端分別連接左型材和右型材,同時固定件2上等距設有用于固定發光源的卡槽21。
如圖2所示,發光源,包括兩個以上并聯在一起的發光單元,所述發光單元包括兩個以上相互串聯在一起的LED燈條3,所述LED燈條3被固定于所述卡槽21內,其中,LED燈條3包括基板以及固定在基板上燈珠6。
電源控制器4,每個發光單元并聯方式配置一電源控制器4控制LED燈條3,通過將若干LED燈條相互串聯分組成一個發光單元,然后將若干個發光單元并聯后加配電源控制器4可以有效的減少壓降,提高LED燈條的發光效率。
畫布8,畫布8表面設有廣告宣傳畫面,同時畫布8上下左右四邊的邊沿分別與對應的上下型材11和所述左右型材12連接。
進一步的,為減小箱體風阻,上下型材11的寬度自中部向兩端逐漸縮小,使所述畫布的中部突出于兩側,由于為畫布8通常是采用防風性好的材料制成,所以為減小風吹拂畫布8產生的風力,畫布8中間突起,使風從突起兩側吹過。
進一步的,所述容納槽111的內壁設有用于穿刺畫布8邊沿的掛鉤,掛鉤穿透畫布8邊沿將畫布8拉伸展開固定在箱體四邊。
進一步的,所述左右型材12的相對端設有開口槽,開口槽的槽壁可以相互夾緊并夾持畫布8的邊沿。
進一步的,所述容納槽11的內壁沿槽向方向等距設有若干通孔。
進一步的,所述畫布8的邊沿設有可供繩索或者掛鉤穿過的掛孔。
進一步的,所述畫布8的邊沿設有用于纏繞在上下型材11、左右型材12上或掛鉤的綁帶,綁帶可以穿過掛孔將畫布8邊沿系住綁定在上下型材11和或左右型材12上。
進一步的,所述畫布8的邊沿設有卡邊條。
為使發光源的光線均勻照射的畫布8上,發光源的發光面還覆蓋有透光板7,透光板7表面設有擴散膜,利用透光板7將發光源保護起來,使之與外界隔開,避免受外界潮濕影響正常發光,同時,在透光板7表面設置擴散膜可以有效的將發光源均勻擴散,避免光線照射到畫布8時造成光斑。
以上所述只是本實用新型優選的實施方式,其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只要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的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