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傳感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帶有邏輯控制能力的傳感器。
背景技術:
自帶數據分析的教學傳感器,是我們在原有傳感器基礎上,增加數據顯示及數據處理模塊,數字信號和模擬信號均實現實時顯示,并能夠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并能夠直接在傳感器上設定反應條件,并通過傳感器直接進行邏輯控制。可脫離數據采集器及計算機,獨立進行實驗操作,方便移動教學及數據記錄分析,并可直接搭建機器人模塊等拓展性功能,現階段的教學傳感器,必須要連接采集器及計算機才能進行數據讀取分析,無法對獲取的數據進行直接判斷,并進行邏輯控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帶有邏輯控制能力的傳感器。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帶有邏輯控制能力的傳感器,包括機體,所述機體的一側設有顯示模塊放置槽,所述顯示模塊放置槽內設有顯示模塊,所述機體的一側還設有觸碰輸入模塊,且觸碰輸入模塊位于顯示模塊的下方,所述機體靠近顯示模塊的一側設有若干個數據傳輸模塊,所述機體的上端設有凹槽,所述凹槽內設有固定塊,所述固定塊的兩側對稱設有轉軸,所述凹槽的內側壁上對稱設有滑槽,所述轉軸遠離固定塊的一端位于滑槽的槽位內,所述固定塊靠近轉軸的一側設有外筒,所述外筒內通過回彈裝置連接有限位塊,所述回彈裝置遠離限位塊的一端與外筒內底部固定連接,所述限位塊遠離回彈裝置的一側設有內桿,所述內桿貫穿外筒,且向外筒外側延伸,所述內桿的側面設有數據采集模塊放置槽,所述數據采集模塊放置槽內設有數據采集模塊,所述機體內設有控制模塊,所述控制模塊分別與顯示模塊、數據分析模塊、供電模塊、數據傳輸模塊、數據存儲模塊、數據采集模塊、觸碰輸入模塊電連接。
優選地,所述固定塊上設有連接線,且凹槽的底部設有電極片,所述連接線遠離固定塊的一端與電極片連接。
優選地,所述外筒以轉軸為軸心旋轉,且其旋轉角度范圍為0-90°。
優選地,所述顯示模塊采用LED顯示屏。
本實用新型中,使用者使用該裝置時,可以將供電模塊打開,使得整個裝置開始工作,在觸碰輸入模塊上點擊采集,當顯示模塊顯示出數據變化,點擊記錄,數據會已設定頻率記錄到數據存儲模塊中,可對數據設定條件判斷,并設定控制反應程序,通過集體上的控制模塊和數據傳輸模塊進行邏輯控制,說明實驗采集正常工作,該裝置操作簡單,增加了數據采集及數據顯示及分析模塊,可以解決原來無法直接讀取及分析數據的問題,改善實驗教學的便利性,增大實驗教學的靈活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帶有邏輯控制能力的傳感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帶有邏輯控制能力的傳感器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帶有邏輯控制能力的傳感器的工作原理圖。
圖中:1機體、2顯示模塊、3觸碰輸入模塊、4數據傳輸模塊、5外筒、6內桿、7數據采集模塊、8連接線、9轉軸、10固定塊、11限位塊、12回彈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帶有邏輯控制能力的傳感器,包括機體1,機體1的一側設有顯示模塊放置槽,顯示模塊放置槽內設有顯示模塊2,顯示模塊2采用LED顯示屏,增加整個裝置的顯示數據的效果,機體1的一側還設有觸碰輸入模塊3,且觸碰輸入模塊3位于顯示模塊2的下方,機體1靠近顯示模塊2的一側設有若干個數據傳輸模塊4,機體1的上端設有凹槽,凹槽內設有固定塊10,固定塊10上設有連接線8,且凹槽的底部設有電極片,連接線8遠離固定塊10的一端與電極片連接,使得整個裝置的連接更加緊密,固定塊10的兩側對稱設有轉軸9,凹槽的內側壁上對稱設有滑槽,轉軸9遠離固定塊10的一端位于滑槽的槽位內,固定塊10靠近轉軸9的一側設有外筒5,外筒5以轉軸9為軸心旋轉,且其旋轉角度范圍為0-90°,使得整個裝置的空間占有率降低,實現便于攜帶的效果,外筒5內通過回彈裝置12連接有限位塊11,回彈裝置12遠離限位塊11的一端與外筒5內底部固定連接,限位塊11遠離回彈裝置12的一側設有內桿6,內桿6貫穿外筒5,且向外筒5外側延伸,內桿6的側面設有數據采集模塊放置槽,數據采集模塊放置槽內設有數據采集模塊7,機體1內設有控制模塊,控制模塊分別與顯示模塊2、數據分析模塊、供電模塊、數據傳輸模塊4、數據存儲模塊、數據采集模塊7、觸碰輸入模塊3電連接。
本實用新型中,使用者使用該裝置時,可以將供電模塊打開,使得整個裝置開始工作,在觸碰輸入模塊3上點擊采集,當顯示模塊2顯示出數據變化,點擊記錄,數據會已設定頻率記錄到數據存儲模塊中,可對數據設定條件判斷,并設定控制反應程序,通過集體上的控制模塊和數據傳輸模塊4進行邏輯控制,說明實驗采集正常工作。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