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導線掛鉤衣架的側部尺碼標牌,屬于尺碼標牌領域。
背景技術:
服裝成衣按規定一般都會掛有多種標識。這些標識對消費者具有指導意義,比如在衣領,袖口部位上會注有商標。它便于消費者來確認品牌。在領窩,側縫處會注有規格,尺寸,方便消費者按尺碼選擇合適的服裝。在最明顯的地方會掛有吊牌。它集合了有關于服裝的所有信息。對于服裝的品牌,成分,規格,以及是否檢測合格做了一個全面介紹。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藏在衣服夾縫中這個小標識,才是我們今天要重點介紹的,它對消費者保養衣服起著最關鍵的作用。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1320210804.5的本實用新型提供1.本外觀設計產品的名稱:服裝標牌。2.本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用于服裝上,起標識作用。3.本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產品的整體形狀與主視圖的圖案設計。4.最能表明設計要點的圖片或者照片:主視圖。5.省略后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仰視圖。但是該服裝標牌沒辦法自動復位到平行位置,實現節省空間,無法自由改變尺寸標碼,不可以循環利用。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導線掛鉤衣架的側部尺碼標牌,其結構包括尺碼切換表、銘牌標簽、旋轉連接管、復位彈簧、導線掛鉤通孔、導線、掛鉤,所述尺碼切換表設于銘牌標簽左上方,所述旋轉連接管連接于銘牌標簽底部,所述旋轉連接管通過復位彈簧與導線掛鉤通孔連接,所述導線穿過導線掛鉤通孔,所述掛鉤與導線掛鉤通孔底部連接,所述尺碼切換表設有一號顯示板、一號調整旋鈕、二號顯示板、二號調整旋鈕、三號顯示板、三號調整旋鈕,所述一號顯示板設于一號調整旋鈕下方,所述二號顯示板設于二號調整旋鈕下方,所述三號顯示板設于三號調整旋鈕下方,所述一號顯示板設于二號顯示板左側,所述二號顯示板設于三號顯示板左側,所述銘牌標簽表面設有品牌名稱、產品屬性、產品二維碼,所述品牌名稱設于銘牌標簽右上方,所述產品屬性設于銘牌標簽左下方,所述產品二維碼設于銘牌標簽右下方,所述旋轉連接管設有彈簧上卡槽、限位塊,所述彈簧上卡槽設于旋轉連接管側面,所述限位塊設于旋轉連接管側表面。
進一步的,所述導線掛鉤通孔設有連接桿外殼、彈簧下卡槽。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桿外殼與旋轉連接管連接,所述彈簧下卡槽與復位彈簧下方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導線掛鉤衣架的側部尺碼標牌,通過采用復位彈簧結構實現自動復位到平行位置,實現節省空間,通過設有尺碼切換表,實現自由改變尺寸標碼,可以循環利用。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導線掛鉤衣架的側部尺碼標牌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尺碼切換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銘牌標簽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旋轉連接管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導線掛鉤通孔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尺碼切換表-1、銘牌標簽-2、旋轉連接管-3、復位彈簧-4、導線掛鉤通孔-5、導線-6、掛鉤-7、一號顯示板-10、一號調整旋鈕-11、二號顯示板-12、二號調整旋鈕-13、三號顯示板-14、三號調整旋鈕-15、品牌名稱-20、產品屬性-21、產品二維碼-22、彈簧上卡槽-30、限位塊-31、連接桿外殼-50、彈簧下卡槽-51。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導線掛鉤衣架的側部尺碼標牌,其結構包括尺碼切換表1、銘牌標簽2、旋轉連接管3、復位彈簧4、導線掛鉤通孔5、導線6、掛鉤7,所述尺碼切換表1設于銘牌標簽2左上方,所述旋轉連接管3連接于銘牌標簽2底部,所述旋轉連接管3通過復位彈簧4與導線掛鉤通孔5連接,所述導線6穿過導線掛鉤通孔5,所述掛鉤7與導線掛鉤通孔5底部連接,所述尺碼切換表1設有一號顯示板10、一號調整旋鈕11、二號顯示板12、二號調整旋鈕13、三號顯示板14、三號調整旋鈕15,所述一號顯示板10設于一號調整旋鈕11下方,所述二號顯示板12設于二號調整旋鈕13下方,所述三號顯示板14設于三號調整旋鈕15下方,所述一號顯示板10設于二號顯示板12左側,所述二號顯示板12設于三號顯示板14左側,所述銘牌標簽2表面設有品牌名稱20、產品屬性21、產品二維碼22,所述品牌名稱20設于銘牌標簽2右上方,所述產品屬性21設于銘牌標簽2左下方,所述產品二維碼22設于銘牌標簽2右下方,所述旋轉連接管3設有彈簧上卡槽30、限位塊31,所述彈簧上卡槽30設于旋轉連接管3側面,所述限位塊31設于旋轉連接管3側表面,所述導線掛鉤通孔5設有連接桿外殼50、彈簧下卡槽51,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外殼50與旋轉連接管3連接,所述彈簧下卡槽51與復位彈簧4下方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通過旋動尺碼切換表1可以改變顯示板里的字母進行修改尺碼標識。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