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包括軀干基座、扣合在所述基座上的肋骨蓋、與所述基座相連接的頭部組件和覆蓋在模型上的皮膚,所述肋骨蓋與所述基座形成中空結構,所述肋骨蓋與所述基座之間設置有按壓彈簧,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底部設置有紅外測距組件和主控電路,所述肋骨蓋的背面設置有紅外反射面,所述紅外測距組件對準所述紅外反射面,所述紅外測距組件與所述主控電路相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底部設置有固定座,所述紅外測距組件安裝在所述固定座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肋骨蓋上設置有流水式按壓深度指示燈條,所述肋骨蓋和所述頭部上設置有漸變流水式血液循環指示燈條,所述按壓深度指示燈條和血液循環指示燈條均與所述主控電路相連接,所述主控電路根據所述紅外測距組件檢測的按壓信號控制所述按壓深度指示燈條和血液循環指示燈條的點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按壓信號的大小控制所述按壓深度指示燈條點亮的長度。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按壓信號的大小控制所述血液循環指示燈條每次點亮的長度,所述按壓信號的頻率控制所述血液循環指示燈條漸變的速度。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肋骨蓋上設置有多條指示燈槽,所述按壓深度指示燈條和血液循環指示燈條分別安裝在所述指示燈槽中。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燈槽還安裝有指示燈罩。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肋骨蓋的背面安裝有指示燈安裝蓋板,所述蓋板具有與所述指示燈槽走向一致的分支。
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按壓深度指示燈條至少為兩條,每條成弧形分布在所述肋骨蓋的上緣。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心肺復蘇訓練模型,其特征在于:所述肋骨蓋上的血液循環指示燈條至少為兩條,自所述肋骨蓋中部向所述頭部延伸,并與所述頭部的血液循環指示燈條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