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生活用品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頭戴式望遠鏡。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文體愛好者越來越多,世界各國文體賽事也越來越頻繁。由于比賽、表演場所面積通常較大,看臺距離賽場較遠,所以觀看者大多需要佩帶望遠鏡以提高觀賞效果,滿足觀賞心理需求。而使用的絕大多數都是手持望遠鏡,觀看比賽時需要長時間手舉或不時地舉起望遠鏡,常常累得兩臂酸麻,且難以連續清晰的觀賞,不勝其累。目前雖有一些頭戴式望遠鏡技術,然而多因結構不盡合理完善而難于推廣。
cn2430703y公開了一種頭戴式新型望遠鏡,其包括物鏡部分、目鏡部分及目鏡調焦、物鏡調焦結構,目鏡部分上部通過軟連接件與一頭戴設備相連,下部與一拉緊帶相連。該望遠鏡能夠避免手持望遠鏡之疲勞,但是其使用時目鏡將緊貼在眼睛部位,然后帶上頭戴設備、系上拉緊帶,時間稍長容易導致穿戴部位疲勞;而且若欲取下望遠鏡就必須同時取下頭戴設備和拉緊帶,專門位置保存,摘戴比較麻煩,不適應觀賞文體比賽高頻次摘戴的需要。cn2297738y公開了一種頭戴式望遠鏡,兩鏡筒通過固定架活動連接,固定架上置有旋轉連接的懸掛支架,其上端與帽檐夾相連接。使用時通過懸掛支架和帽檐夾將望遠鏡固定在帽檐上,不需要用手來握持就可以進行觀察,頭部可以隨意轉動而不影響觀看,也不至于景物發生晃動。這種頭戴式望遠鏡使用時仍需取下帽子,卡置或取下望遠鏡,而且需要反復調整望遠鏡的位置,方能達到最佳目視位置,同樣不適應觀賞文體比賽高頻次摘戴的需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成本低廉的頭戴式望遠鏡。
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頭戴式望遠鏡,包括太陽帽、鏡架和左、右望遠鏡,其中太陽帽包括帽體、帽檐和箍圈,望遠鏡具有鏡筒和安裝在鏡筒內的目鏡和物鏡,鏡架通過左、右安裝通孔與兩鏡筒連接,所述太陽帽內設有與之固定連接的襯架,帽體和襯架上對應設置長孔,鏡架上部一體設有升降拉條,升降拉條的一端通過滑動連接機構與長孔滑動連接。
所述滑動連接機構包括滑塊、連接螺栓和壓帽。
所述升降拉條位于帽體的外側,帽檐與帽體連接部位設有通孔,升降拉條與該通孔穿裝連接。
所述襯架前部下端設有舌狀凸緣,凸緣兩側部位設置泊鏡凹槽。
所述長條孔兩側部位設置防滑齒牙。
所述箍圈后部為開口結構,開口部位設置系帶。
所述安裝通孔為長孔結構。
所述太陽帽為軟質塑料注塑制件,襯架和鏡架均為硬質塑料板材制件。
所述太陽帽為藍色、綠色或紅色塑料制件。
本發明的主要優點是:
1)本發明的頭戴式望遠鏡中鏡架設置有升降拉條,并與帽體滑動連接,通過壓帽可以隨時隨處方便地調節望遠鏡的升降,不用望遠鏡時可將其隱藏與帽檐下方的貼近處,無需將望遠鏡都不用取下,且具有太陽帽的全部功能。
2)本發明中太陽帽內設硬質材料的襯架,一方面增加了太陽帽的強度,同時作為望遠鏡鏡架的懸掛支撐和導引。
3)本發明的頭戴式望遠鏡除鏡片外所有構件都可以采用塑料制件,因此具有制作簡便,成本低廉,易于回收再利用,避免資源浪費等優點,因此可作易耗消費品使用。
4)太陽帽采用彩色塑料制作,通過帽檐對光線的反射作用,可以避免強光刺激眼睛,且其映入眼睛的色調淺淡,不會影響景物觀賞的寫真效果。
5)該頭戴式望遠鏡特別適合觀看各類文體比賽使用,若配套本發明的調焦望遠鏡,也可供景點旅游中的景物觀賞使用,而且調焦十分方便,只需在佩戴使用狀態下旋動調焦螺套即可。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側視圖;
圖3是圖1中望遠鏡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圖4中鏡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圖4中望遠鏡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一
參看圖1、圖2、圖3,本發明的頭戴式望遠鏡,包括太陽帽、鏡架2和左、右望遠鏡3。其中,太陽帽包括帽體7、帽檐1和箍圈5,帽體7可以設置為全包結構,但最好為半包結構,人體頭的后半部暴露在外面,具有良好的通風透氣和排汗效果,同時可以減輕太陽帽的重量,節省制作材料,降低制作成本,帽體7僅用于帽檐1和望遠鏡3的懸掛。結合各類賽場的大小一般相差不大的特點,望遠鏡3可以采用定焦結構,焦距可根據文體比賽場所的大小設計,這樣可以簡化制作,減輕重量,節省材料消耗和制作成本。望遠鏡3可按常規結構制作,本發明推薦的結構更加簡單實用,其包括鏡筒、目鏡和物鏡,鏡筒由內筒3-1和通過螺紋連接在內筒3-1兩端的前后壓蓋3-2、3-3組成,目鏡和物鏡的鏡片3-4、3-6分別安裝在兩端壓蓋3-2、3-3與內筒3-1之間。為了便于鏡片3-2、3-3的固定,內筒3-1兩端可設置臺肩,但臺肩的軸向寬度應小于鏡片3-2、3-3的厚度,以便于鏡片3-2、3-3的壓緊。為便于固定安裝,內筒3-1上可設置壓圈3-5,并通過螺紋相互連接,由此可將鏡架2結合部位夾緊固定在壓圈3-5與目鏡端壓蓋3-3之間,內筒3-1、壓蓋3-2、3-3和壓圈3-5均可采用聚酰胺(俗稱尼龍)或其它硬質塑料制件,質量較輕。鏡架2可設計為倒t形結構,上部為升降拉條2-1,下部開設左、右安裝通孔,并通過左、右安裝通孔分別與左、右望遠鏡3連接,鏡架2也可采用聚酰胺(俗稱尼龍)或其它硬質塑料板材制件,有質量輕、價格低等優點,其強度也可滿足要求。
所述太陽帽內設有與之固定連接的襯架4,以作為帽體7的支撐,尤其是懸掛望遠鏡3部位的支撐。太陽帽可采用乙烯─醋酸乙烯之共聚合物(俗稱橡皮膠)或其它軟質塑料制作,當然也可采用棉布或化纖等柔性織物材料制作,可以增加人體頭部的舒適感,而襯架4可采用聚酰胺(俗稱尼龍)或其它硬質塑料制作,既輕便,又便于制作。當然,襯架4也可采用鋁板制作,具有較好的散熱功能,利于頭腦的健康。太陽帽可通過連接件如鉚釘、螺栓與襯架4固定連接,本發明推薦的制作方法是先取硬質塑料板將襯架4充壓成型,然后在注塑太陽帽時與襯架4注塑為一體,帽體7和襯架4的厚度可設計為0.5~1mm,即可滿足強度的要求,又節省材料消耗。
望遠鏡3與太陽帽的連接方式是:在帽體7和襯架4的前部的對應部位設置一上下方向的長孔7-1、4-1,將升降拉條2-1的上端端通過滑動連接機構與長孔7-1、4-1滑動連接。作為一種簡單實用的活動連接機構,該滑動連接機構可包括滑塊6、連接螺栓8和壓帽9,滑塊6可采用凸字形結構,其上部可嵌入帽體與襯架上的長孔內,并可上下滑動,需要注意的是滑塊嵌入長孔部分的高度應等于或小于帽體7與襯架4的疊加厚度,以便于升降拉條2-1的壓緊。這樣可通過連接螺栓8和壓帽9將升降拉條2-1的上端與帽體7及襯架4連接在一起,壓帽9可設計為上端為球面的柱狀結構,可兼作手鈕功能,通過壓帽9操動調節鏡架2及望遠鏡3的升降。升降拉條2-1最好連接在帽體7的外側,利于升降拉條2-1的支撐和滑動,當采用此結構時可在帽檐1與帽體7的結合部位開設一通孔7-3,用于升降拉條2-1的穿裝。考慮到活動連接部位的支撐強度,可在帽體7的長孔7-1部位設置一凸臺7-2,凸臺7-2的長孔7-1側可設置拉條導向槽,以防止升降拉條2-1的擺動,也可對升降拉條2-1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作為鏡架2的支撐,所述襯架4前部下端可設置舌狀凸緣4-3,臨近凸緣4-3兩側部位還設置泊鏡凹槽4-4,當不需用望遠鏡3時可將其提升至貼近帽檐1的位置,以不影響人體兩眼的正常視線。
本實施方式的頭戴式望遠鏡在使用時,只需將其戴在頭上,比賽開始后用手搬動所述壓帽9使望遠鏡3降至眼睛前方合適的位置即可觀看。比賽結束或場中休息或想暫時停止使用望遠鏡3時,無需摘下太陽帽,只需用手搬動所述壓帽9,使望遠鏡3提升至貼近帽檐1的位置即可,十分方便。該頭戴式望遠鏡結構簡單,成本低廉,使用方便,特別適合觀看文體表演和比賽;而且,其構件除了鏡片3-4、3-6可以直接回收利用外,其余均為塑料制品,可以回收再生,避免資源浪費。
實施例二
參看圖4、圖5、圖6,為了可靠地避免望遠鏡3自動下降,可在帽體7的長孔7-1兩側與升降拉條2-1接觸的部位設置防滑齒牙7-3,由此可通過壓帽9操作將望遠鏡3置于隨意位置,即便是俯仰或左右晃動均不會導致望遠鏡3的自動升降。所述箍圈5后部可設計為開口結構,并在開口部位設置系帶10,也可在連接帶上設置易拉粘鏈。這樣,無需實施多規格太陽帽的制作,無論頭體大小、成人小孩均可通過調整得到最恰當、最舒適的太陽帽。還可將鏡架2上的左、右安裝通孔2-2設計為長孔結構,長孔兩端圓弧圓心之間的距離不需太大,5~10mm即可滿足成人到兒童的調整,如此可根據使用者兩眼之間的距離松動所述壓圈3-5,調整左右望遠鏡3之間的距離,即可使望遠鏡3置于最佳的觀看位置。本發明的頭戴式望遠鏡還可配套簡易調焦望遠鏡,其與所述定焦望遠鏡之間的結構區別只需將所述內筒制成兩段組合式,并在兩段內筒3-1a、3-1b的外圓周側分別設置左旋螺紋和右旋螺紋,兩段內筒3-1a、3-1b采用兩端分別設置左、右旋螺紋的調焦螺套3-7連接即可,還可在調焦螺套3-7中間部位的內圓周側設置凹槽3-8,以方便兩端左、右旋螺紋的加工,同時減少兩段內筒3-1a、3-1b與調焦螺套3-7旋接螺紋的長度,旋動調焦時更加輕便。該調焦望遠鏡可以在使用觀看過程中隨時旋動調焦螺套3-7調整至最佳觀看效果,由此也可將頭戴式望遠鏡用于旅游觀光佩戴。本發明中的太陽帽可采用藍色、綠色或紅色塑料制件,通過帽檐1對光線的反射映入目鏡,給使用者以舒適的感覺。藍色和綠色屬于冷色,以淡淡的色調映入目鏡可給使用者以涼爽感覺,紅色包括淡紅色、正紅色和暗紅色屬于熱色,以淡淡的紅色映入目鏡,時觀看的景物色調更加柔和,特別是在露天陽光下觀看,可對眼睛起到一定的保健作用,而且映入目鏡的色調比較淡,觀看景物也不致失真。
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只要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