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照明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光學領域,特別涉及ー種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燈具通常包括光源、給光源提供電能的若干電器元件及分別收容光源和電
器元件的燈罩和燈體,這種燈具的燈體通常設置于燈罩的一端,而由于電器元件具有一定
的體積使得燈體占據相當的空間,進而使燈具整體尺寸較厚,不符合薄型化設計理念。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薄型化的照明裝置。ー種照明裝置,包括基座和燈體,所述燈體包括燈座、罩設在燈座一側的燈罩以及
收容于所述燈座和燈罩之間的光源,所述基座固定于燈座遠離燈罩的ー側,該基座內裝設
有電器元件,所述燈體上具有貫穿所述燈座和燈罩的中心孔,所述基座至少有部分伸入所
述燈體的中心孔中。該照明裝置的燈體具有中空的中心孔,容置電器元件的基座形成有向該中空的中
心孔凸伸的凸出部,可以降低基座突出于燈體的厚度,實現照明裝置薄型化設計。下面參照附圖,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ー步的描述。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照明裝置的立體示意圖。圖2為圖1中的照明裝置的另一角度的立體示意圖。圖3為圖1中的照明裝置的分解圖。圖4為圖3中的照明裝置的另一角度的示意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裝置,包括基座和燈體,所述燈體包括燈座、罩設在燈座一側的燈罩以及收容于所述燈座和燈罩之間的光源,所述基座固定于燈座遠離燈罩的一側,該基座內裝設有電器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體上具有貫穿所述燈座和燈罩的中心孔,所述基座至少有部分伸入所述燈體的中心孔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上蓋和下蓋,該上蓋遠離燈體設置,該下蓋緊貼燈體的燈座設置,該上蓋和下蓋上分別設有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該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相對設置并通過相互扣合連接上蓋和下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包括蓋面和蓋邊,蓋面的中部向遠離燈體的方向凸起,蓋邊自蓋面的邊緣向靠近下蓋的方向延伸,該蓋邊圍合蓋面形成一容置空間以容置電器兀件。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包括蓋面和蓋邊,所述蓋面包括若干向內彎曲的弧形的邊,所述蓋邊自該弧形的邊向靠近下蓋的方向傾斜延伸形成。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扣自蓋面向靠近下蓋的方向延伸并向蓋面中心彎折,所述第二卡扣自下蓋向靠近上蓋的方向延伸并與第一卡扣彎折方向相反,第一卡扣與第二卡扣相互卡合。
6.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的蓋邊上還包括若干擋片,該擋片自蓋邊向上蓋的中心延伸形成,所述下蓋上對應該若干擋片還形成有若干第三卡扣,該第三卡扣卡持于擋片上。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蓋包括底板和環壁,該環壁自底板的中央向靠近上蓋的方向延伸形成,該環壁與上蓋的容置空間共同用于容置電器元件。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包括環形罩體、內邊緣和外邊緣,罩體面向燈罩的一面上形成有若干凸臺,該凸臺上形成有若干通孔,內邊緣和外邊緣分別自該罩體的中心孔和外圓邊緣向靠近燈座的方向延伸形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的高度與內邊緣和外邊緣相等,燈罩配合安裝于燈座時,凸臺、內邊緣和外邊緣均抵靠于燈座。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和燈座采用螺釘連接或鉚釘連接。
全文摘要
一種照明裝置,包括基座和燈體,所述燈體包括燈座、罩設在燈座一側的燈罩以及收容于所述燈座和燈罩之間的光源,所述基座固定于燈座遠離燈罩的一側,該基座內裝設有電器元件,所述燈體上具有貫穿所述燈座和燈罩的中心孔,所述基座至少有部分伸入所述燈體的中心孔中。從而可以降低基座突出于燈體的厚度,減小照明裝置的整體厚度。
文檔編號F21V17/16GK103032697SQ20111029289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6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6日
發明者呂銘杰 申請人:富士邁半導體精密工業(上海)有限公司, 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