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照明裝置。照明裝置(1)包括:下部本體(3);上部蓋(5),能夠與下部本體(3)分離且覆蓋下部本體(3);燈單元(41),設置于上部蓋(5);以及電連接部,在所述蓋構件相對于所述裝置本體打開時,阻斷電源單元對所述電氣電路的電源供給。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照明裝置操作性優異。
【專利說明】
照明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照明裝置中具有路燈、街燈等各種照明裝置。例如,路燈及街燈安裝在距離路面具有規定高度的燈桿(pole)的上部。
[0003]路燈等照明裝置具有如下構成,S卩,在進行燈的更換、保養等時,將蓋構件打開,從而能夠進行照明裝置內的燈、其他零件的更換以及檢查。
[0004]然而,更換燈等操作為在高處進行的操作,從而期望順利地進行操作。
[0005][現有技術文獻]
[0006][專利文獻]
[0007][專利文獻I]日本專利特開2012-109195號公報實用新型內容
[0008][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問題]
[0009]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操作性優異的照明裝置。
[0010][解決問題的手段]
[0011]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包括:裝置本體;蓋構件,能夠相對于所述裝置本體進行開閉,且覆蓋所述裝置本體;電氣零件,設置于所述蓋構件或所述裝置本體上;以及電連接部,在所述蓋構件相對于所述裝置本體打開時,阻斷電源單元對所述電氣電路的電源供給。
[0012]根據其他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所述電連接部包括:第一電氣接點部,設置于所述裝置本體上;以及第二電氣接點部,設置于所述蓋構件上,且配置在如下位置,S卩,在所述蓋構件覆蓋所述裝置本體時產生與所述第一電氣接點部的接觸,且在所述蓋構件與所述裝置本體分離時不產生與所述第一電氣接點部的接觸的位置,且所述第二電氣接點部與所述電氣零件電連接。
[0013]根據其他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所述第一電氣接點部與所述第二電氣接點部包括用于電源線或信號線的接點。
[0014]根據其他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所述電氣零件為燈單元,所述裝置本體具有開口部,來自所述燈單元的照明光通過所述開口部而出射。
[0015]根據其他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以如下方式具有密封結構,即,在所述蓋構件覆蓋所述裝置本體時,所述電氣零件及所述電連接部配置于密閉的空間內。
[0016]根據其他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所述裝置本體具有用以固定于支撐構件的固定部。
[0017]根據其他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其包括:裝置本體,安裝在距離路面具有規定高度的燈桿上,且上部蓋能夠開閉;以及連接部,僅在所述上部蓋關閉時能夠供給電源。
[0018][實用新型的效果]
[0019]根據本實用新型,可提供操作性優異的照明裝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關于實施方式的安裝并支撐于燈桿的照明裝置I的側視圖。
[0021]圖2是關于實施方式的從斜上方觀察上部蓋5相對于框架構件4為打開狀態的照明裝置I的立體圖。
[0022]圖3是關于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的分解組裝圖。
[0023]圖4是關于實施方式的用以說明谷部19的下部本體3的局部剖面圖。
[0024]圖5是關于實施方式的用以說明將上部蓋5開閉時狀態的照明裝置I的側視圖。
[0025]圖6是關于實施方式的將上部蓋5關閉時的下部本體3的壁部3a、框架構件4的壁部4al及上部蓋5的壁部5a的局部剖面圖。
[0026][符號的說明]
[0027]1:照明裝置
[0028]2:燈桿
[0029]3:下部本體
[0030]3a:壁部
[0031]3al:孔
[0032]3b:底面部
[0033]3c:孔
[0034]3d:底面部
[0035]3e:開口部
[0036]3f:側壁
[0037]3g:凹部
[0038]4:框架構件
[0039]4a:開口部
[0040]4al:壁部
[0041]4b:突出部
[0042]4c:板狀部/平面部
[0043]4d:傾斜部
[0044]4e:開口部
[0045]5:上部蓋
[0046]5a:平面部/壁部
[0047]5b:凹部
[0048]11:燈桿連接構件
[0049]Ila:圓筒部
[0050]Ilb:安裝板
[0051]lie:內向凸緣
[0052]12:透明蓋板
[0053]13:緊固工具
[0054]14:通信單元
[0055]15:接點單元
[0056]15a:接點
[0057]16:電源單元
[0058]18:傾斜部
[0059]19:谷部
[0060]22:突起部
[0061]23:鉸鏈構件
[0062]24:固定構件
[0063]25:軸構件
[0064]31:閂鎖構件
[0065]32:固定具
[0066]33:軸構件
[0067]41、41a、41b:燈單元
[0068]42:接點單元
[0069]51、52:密封構件
[0070]L:照明光
[0071]R1、R2:區域
【具體實施方式】
[0072]以下,參照附圖對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0073]圖1是關于本實施方式的安裝并支撐于燈桿的照明裝置I的側視圖。圖1表示將本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I應用于路燈的情況。作為路燈的照明裝置1,安裝于設置在道路的端側的燈桿2的上部。照明裝置I為了將道路照明而以向斜下方向出射照明光L的方式安裝于燈桿2的上部。
[0074]照明裝置I包括包含3個框體,具體而言包括:固定于燈桿2的下部本體3 ;設置于下部本體3的上側的框架構件4 ;以及相對于框架構件4而可進行開閉的蓋構件即上部蓋5。
[0075]圖2是從斜上方觀察上部蓋5相對于框架構件4為打開狀態的照明裝置I的立體圖。圖3是照明裝置I的分解組裝圖。
[0076]燈桿2是對照明裝置I進行支撐的支撐構件。燈桿2的上端部連接固定于照明裝置I的下部本體3的下表面的靠近一側處。下部本體3具有用以固定于燈桿2的固定部。固定部具有燈桿連接構件11。
[0077]作為固定構件的燈桿連接構件11包括:圓筒部11a,用以內插并嵌合燈桿2 ;以及安裝板Ilb,以相對于圓筒部Ila的軸為規定的角度而固定于圓筒部Ila上。
[0078]如圖3所示,下部本體3具有上部開口的大致箱形的形狀。下部本體3在靠近連接著燈桿2的一側處具有壁部3a,壁部3a將下部本體3的內側劃分為2個區域,S卩,區域Rl與區域R2。
[0079]在區域Rl的下部本體3的底面部3b,形成著供燈桿連接構件11的圓筒部Ila穿過的孔3c。
[0080]如果燈桿連接構件11的圓筒部Ila從下部本體3的內側插入到孔3c中,且燈桿2的上端部插入到圓筒部Ila的內側,則燈桿2的前端部觸碰到設置于圓筒部Ila的上側的內向凸緣11c。安裝板Ilb在下部本體3的內側利用螺釘(未圖示)螺固并固定。結果,下部本體3固定于燈桿2。
[0081]燈桿2的上端部利用燈桿連接構件11而相對于下部本體3連接并固定,由此燈桿2對下部本體3進行支撐。如以上所述,下部本體3利用作為固定構件的燈桿連接構件11而與燈桿2連接固定。
[0082]在區域R2的下部本體3的底面部3d,形成著出射照明光的開口部3e。透明蓋板12利用緊固工具13(圖2)而緊固并固定于底面部3d的開口部3e。
[0083]燈桿2設置于道路的端側,因而出射照明光的開口部3e位于道路側。
[0084]在區域R2的下部本體3的底面部3d,固定著通信單元14、接點單元15及電源單元16。通信單元14、接點單元15及電源單元16配置于靠近區域R2的壁部3a處。
[0085]通信單元14為接收來自外部的各種指令信號及調光信號并發送故障信息等狀態信息的電路單元。
[0086]設置于下部本體3的接點單元15為具有多個、此處具有5個接點15a的電氣接點部。5個接點中的2個為電源用的接點,2個為信號用的接點,剩余為接地用的接點。
[0087]電源單元16為如下電路,即,用以在接收來自外部的電源并向照明裝置I內的通信單元14供給電力時,經由接點單元15而向上部蓋5的燈單元41供給電源。
[0088]包含用以向照明裝置I供給電源與信號的電源線及信號線的纜線(未圖示)穿過燈桿2內,并從燈桿連接構件11的內向凸緣Ilc的開口部拉出到下部本體3的區域Rl內。壁部3a上形成著孔3al。
[0089]纜線經由設置于孔3al的防水連接器(未圖示)而導入到區域R2內,且與未圖示的基板連接。來自電源線的電力及來自信號線的信號經由基板而供給到通信單元14、接點單元15及電源單元16中。
[0090]下部本體3具有由壁部3a與側壁3f所包圍而形成的凹部3g。通信單元14、接點單元15及電源單元16的電氣零件配置于由壁部3a與3個側壁3f所形成的凹部3g內。
[0091]進而,凹部3g的底面部3d具有朝向壁部3a傾斜的傾斜部18。
[0092]圖4是用以說明谷部19的下部本體3的局部剖面圖。傾斜部18具有朝向壁部3a下降的斜面。凹部3g內具有形成在傾斜部18與壁部3a的邊界部的谷部19。
[0093]如圖4所示,傾斜部18朝向壁部3a下降。在照明裝置I安裝于燈桿2的狀態下,傾斜部18也具有朝向壁部3a下降的傾斜角。
[0094]由此,進入到凹部3g內的水分或積存在凹部3g內的濕氣等凝結形成的水分會沿著傾斜部18而流落到谷部19并積存在谷部19。由此,可防止萬一進入到照明裝置I內或凝結而形成的水分與通信單元14等電氣零件發生接觸的情況。
[0095]框架構件4利用螺釘(未圖示)而螺固并固定在下部本體3的上部中由符號21所示的4個部位??蚣軜嫾?包括沿著下部本體3的凹部3g的緣形狀的開口部4a、及供設置在上部蓋5的閂鎖構件31卡止的突起部22。開口部4a具有壁部4al,該壁部4al以沿著開口的邊緣而向與開口部4a的面正交的方向延伸的方式形成。
[0096]通信單元14、接點單元15及電源單元16配置于開口部4a的內側??蚣軜嫾?固定于下部本體3的上側,通信單元14、接點單元15及電源單元16從開口部4a向上側露出。
[0097]由此,操作人員將上部蓋5打開,而可進行壁部4al內的通信單元14、接點單元15及電源單元16的檢查及更換。
[0098]進而,從側面觀察時,框架構件4具有向上側突出的突出部4b。突出部4b具有板狀部4c??蚣軜嫾?在所述板狀部4c與開口部4a之間具有傾斜部4d,在該傾斜部4d上形成著開口部4e。開口部4e為用以在上部蓋5開閉時供構成鉸鏈部的2個鉸鏈構件23移動的開口。
[0099]各鉸鏈構件23具有U字形狀。各鉸鏈構件23的一端安裝成可繞設置于固定構件24的軸構件25的軸進行轉動。固定構件24固定于框架構件4的板狀部4c的背側。也就是,鉸鏈構件23固定于框架構件4的板狀部4c。
[0100]上部蓋5具有覆蓋框架構件4的傾斜部4d與開口部4a的形狀。2個鉸鏈構件23各自的另一端利用螺釘而固定于上部蓋5的下表面的一端部。由此,2個鉸鏈構件23以使上部蓋5相對于框架構件4可進行開閉的方式固定于框架構件4與上部蓋5。在上部蓋5被關閉時,以上部蓋5的上側的平面部5a與框架構件4的平面部4c為大致同一平面的方式2個鉸鏈構件23固定于框架構件4與上部蓋5。
[0101]框架構件4固定于下部本體3,因而可將框架構件4與下部本體3視作I個裝置本體。由此,上部蓋5構成為可相對于框架構件4進行開閉地,換句話說,可與框架構件4分離地覆蓋框架構件4或者裝置本體。
[0102]而且,上部蓋5的長邊方向的長度比下部本體3的長邊方向的長度短,因而比起下部本體3,上部蓋5的尺寸減小,上部蓋5的重量也減輕。
[0103]用以在關閉上部蓋5時緊固的閂鎖構件31,利用具有曲柄形狀的軸構件33的固定具32而安裝在上部蓋5。在關閉上部蓋5時,閂鎖構件31的一部分卡止于突起部22。操作人員可通過對閂鎖構件31進行操作而將上部蓋5打開。
[0104]如圖2所示,在上部蓋5的下表面具有以向下側突出的方式形成的壁部5a。從下側觀察壁部5a時的壁部5a的形狀與從上側觀察框架構件4的壁部4al時的壁部4al的形狀相同。
[0105]在上部蓋5的下表面,在由壁部5a形成的凹部5b內設置著燈單元41及接點單元42。接點單元42與設置于上部蓋5的燈單元41電連接。燈單元41在將上部蓋5關閉時配置于框架構件4的開口部4a的內側。來自燈單元41的照明光通過設置于下部本體3的開口部3e的透明蓋板12而出射。
[0106]燈單元41為包含2個板狀燈單元41a與燈單元41b的電氣零件。各燈單元41a、燈單元41b為板狀,且一面上矩陣狀地配置著多個發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1de,LED)。各燈單元41a、燈單元41b可裝卸地安裝于上部蓋5的下表面。2個燈單元41a與燈單元41b可分別進行更換。
[0107]設置于上部蓋5的接點單元42為配置于將上部蓋5關閉時與接點單元15接觸的位置的電氣接點部。在上部蓋5被關閉時,接點單元15的各接點與接點單元42的相應的接點接觸而導通。在上部蓋5被打開時,接點單元15的各接點與接點單元42的相應的接點分離而不進行接觸。
[0108]圖5是用以說明將上部蓋5開閉時的狀態的照明裝置I的側視圖。如由雙點劃線所示那樣,在上部蓋5被打開時,接點單元42與接點單元15分離。在上部蓋5被關閉時,接點單元42與接點單元15接觸,從而來自電源單元16的電力經由接點單元15與接點單元42而向燈單元41供給。
[0109]也就是,接點單元42為電氣接點部,其設置于上部蓋5上,且配置在如下位置,即,在上部蓋5覆蓋框架構件4時產生與接點單元15的接觸,在上部蓋5與框架構件4分離時不產生與接點單元15的接觸,且所述接點單元42與燈單元41電連接。
[0110]而且,接點單元42包含用于電源線及信號線的2個以上的接點。
[0111]另外,此處,接點單元42雖包含用于電源線與信號線的2個以上的接點,但也可僅為用于電源線或信號線的接點。
[0112]如以上,照明裝置I具有電連接部,該電連接部在上部蓋5相對于下部本體3關閉時,從電源單元16向燈單元41供給電源,在上部蓋5相對于下部本體3打開時,阻斷電源單元16對于燈單元41的電源供給,該電連接部包含接點單元15與接點單元42。
[0113]由此,在打開上部蓋5而更換燈單元41a或燈單元41b時,在未對燈單元41a與燈單元41b供給電力的狀態下,操作人員可迅速地進行該更換。
[0114]以前,用以向燈單元供給電源的配線設置于燈單元與電源單元之間,從而在關閉上部蓋時,存在配線會夾在上部蓋與裝置本體間的問題,但本實施方式中,并無將燈單元41與電源單元16予以連接的配線,因而不會產生配線夾在上部蓋與框架構件4之間的問題。
[0115]而且,如所述般,下部本體3具有由壁部3a及側壁3f包圍而形成的凹部3g,框架構件4具有沿著開口部4a的邊緣而形成的壁部4al,進而,上部蓋5在下表面具有與框架構件4的壁部4al為相同形狀的壁部5a。
[0116]在下部本體3的壁部3a及側壁3f與框架構件4的壁部4al之間,設置著具有彈性的密封構件。同樣地,在框架構件4的壁部4al與上部蓋5的壁部5a之間也設置著具有彈性的密封構件。
[0117]圖6是上部蓋5被關閉時的下部本體3的壁部3a、框架構件4的壁部4al及上部蓋5的壁部5a的局部剖面圖。利用黏接劑等將密封構件51黏接而設置在下部本體3的壁部3a的上側的邊緣部與框架構件4的壁部4al的下側的邊緣部之間。密封構件51遍及下部本體3的壁部3a的上側的整個邊緣部而設置。
[0118]進而,在框架構件4的壁部4al的上側的邊緣部與上部蓋5的壁部5a的下側的邊緣部之間設置著密封構件52。密封構件51利用黏接劑等遍及壁部4al的上側的邊緣部與上部蓋5的壁部5a的下側的邊緣部中的任一整個邊緣部而固定。
[0119]因此,在上部蓋5被關閉時,由下部本體3的凹部3g、框架構件4的開口部4a及上部蓋5的凹部5b而形成密閉的空間。而且,在該密閉的空間內,配置著設置于下部本體3的通信單元14等電氣零件、及設置于上部蓋5的燈單元41。
[0120]由此,照明裝置I具有如下密封結構,S卩,在相對于固定著框架構件4的下部本體3而將上部蓋5關閉時,通信單元14等電氣零件及燈單元41等電氣零件配置于該密閉的空間內。
[0121]也就是,電氣零件配置于由框架構件4的開口部4a包圍的密封的空間內,因而在上部蓋5關閉時,來自外部的濕氣容易進入到照明裝置I的下部本體3的內側的區域R1,但因電氣零件收容在密閉的空間內,所以不會受到濕氣的影響。
[0122]如以上所說明,在進行燈更換操作時,如果上部蓋5被打開,則下部本體3的接點單元15與上部蓋5的接點單元42彼此分離。結果,因阻斷對上部蓋5的電氣零件的電源供給,所以操作人員可安全地進行上部蓋5的電氣零件、此處為燈單元的檢查或更換。
[0123]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中,因不需要如所述那樣的開閉偵測電路,所以照明裝置I中構成照明裝置I的零件個數也減少,且電路構成更為簡單。
[0124]此外,也不會在操作中使配線夾在下部本體3上方的框架構件4與上部蓋5之間,從而操作性得到改善。
[0125]由此,根據本實施方式,可提供操作性優異的照明裝置。
[0126]另外,以上的例中,作為電氣零件的燈單元41設置于上部蓋5,但也可設置于下部本體3。該情況下,燈單元41或下部本體3具有接點,該接點用以在上部蓋5被關閉時供燈單元41經由接點單元42而接受電源的供給。
[0127]此外,以上的例中,作為電氣零件的通信單元14與電源單元16設置于下部本體3,但也可設置于上部蓋5。
[0128]而且,所述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以路燈為例進行了說明,但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也可應用于街燈等其他照明裝置中。
[0129]以上,已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幾個實施方式,但所述實施方式作為示例而例示,并不意圖限定實用新型的范圍。這些新穎的實施方式可由其他各種形態來實施,在不脫離實用新型的主旨的范圍內,可進行各種省略、置換、變更。所述實施方式或其變形包含在實用新型的范圍或主旨內,并且包含在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均等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裝置本體; 蓋構件,相對于所述裝置本體能夠進行開閉,且覆蓋所述裝置本體; 電氣零件,設置于所述蓋構件或所述裝置本體上;以及 電連接部,在所述蓋構件相對于所述裝置本體為打開狀態下,阻斷電源單元對所述電氣零件的電源供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連接部包括: 第一電氣接點部,設置于所述裝置本體上;以及 第二電氣接點部,設置于所述蓋構件上,且配置在如下位置,即,在所述蓋構件覆蓋所述裝置本體的狀態下產生與所述第一電氣接點部的接觸,且在所述蓋構件與所述裝置本體為分離的狀態下不產生與所述第一電氣接點部的接觸的位置,且所述第二電氣接點部與所述電氣零件電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電氣接點部與所述第二電氣接點部包括用于電源線或信號線的接點。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氣零件為燈單元, 所述裝置本體具有開口部, 來自所述燈單元的照明光通過所述開口部而出射。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以如下方式具有密封結構,即,在所述蓋構件覆蓋所述裝置本體的狀態下,所述電氣零件及所述電連接部配置于密閉的空間內。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裝置本體具有用以固定于支撐構件的固定部。
7.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裝置本體,安裝在距離路面具有規定高度的燈桿上,且上部蓋能夠開閉;以及 連接部,僅在所述上部蓋關閉狀態下能夠供給電源。
【文檔編號】F21W131/103GK204164984SQ201420534530
【公開日】2015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17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17日
【發明者】古閑隆一 申請人:東芝照明技術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