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光學布置,包括:
第一板(14),其包括主輸入表面(15)以及在輸出表面上的第一透鏡陣列(16);
第二板(18),其包括輸入表面上的第二透鏡陣列(19)以及輸出表面(20),第二透鏡陣列具有與第一透鏡陣列互補的形狀并且平行于第一透鏡陣列延伸;以及
在第一板處提供的裝飾圖像(22),
其中第一和第二板沿主輸入表面(15)的法向關于彼此在第一配置與第二配置之間是可移位的:
在第一配置中,第一和第二透鏡陣列(16,19)在一起并且第一和第二板用來提供通過功能;并且
在第二配置中,第一和第二透鏡陣列(16,19)以距離D分隔并且第一和第二板用來將裝飾圖像提供給輸出,
其中第一透鏡陣列(16)包括具有負焦長Fn的負透鏡的陣列,并且
其中裝飾圖像定位在第一板的輸出表面處或者在所述輸出表面與負焦長Fn之間。
2.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所述裝飾圖像放置在第一板的輸出表面與0.5*Fn之間。
3.如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第二透鏡陣列(19)包括正透鏡的陣列。
4.如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第一板的輸入表面(15)是平面的并且第二板的輸出表面(18)是平面的。
5.如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第一和第二透鏡陣列各自包括單獨小透鏡的二維陣列。
6.如任何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所述單獨小透鏡是圓形的。
7.如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所述裝飾圖像包括整個圖像(23)或圖像部分(32)的重復圖案,其中一個圖像或圖像部分與第一透鏡陣列(16)的每一個透鏡相關聯。
8.如權利要求7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在第二配置中,每一個圖像或圖像部分(32)聚焦到成像平面(30)處的相同位置,該相同位置是距第二光學板的輸出表面的預定距離。
9.如權利要求8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圖像或圖像部分之間的間距(ppattern)大于第二透鏡陣列(19)的透鏡之間的間距(plens)以提供圖像或圖像部分到所述相同位置(30a)的聚焦。
10.如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所述裝飾圖像被提供:
在第一透鏡陣列(16)的輸入表面上;或者
在第一透鏡陣列(16)的輸出表面上;或者
在抵靠第一透鏡陣列的平面輸入表面放置的載體板(24)上。
11.如任一項前述權利要求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其中在第二配置中,所述裝飾圖像(22)與第二透鏡陣列(19)之間的距離等于第二透鏡陣列的透鏡的焦距的0.9倍到1.1倍。
12.一種照明設備,包括如前述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中所述的光學布置,并且包括面向第一光學板的主輸入表面的光源,所述光源被配置成在操作期間朝向第一光學板的主輸入表面發出光源光。
13.一種光照方法,包括:
向光學布置提供光,所述光學布置包括:包含主輸入表面(15)以及在輸出表面上的第一透鏡陣列(16)的第一板(14),其中第一透鏡陣列(16)包括具有負焦長Fn的負透鏡的陣列;以及包含輸入表面上的第二透鏡陣列(19)以及輸出表面(20)的第二板(18),第二透鏡陣列具有與第一透鏡陣列互補的形狀并且平行于第一透鏡陣列延伸,其中裝飾圖像被提供在第一板的輸出表面處或者在所述輸出表面與負焦長Fn之間,
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使第一和第二板(14,18)沿主輸入表面(15)的法向關于彼此在第一配置與第二配置之間移位:
在第一配置中,第一和第二透鏡陣列(16,19)在一起并且第一和第二板用來提供通過功能;并且
在第二配置中,第一和第二透鏡陣列(16,19)以距離D分隔并且第一和第二板用來將裝飾圖像提供給輸出。
14.如權利要求13中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二透鏡陣列(19)包括正透鏡的陣列并且所述裝飾圖像包括圖像或圖像部分(32)的重復圖案,其中一個圖像或圖像部分(32)與第一透鏡陣列(16)的每一個透鏡相關聯,
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在第二配置中將每一個圖像部分聚焦到成像平面(30)處的相同位置,該相同位置是距第二光學板的輸出表面的預定距離。
15.如權利要求13或14中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裝飾圖像被提供:
在第一透鏡陣列的平面輸入表面上;或者
在第一透鏡陣列的輸出表面上;或者
在抵靠第一透鏡陣列的平面輸入表面放置的載體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