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具體是一種多功能壁燈。
背景技術:
燈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變光源光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外所有用于固定和保護光源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以及與電源連接所必需的線路附件,燈具是生活中常用的物品。常規的家庭用燈具主要有掛燈、壁燈、臺燈等。
壁燈是安裝在室內墻壁上的輔助照明裝飾燈具,一般多配用乳白色的玻璃燈罩。燈泡功率多在15-40瓦左右,光線淡雅和諧,可把環境點綴得優雅、富麗,尤以新婚居室特別適合。壁燈的種類和樣式較多,一般常見的吸頂燈、變色壁燈、床頭壁燈、鏡前壁燈等,但現有的壁燈其功能性比較單一,大多只能用來照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壁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多功能壁燈,包括安裝座、連接桿和燈體,所述連接桿呈水平方向固定在安裝座側面,所述燈體固定在連接桿另一端,燈體包括照明燈罩、控制部和螺紋座,所述照明燈罩呈向下擴張的圓錐形,照明燈罩底面設有碗狀的玻璃外殼,在照明燈罩內頂部設有照明燈泡,所述控制部位于照明燈罩上方并與照明燈罩頂面固定連接,在控制部內設有電源控制器,照明燈泡與電源控制器電連接,所述控制部頂面上設有螺紋座,所述螺紋座呈圓環形,在螺紋座上設有滅蚊燈罩,所述滅蚊燈罩與螺紋座通過螺紋連接,在滅蚊燈罩罩體上設有多個玻璃百葉,在豎直方向上相鄰的兩個玻璃百葉之間的間距相同,所述滅蚊燈罩內設有低壓電網和誘蟲燈,所述誘蟲燈固定在控制部頂面中央并與控制部內電源控制器電連接,所述低壓電網呈中空圓柱形并包裹在誘蟲燈外部,低壓電網與控制部內電源控制器電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裝座上設有固定螺栓。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玻璃外殼與照明燈罩密封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照明燈泡為LED燈泡。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部具有方形外殼。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玻璃百葉由外至內呈向下傾斜狀。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通過在控制部上下兩側分別設置照明燈罩和滅蚊燈罩,并在滅蚊燈罩內設置誘蟲燈和低壓電網,使得裝置能夠同時實現夜晚照明效果和入夜后的滅蚊工作,實用性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安裝座,2-連接桿,3-控制部,4-照明燈罩,5-照明燈泡,6-螺紋座,7-滅蚊燈罩,8-玻璃百葉,9-低壓電網,10-誘蟲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多功能壁燈,包括安裝座1、連接桿2和燈體,所述連接桿2呈水平方向固定在安裝座1側面,安裝座1上設有固定螺栓用于固定在墻面上,所述燈體固定在連接桿2另一端,燈體包括照明燈罩4、控制部3和螺紋座6,所述照明燈罩4呈向下擴張的圓錐形,照明燈罩4底面設有碗狀的玻璃外殼,玻璃外殼與照明燈罩4密封連接,在照明燈罩4內頂部設有照明燈泡5,所述照明燈泡5為LED燈泡,所述控制部3位于照明燈罩4上方并與照明燈罩4頂面固定連接,所述控制部3具有方形外殼,在控制部3內設有電源控制器,照明燈泡5與電源控制器電連接,所述控制部3頂面上設有螺紋座6,所述螺紋座6呈圓環形,在螺紋座6上設有滅蚊燈罩7,所述滅蚊燈罩7與螺紋座6通過螺紋連接,在滅蚊燈罩7罩體上設有多個玻璃百葉8,所述玻璃百葉8由外至內呈向下傾斜狀,在豎直方向上相鄰的兩個玻璃百葉8之間的間距相同,所述滅蚊燈罩7內設有低壓電網9和誘蟲燈10,所述誘蟲燈10固定在控制部3頂面中央并與控制部3內電源控制器電連接,所述低壓電網9呈中空圓柱形并包裹在誘蟲燈10外部,低壓電網9與控制部3內電源控制器電連接;
裝置在平時使用時可作為照明壁燈,當夏天夜晚蚊蟲較多時,可打開誘蟲燈10發出光線吸引昆蟲,昆蟲通過滅蚊燈罩7上玻璃百葉8之間的間隙進入滅蚊燈罩7內部,并通過低壓電網9對蚊蟲進行電殺,并且由于玻璃百葉8由外至內呈向下傾斜狀,當蚊蟲從滅蚊燈罩7內向外飛出時會與玻璃百葉8發生碰撞,使蚊蟲被阻攔在滅蚊燈罩7內,當滅蚊燈罩7內蚊蟲尸體較多時,可將滅蚊燈罩7從螺紋座6上取下以便清理,使用方便。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裝置通過在控制部3上下兩側分別設置照明燈罩4和滅蚊燈罩7,并在滅蚊燈罩7內設置誘蟲燈10和低壓電網9,使得裝置能夠同時實現夜晚照明效果和入夜后的滅蚊工作,實用性高。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