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LED技術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LED光源模塊。
背景技術:
LED因具有高效、安全、節能、環保、壽命長的特點,在照明領域,越來越多的人選擇LED作為光源。隨著我國節能減排政策的實施,綠色照明已經納入了節能重點工程。 雖然理論上LED的發光效率很高,但是實際效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左右。這就意味著要想獲得更大功率、更高流明的輸出,必須要增加LED發光源的數量,但數量增加意味著物理體積增加,產品設計局限,阻礙了LED行業的發展。現有的LED光源的色溫及顯指主要由熒光粉的特性決定,通過改變熒光粉的成份及占膠比重可以調節色溫及顯指,但在實際產品制造中,一種熒光粉成份及占膠比重對應一類光源,即所封裝好的光源的色溫及顯指是固定的,無法在照明時動態調節光源色溫及顯指的變化。現在階段,在全球追求健康,環保壓力,能源危機極大的情況下,半導體照明己被世界公認為一種健康節能環保的重要途徑,正以更快的速度拓展其應用范圍。現有技術中,LED芯片由于具有發光效率高、環保節能、使用壽命長等效果而廣泛應用,隨著大功率LED的應用,因大功率LED芯片亮度較高,因此,其伴隨產生的熱量也較高,若不及時將產生的熱量傳導散發出去,不僅會影響LED芯片的使用壽命,并且,容易使LED照明裝置的各元器件燒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LED光源模塊,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LED光源模塊,包括殼體,所述殼體的內部設有基板,所述基板的下側開設有圓形凹槽,所述圓形凹槽的內部設有若干紅光LED芯片和藍光LED芯片,基板的下側設有電極,殼體的下端設有遠程熒光粉層,所述遠程熒光粉層是受LED芯片發射波長激發的熒光玻璃、透明熒光陶瓷或是固化有熒光粉膠層的高透光率的石英玻璃,基板的上側設有散熱罩,所述散熱罩與基板之間的空腔內設有相變液體,殼體上還設有呼吸器。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遠程熒光粉層的厚度為3毫米到5毫米之間。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殼體采用橡塑石墨共混共擠材料制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LED芯片尺寸小,且為正方形,多個芯片小間距排布于基板上,總體呈現為一個圓形。可以在較小的物理空間內獲得更大功率、更大流明的輸出,且出光均勻,可靠性高,散熱效果好。設有藍光LED芯片和紅光LED芯片,可以通過改變電源來達到改變模塊色溫和顯指的目的,采用散熱罩和相變液體,使LED點亮后產生的熱量能夠高效散出,改善散熱性能,提高了高光功率密度LED光源模塊的可靠性,減小光衰,延長使用壽命,遠程熒光粉層的設置,不僅具有高的熒光轉換效率,還有利于散熱,余熱通過殼體和呼吸器散熱,外部環境溫度≤70℃時,對LED光源不受影響,殼體采用橡塑石墨共混共擠材料,具有高導熱系數,有工程塑料的性能,又有橡膠的性能,并增強了防腐、防護、抗紫外線、阻燃的多種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基板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LED光源模塊,包括殼體1,所述殼體1采用橡塑石墨共混共擠材料制成,所述殼體1的內部設有基板2,所述基板2的下側開設有圓形凹槽3,所述圓形凹槽3的內部設有若干紅光LED芯片4和藍光LED芯片5,可以通過改變電源來達到改變模塊色溫和顯指的目的,LED芯片尺寸小,且為正方形,多個芯片小間距排布于基板上,總體呈現為一個圓形。可以在較小的物理空間內獲得更大功率、更大流明的輸出,且出光均勻,可靠性高,散熱效果好,基板1的下側設有電極10,殼體1的下端設有遠程熒光粉層6,所述遠程熒光粉層6的厚度為3毫米到5毫米之間,所述遠程熒光粉層6是受LED芯片發射波長激發的熒光玻璃、透明熒光陶瓷或是固化有熒光粉膠層的高透光率的石英玻璃,基板1的上側設有散熱罩7,所述散熱罩7與基板2之間的空腔內設有相變液體8,使LED點亮后產生的熱量能夠高效散出,改善散熱性能,提高了高光功率密度LED光源模塊的可靠性,減小光衰,延長使用壽命,殼體1上還設有呼吸器9。不僅具有高的熒光轉換效率,還有利于散熱,余熱通過殼體1和呼吸器9散熱,外部環境溫度≤70℃時,對LED光源不受影響,殼體1采用橡塑石墨共混共擠材料,具有高導熱系數,有工程塑料的性能,又有橡膠的性能,并增強了防腐、防護、抗紫外線、阻燃的多種功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