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頭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車用頭燈,包含一個燈殼、一個發光模塊、一個擋板單元,以及一個透鏡,該燈殼具有一個供該發光模塊安裝的反射空間,以及一個位于該反射空間前方的光線通道,該發光模塊產生的光線是經由該反射空間反射到該光線通道,該擋板單元包括一個位于該光線通道內并可讓通過的光線形成一條截止線的擋板,該透鏡安裝在該燈殼的該光線通道上,并包括一個主聚光部,以及一個由該主聚光部往該擋板方向突出并且將光線往該截止線的一個上方區域導引的補光部。通過前述結構的改變,可以在不需要額外增加光源的情況下,提高安裝車輛的行車安全性。
【專利說明】
車用頭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是關于一種頭燈,特別是涉及一種安裝在車輛上并可提供車輛前方照明的車用頭燈。
【背景技術】
[0002]現有安裝在車輛上的頭燈都需要產生遠燈光形及近燈光形,其大致可因雕塑光形的方式不同,區分為多重反射鏡面車燈以及投射式車燈兩種,投射式車燈在產生近燈光形時,是將光源擺放在橢圓反射鏡的第一焦點處,光線經由反射后集中到第二焦點,在第二焦點位置擺放一個擋板,并于該擋板前方擺放一個非球面凸透鏡,就可以產生聚光效果,并制造出符合近燈光形的截止線。
[0003]這種投射式車燈在近光燈標準(low-beam standard)里產生近燈光形時,不但需要具有明顯的明暗截止線,在該截止線的上方區域需要符合一定的亮度,才能確保行車的安全性。而現有車用頭燈雖然可以利用該擋板及該透鏡的配合來產生聚光及截止線效果,但是位于該截止線上方的區域光線比較弱,不但無法符合部分國家對于低光束的標準規范,也會影響行車的安全性。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在提供一種在不需要額外增加光源的情況下,就可以提高安裝車輛的行車安全性的車用頭燈。
[0005]本實用新型的車用頭燈包含一個燈殼、一個發光模塊、一個擋板單元,以及一個透鏡,該燈殼具有一個供該發光模塊安裝的反射空間,以及一個位于該反射空間前方的光線通道,該發光模塊產生的光線經由反射空間投射到該光線通道,該擋板單元包括一個位于該光線通道內并可讓通過的光線形成一條截止線的擋板,該透鏡安裝在該燈殼的該光線通道上,并包括一個主聚光部,以及一個由該主聚光部往該擋板方向突出并且將光線往該截止線的一個上方區域導引的補光部。
[0006]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頭燈,該透鏡的該主聚光部具有一條通過一個幾何中心的水平軸,而該補光部低于該水平軸。
[0007]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頭燈,該透鏡的該主聚光部還具有一條通過該幾何中心的垂直軸,該垂直軸及該水平軸垂直交叉,而該補光部對稱的跨越該垂直軸。
[0008]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頭燈,該補光部具有一個鄰近該水平軸的上突條,以及一個位于該上突條下方的下突條,該下突條的長度小于該上突條的長度。
[0009]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頭燈,該上突條具有一個上凹凸表面,而該下突條具有一個下凹凸表面。
[0010]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頭燈,該發光模塊包括一個電路板,以及與該電路板電連接的一個第一發光件、一個第二發光件,而該擋板可在一個遮擋位置及一個非遮擋位置間轉換,并具有一個朝上的遮擋面,該遮擋面具有一個平連部,以及位于該平連部相反側的一個第一斜面部、一個第二斜面部,當該擋板位于該遮擋位置時,該平連部與該水平軸平齊,而該第一發光件被該第一斜面部遮擋,該第二斜面部低于該第二發光件。
[0011]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頭燈,該燈殼包括一個具有該反射空間的基座,以及一個具有該光線通道并與該基座結合的燈罩,該基座還具有一個水平朝上的安裝面,以及一個與該安裝面共同界定出該反射空間的反射面,而該光線通道具有一個光出口,該透鏡安裝在該光出口處。
[0012]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車用頭燈,該透鏡的該主聚光部具有一個朝向該反射空間的入光面,以及一個與該入光面間隔的出光面,該補光部由該入光面一體突出。
[0013]本實用新型有益的功效在于:利用在該透鏡上增設該補光部,可以將該發光模塊產生的光線往該截止線的上方導引,并因此達到在不需要額外增加光源的情況下,就可以提高安裝車輛的行車安全性。
【附圖說明】
[0014]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的特征及功效,將于參照圖式的實施方式中清楚地呈現,其中:
[0015]圖1是本實用新型車用頭燈的一個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
[0016]圖2是該實施例的一個組合剖視圖,圖中實線示意該車用頭燈位于一個近燈模式,假想線示意該車用頭燈位于一個遠燈模式;
[0017]圖3是該實施例的一個不完整的前視圖,主要說明該車用頭燈的一個擋板、一個發光模塊及一個透鏡的相對關系;
[0018]圖4是該實施例的一個不完整立體圖,單獨說明該透鏡;
[0019]圖5是該實施例的一個光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在本實用新型被詳細描述之前,應當注意在以下的說明內容中,類似的組件是以相同的編號來表不。
[0021 ]參閱圖1、2、3,本實用新型車用頭燈的一個實施例適合安裝在車輛的前方左側,并可通過電路控制,在一個遠燈模式及一個近燈模式之間切換。該車用頭燈包含一個燈殼I,以及安裝在該燈殼I上的一個發光模塊2、一個擋板單元3、一個透鏡4。該燈殼I包括一個基座11,以及一個結合在該基座11前方的燈罩12。該基座11具有一個水平朝上的安裝面111、一個由該安裝面111后側緣往上并往前延伸的反射面112,以及一個由該安裝面111及該反射面112共同界定而成且朝向該透鏡4的反射空間113,而該燈罩12具有一個界定出一個光線通道121的圍繞壁122,以及一個由該圍繞壁122的前緣往中間延伸的擋環壁123,該光線通道121位于該反射空間113的前方,其是由后往前逐漸縮小,并具有一個對應該擋環壁123的光出口 124。
[0022]該發光模塊2位于該基座11的該反射空間113內,并包括一片安裝在該基座11的該安裝面111上的電路板21,以及與該電路板21電連接并左右間隔的一個第一發光件22、一個第二發光件23,該電路板21具有一個朝上的頂面211。本實施例所述第一發光件22及第二發光件23都是發光二極管,其數量不以實施例所公開的兩個為限,也可以是一個或數個。
[0023]該擋板單元3包括一個搭掛在該基座11側邊的馬達31,以及一片可被該馬達31驅動而在一個遮擋位置及一個非遮擋位置間轉換的擋板32,該擋板32位于該燈罩12的該光線通道121內,并且鄰近該反射空間113。該擋板32具有一個朝上的遮擋面320,該遮擋面320具有一個第一斜面部321、一個與該第一斜面部321間隔的第二斜面部322,以及一個連接在該第一斜面部321及該第二斜面部322之間的平連部323。
[0024]當該擋板32位于圖3所示的遮擋位置時,該平連部323與該電路板21的該頂面211大致平齊,而該第一斜面部321略高于該平連部323,并由鄰近該平連部323的一側往遠離的一側逐漸升高,該第一斜面部321與該平連部323之間具有一個第一夾角324,而該第二斜面部322由鄰近該平連部323的一側往遠離的一側逐漸低下,并與該平連部323之間形成一個第二夾角325,該第二夾角325的角度大于該第一夾角324的角度。
[0025]參閱圖2、3、4,該透鏡4是安裝在該燈罩12的該光出口 124處,并包括一個主聚光部41、一個由該主聚光部41外周圍往外突出的架靠環部42,以及一個由該主聚光部41往該光線通道121突出的補光部43。該主聚光部41具有一條通過該透鏡4的一個幾何中心410的水平軸411、一條與該水平軸411垂直交叉并通過該幾何中心410的垂直軸412、一個朝向該反射空間113的入光面413,以及一個突出于該燈罩12的該光出口 124的出光面414。
[0026]而該補光部43位于該主聚光部41的該入光面413上,并略低于該水平軸411,同時對稱的位于該垂直軸412的相反側,該補光部43具有一個鄰近該水平軸411的上突條431,以及一個與該上突條431連接且長度縮小的下突條432,該上突條431具有一個朝后且曲折的上凹凸表面433,而該下突條432具有一個朝后且曲折的下凹凸表面434。
[0027]參閱圖1、2、3、5,本實施例該車用頭燈在使用時,可根據使用者的需要,在該近燈模式及該遠燈模式之間切換,當該頭燈位于該遠燈模式時,該擋板32位于該非遮擋位置,也就是該擋板32如圖2假想線所示往該基座11傾斜,此時該擋板32的該遮擋面320略低于該第一發光件22及該第二發光件23,因此,該第一發光件22及該第二發光件23產生的光線將經由該反射面112的反射,通過該燈罩12的該光線通道121,并投射在該透鏡4的該入光面413,最后經由該透鏡4的該出光面414送出,由于利用該反射面112、該第一發光件22、該第二發光件23及該透鏡4的配合,來產生遠燈光形是現有技術,不再說明。
[0028]當該頭燈由該遠燈模式轉換到該近燈模式時,利用該馬達31帶動該擋板32樞擺,當該擋板32的該遮擋面320的該平連部323大致與該透鏡4的該水平軸411平齊時,該擋板32也將由非遮擋位置轉換到圖3及圖2實線所示的遮擋位置,此時,該第一發光件22及該第二發光件23產生的光線將往該反射面112投射后,經由該光線通道121通過該透鏡4,而在光線由該反射空間113進入該光線通道121時,受到該擋板32的遮擋,該頭燈將會如圖5所示產生一條明顯的截止線P,位于該截止線P的下方的部位亮度足夠,并符合近燈光形規范。由于該第二斜面部322低于該水平軸411,因此,對應該第二斜面部322區域的光線也比較亮,也就是該頭燈在鄰近車輛內側的光線是足夠,并符合大部分國家的低光速標準規范。
[0029]進一步說明的是,本實施例該頭燈除了可以產生符合截止線P規范及近燈光形之夕卜,也可以利用該補光部43的該上凹凸表面433及該下凹凸表面434,將光線往上及往兩側引導,以提高該截止線P的一個上方區域Q的亮度,也就是本實用新型該車用頭燈可以在不需要額外增加光源的情況下,通過一體成型在該透鏡4的該主聚光部41上的補光部43,來達到補充該上方區域Q的光線的目的,由于補足的光線位于該截止線P的該上方區域Q,因此,本實用新型前述結構不但可以符合大部分國家對于低光束標準規范,也可以提高車輛在行駛時的安全性。
[0030]附帶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該實施例的車用頭燈是以安裝在車輛前方左側者為例,如果該車用頭燈安裝在車輛前方的右側時,只要更換該擋板32就可以。換句話說,本實用新型該透鏡4無論使用在車輛的左側頭燈或者右側頭燈,都可以提高該截止線P的該上方區域Q的光線亮度,以提高車輛在行車時的安全性。此外,本實用新型在該透鏡4的入光面413—體成型該補光部43,除了具有以上所述的功效外,由于不需要額外加裝其他的構件,所以也具有制造方便、組裝節省空間等等的功效。
【主權項】
1.一種車用頭燈,包含:一個燈殼、一個發光模塊、一個擋板單元,以及一個透鏡,該燈殼具有一個反射空間,以及一個位于該反射空間前方的光線通道,而該發光模塊安裝在該燈殼的該反射空間內,產生的光線經由該反射空間投射到該光線通道,該擋板單元包括一個位于該光線通道內并可讓通過的光線形成一條截止線的擋板,該透鏡安裝在該燈殼的該光線通道上,并包括一個主聚光部; 其特征在于:該透鏡還包括一個由該主聚光部往該擋板方向突出并且將光線往該截止線的一個上方區域導引的補光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頭燈,其特征在于:該透鏡的該主聚光部具有一條通過一個幾何中心的水平軸,而該補光部低于該水平軸。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用頭燈,其特征在于:該透鏡的該主聚光部還具有一條通過該幾何中心的垂直軸,該垂直軸及該水平軸垂直交叉,而該補光部對稱的跨越該垂直軸。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用頭燈,其特征在于:該補光部具有一個鄰近該水平軸的上突條,以及一個位于該上突條下方的下突條,該下突條的長度小于該上突條的長度。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用頭燈,其特征在于:該上突條具有一個上凹凸表面,而該下突條具有一個下凹凸表面。6.根據權利要求2至權利要求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車用頭燈,其特征在于:該發光模塊包括一個電路板,以及與該電路板電連接的一個第一發光件、一個第二發光件,而該擋板可在一個遮擋位置及一個非遮擋位置間轉換,并具有一個朝上的遮擋面,該遮擋面具有一個平連部,以及位于該平連部相反側的一個第一斜面部、一個第二斜面部,當該擋板位于該遮擋位置時,該平連部與該水平軸平齊,而該第一發光件被該第一斜面部遮擋,該第二斜面部低于該第二發光件。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用頭燈,其特征在于:該燈殼包括一個具有該反射空間的基座,以及一個具有該光線通道并與該基座結合的燈罩,該基座還具有一個水平朝上的安裝面,以及一個與該安裝面共同界定出該反射空間的反射面,而該光線通道具有一個光出口,該透鏡安裝在該光出口處。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用頭燈,其特征在于:該透鏡的該主聚光部具有一個朝向該反射空間的入光面,以及一個與該入光面間隔的出光面,該補光部由該入光面一體突出。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用頭燈,其特征在于:該透鏡的該主聚光部具有一個朝向該反射空間的入光面,以及一個與該入光面間隔的出光面,該補光部由該入光面一體突出。
【文檔編號】F21V1/08GK205716877SQ201620578196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6月13日
【發明人】吳柏樺
【申請人】巨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