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手電筒。
背景技術:
現有的帶刀具的手電筒一般由筒身、筒頭、刀具、筒尾和發光體組成,在手電筒的后面加長一節套管,將刀具藏入內部,在同等配置的情況下,這種結構的產品長度要加長,不便于攜帶。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手電筒,其能解決現有技術的手電筒產品細長,不便于攜帶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手電筒,包括筒頭、筒身、刀具組件和壓緊固定件,所述筒身一端連接所述筒頭,另一端可拆卸連接所述壓緊固定件,所述壓緊固定件和所述筒身之間設有所述刀具組件;所述刀具組件包括刀,所述筒身包括外殼和電池支架,所述電池支架安裝于所述外殼內,所述電池支架和所述外殼間隔一定距離形成容置所述刀的第一容置腔。
優選的,所述電池支架包括第一電池支架配件和與所述第一電池支架配件適配的第二電池支架配件,所述第二電池支架配件與所述外殼間隔一定距離形成所述第一容置腔。
優選的,所述刀具組件還包括柱體,所述刀自所述柱體延伸而出,所述壓緊固定件與所述筒身之間形成用于容置所述柱體的第二容置腔。
優選的,所述筒身靠近所述壓緊固定件的一端設置有第一凹槽,所述壓緊固定件設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與所述第二凹槽配合形成所述第二容置腔。
優選的,所述壓緊固定件開設有供所述刀進出的開口,所述開口與所述第二凹槽連通。
優選的,所述刀具組件包括連接件,所述刀通過所述連接件與所述柱體連接。
優選的,所述柱體和所述筒身之間還設有密封圈。
優選的,所述筒身與所述壓緊固定件螺紋連接。
優選的,所述筒頭內安裝有強光型發光體。
相比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因所述電池支架和所述外殼間隔一定距離形成容置所述刀的第一容置腔,能將刀收容于該第一容置腔內,有效節省了空間,方便攜帶。在使用刀具時,只需要將壓緊固定件拆卸,將刀具組件取出便可使用,這種結構能夠實現手電筒與刀組合使用,不僅能夠照明,并且能夠切削東西,防身自衛,保證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提供的手電筒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手電筒的爆炸示意圖;
圖3是圖1中手電筒沿A-A的剖視圖;
圖4是圖3中手電筒的示意圖,其中筒身、刀具組件和壓緊固定件拆離,刀具組件的刀朝向筒身,刀局部容置于第一容置腔內;
圖5是圖3中手電筒的示意圖,其中筒身、刀具組件和壓緊固定件拆離,刀具組件的刀朝向壓緊固定件。
附圖標號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一種手電筒,包括筒頭1、筒身2、刀具組件3和壓緊固定件4,筒身2一端連接筒頭1,另一端可拆卸連接壓緊固定件4,壓緊固定件4和筒身2之間設有刀具組件3;刀具組件3包括刀31,筒身2包括外殼21和電池支架22,電池支架22安裝于外殼21內,電池支架22和外殼21間隔一定距離形成容置刀31的第一容置腔23(見圖3)。
因電池支架22和外殼21間隔一定距離形成容置刀的第一容置腔23,能將刀31收容于該第一容置腔23內,方便攜帶,這種結構能夠實現手電筒與刀31組合使用,不僅能夠照明,并且能夠切削東西,還能夠防身自衛,保證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優選的,電池支架22包括第一電池支架配件221和與第一電池支架配件221適配的第二電池支架配件222,第二電池支架配件222與外殼21間隔一定距離形成第一容置腔23。
如圖3所示,優選的,刀具組件3還包括柱體32,刀31自柱體32延伸而出,壓緊固定件4與筒身2之間形成用于容置柱體32的第二容置腔6。
如圖4和圖5所示,優選的,筒身2靠近壓緊固定件4的一端設置有第一凹槽24,壓緊固定件4設有第二凹槽41,第一凹槽24與第二凹槽41配合形成第二容置腔6。
優選的,壓緊固定件4開設有供刀31進出的開口42,開口42與第二凹槽41連通。在需要使用刀的情況下,使用者能夠拆下壓緊固定件4,將刀具組件3的刀31穿過該開口42而裸露于外界,柱體32放置于第二凹槽41中,將容置有該狀態刀具組件3的壓緊固定件4與筒身2固定連接,使用者即可使用刀31。
刀具組件3包括連接件(未標示),刀31通過連接件與柱體32連接。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優選的,該連接件為螺絲連接件。
優選的,柱體32和筒身2之間還設有密封圈5,這種結構能夠保證筒身內部形成密閉空間,從而使得刀31在收容于第一容置腔23的狀態和使用狀態都能夠有效防水,適合戶外各種環境的使用。具體的,當使用者需要使用刀31,例如遇到緊急情況需要防身自衛時,使用者將壓緊固定件4自筒身2上拆離,取出刀具組件3,并將刀具組件3倒置裝配,使得刀31穿過開口42而裸露于外界,柱體32放置于第一凹槽24中,將壓緊固定件4與容置有該狀態刀具組件3的筒身2固定連接,通過壓緊固定件4壓緊刀具組件3和筒身2,筒身2與密封圈5配合使得筒身2內部形成密閉空間,從而在使用者使用刀31時,筒身2內部能夠避免外界水或水蒸氣的進入,進而能適應在潮濕環境和水下使用,同時便于戶外愛好者使用。
優選的,筒身2與壓緊固定件4螺紋連接。
優選的,筒頭1內安裝有強光型發光體11。
優選的,電池支架22底部設置有減震墊(未標示),這種結構能夠避免該手電筒在震動條件下而影響筒身2內部的組件正常工作。
如圖4和圖5所示,在使用者不需要使用刀31時,刀31收容于第一容置腔23。當使用者需要使用刀31,例如遇到緊急情況需要防身自衛時,使用者將壓緊固定件4自筒身2上拆離,取出刀具組件3,并將刀具組件3倒置裝配,使得刀31穿過開口42而裸露于外界,柱體32放置于第一凹槽24中,將壓緊固定件4與容置有該狀態刀具組件3的筒身2固定連接,通過壓緊固定件4壓緊刀具組件3和筒身2,筒身2與密封圈5配合使得筒身2內部形成密閉空間,如此,該手電筒的刀31即可使用。
綜上,因電池支架22和外殼21間隔一定距離形成容置刀的第一容置腔23,能將刀31收容于該第一容置腔23內,方便攜帶,這種結構能夠實現手電筒與刀31組合使用,不僅能夠照明,并且能夠切削東西,還能夠防身自衛,保證使用者的人身安全。當使用者需要使用刀31,例如遇到緊急情況需要防身自衛時,使用者將壓緊固定件4自筒身2上拆離,取出刀具組件3,并將刀具組件3倒置裝配,使得刀31穿過開口42而裸露于外界,柱體32放置于第一凹槽24中,將壓緊固定件4與容置有該狀態刀具組件3的筒身2固定連接,通過壓緊固定件4壓緊刀具組件3和筒身2,筒身2與密封圈5配合使得筒身2內部形成密閉空間,從而在使用者使用刀31時,筒身2內部能夠避免外界水或水蒸氣的進入,進而能適應在潮濕環境和水下使用,同時便于戶外愛好者使用。
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根據以上描述的技術方案以及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以及形變,而所有的這些改變以及形變都應該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