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光學器件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透光開口、若干個反光杯連接部、兩個電線槽、基板安裝凹槽和固定部;所述透光開口設置在底板的中間,并上下貫穿底板;所述透光開口為圓形透光開口;所述若干個反光杯連接部均勻分布在底板的側邊;所述每一個電線槽從底板的下表面向上凹陷;所述兩個電線槽互相平行;所述每一個電線槽包括入線端和出線端;所述入線端設置在透光開口邊沿的下表面;所述出線端設置在底板的側邊;所述基板安裝凹槽設置在透光開口的正下方;所述基板安裝凹槽包括在基板安裝凹槽邊沿凸起的卡部;所述固定部均勻分布在底板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器件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為四邊形底板;所述反光杯連接部為兩個,分別設置在底板的兩個對邊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器件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為圓形底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器件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杯連接部包括裝配槽和設置在裝配槽末端的扣合部;所述裝配槽為單邊開口裝配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器件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配槽為弧形裝配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器件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安裝凹槽為四邊形基板安裝凹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器件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為通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學器件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的內壁設有螺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