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燈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頭燈。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技術的發展,人們對于燈具的使用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且對現有燈具產品的多功能性要求也越來越高,現有的頭燈上往往只具有單一的聚光或者泛光的功能,不能很好的適應不同環境下的使用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提供了一種頭燈。
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解決方案是: 一種頭燈,包括底座,所述的底座包括外殼與安裝在外殼上的底蓋,所述的底座上設有可活動連接的轉頭燈,所述的轉頭燈包括轉頭座與安裝在轉頭座內的led燈,所述的轉頭座上設有連接套,所述的連接套內設有透鏡,所述的透鏡包括與led燈接近的第一位置和與led燈逐漸遠離的第二位置。
所述的透鏡固定安裝在連接套上,所述的連接套的底部設有伸縮部,所述的轉頭座上設有連接槽,所述的伸縮部和連接槽通過螺紋連接,實現連接套在轉頭座內垂直方向上的伸縮,從而帶動透鏡與led燈之間距離的變化。
所述的連接套的前端還設有前蓋,所述的透鏡固定安裝在前蓋內,所述的前蓋與連接套插接配合。
所述的透鏡插接在前蓋內,所述的前蓋內壁上還設有固定槽,所述的固定槽內設有透鏡卡圈,所述的透鏡卡圈與透鏡限位配合。
所述的轉頭座內還是設有散熱架,所述的led燈安裝在散熱架上,所述的轉頭座上設有安裝槽,所述的散熱架插接在安裝槽內通過螺絲固定安裝。
所述的底座上設有鉸接座,所述的轉頭燈底部設有鉸接頭,所述的轉頭燈與底座通過鉸接座與鉸接頭鉸接配合。
所述的鉸接座處的底座上還設有轉動槽,所述的轉動槽內設有若干限位凸臺,所述的鉸接頭與限位凸臺限位配合。
所述的底座內還設有線路板,所述的線路板上設有按鈕,所述的按鈕安裝在外殼上,所述的按鈕上還設有電量顯示機構。
所述的外殼上還設有DC插座,所述的DC插座上還設有充電蓋,所述的充電蓋插接在DC插座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頭燈,包括底座,底座所述的底座上設有可活動連接的轉頭燈,轉頭座上設有連接套,所述的連接套內設有透鏡,連接套在轉頭座內垂直方向上的伸縮運動,從而帶動透鏡與led燈之間距離的變化,從而實現泛光燈和聚光燈的切換,從而適應不同環境下的使用要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轉頭燈,3-轉頭座,4-連接套, 5-前蓋,6-按鈕,7-充電蓋,11-外殼,12-底蓋,13-鉸接座,14-轉動槽,15-限位凸臺,21-鉸接頭,31-led燈,32-連接槽,33-散熱架,34-安裝槽,41-透鏡,42-伸縮部,51-固定槽,52-透鏡卡圈。
具體實施方式
現結合圖1、圖2、圖3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說明,一種頭燈,包括底座1,所述的底座1包括外殼11與安裝在外殼11上的底蓋12,所述的底座1上設有可活動連接的轉頭燈2,所述的轉頭燈2包括轉頭座3與安裝在轉頭座3內的led燈31,所述的轉頭座3上設有連接套4,所述的連接套4內設有透鏡41,所述的透鏡41包括與led燈31接近的第一位置和與led燈31逐漸遠離的第二位置。所述的透鏡41固定安裝在連接套4上,所述的連接套4的底部設有伸縮部42,所述的轉頭座3上設有連接槽32,所述的伸縮部42和連接槽32通過螺紋連接,實現連接套4在轉頭座3內垂直方向上的伸縮,從而帶動透鏡41與led燈31之間距離的變化。所述的連接套4的前端還設有前蓋5,所述的透鏡41固定安裝在前蓋5內,所述的前蓋5與連接套4插接配合。所述的透鏡41插接在前蓋5內,所述的前蓋5內壁上還設有固定槽51,所述的固定槽51內設有透鏡卡圈52,所述的透鏡卡圈52與透鏡41限位配合。本實用新型通過連接套4在轉頭座3內垂直方向上的伸縮運動,從而帶動透鏡41與led燈31之間距離的變化,從而實現泛光燈和聚光燈的切換,從而適應不同環境下的使用要求。
所述的轉頭座3內還是設有散熱架33,所述的led燈31安裝在散熱架33上,所述的轉頭座3上設有安裝槽34,所述的散熱架33插接在安裝槽34內通過螺絲固定安裝。
所述的底座1上設有鉸接座13,所述的轉頭燈2底部設有鉸接頭21,所述的轉頭燈2與底座1通過鉸接座13與鉸接頭21鉸接配合。所述的鉸接座13處的底座1上還設有轉動槽14,所述的轉動槽14內設有若干限位凸臺15,所述的鉸接頭21與限位凸臺15限位配合。
所述的底座1內還設有線路板,所述的線路板上設有按鈕6,所述的按鈕6安裝在外殼11上,所述的按鈕上還設有電量顯示機構,當電量充足是,按鈕顯示綠色的光,當電量不足時,按鈕顯示紅色光,提醒使用者更換電池。
所述的外殼11上還設有DC插座,所述的DC插座上還設有充電蓋7,所述的充電蓋7插接在DC插座上。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屬于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