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照明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降低風阻的高桿燈。
背景技術:
目前,照明燈具的作用已經不僅僅局限于照明,也是家居的眼睛,更多的時候它起到的是裝飾作用。因此照明燈具的選擇會涉及到材質、種類、風格品位等諸多因素就要更加復雜得多,它不僅涉及到安全省電,而且一個好的燈飾,可能一下成為裝修的靈魂。常見的燈除了家用以外,例如:道路兩旁,庭院廣場等,還在許多領域有應用,而高桿燈作為現代廣場內部必備照明裝置,雖然在廣場、庭院內廣泛使用,但是其在高度較高時的受風的影響很大,易掉落造成事故的問題仍無法得到很好的解決。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降低風阻的高桿燈,操作簡便,便捷易用,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降低風阻的高桿燈,包括燈桿和燈盤,所述燈桿上固定安裝有保護層,且固定安裝在燈桿的外表面。在燈桿的下部固定安裝有底座和固定孔,所述固定孔設置在底座的內部,在燈桿與底座之間固定安裝有防滑墊,燈桿與底座之間通過防滑墊固定連接,所述燈桿的上部固定安裝有避雷針,且在燈桿與避雷針之間還設置有遮雨棚;所述燈盤固定安裝在遮雨棚與燈桿之間,且燈盤通過圍繞其外圍的支架與燈框相連接,在燈框上表面的固定安裝有驅動電源,所述驅動電源通過安裝在其下方的燈框與連接桿固定連接,在驅動電源的右側還設置有伸縮桿。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燈桿與燈盤之間還固定安裝有絕緣墊。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驅動電源與燈框之間通過風向板固定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燈桿與底座所用的材料為不銹鋼材料。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固定孔的數量為兩個,且分別設置在燈桿的兩側。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降低風阻的高桿燈,通過在燈桿的外表面設置保護層,能夠有效的保護燈桿不受破壞,通過在燈框與驅動電源之間設置風向板,當風吹的時候風向板時,風向板收到風力的作用,會產生運動,從而帶動驅動電源驅動伸縮桿使燈框調整方向,減小風的阻力,從而保護高桿燈,避免了燈因受到風力影響而失去照明功能或發生墜落傷人的情況發生。通過在燈盤的上方設置避雷針,能夠有效的防雷,通過在燈盤與避雷針之間設置遮雨棚,能夠在陰雨天氣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電子器件受潮。該降低風阻的高桿燈,簡單快捷,方便易用,適用于廣場、庭院等需要照明范圍較廣的區域。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燈框結構圖。
圖中:1-燈桿;2-燈盤;3-保護層;4-底座;5-固定孔;6-防滑墊;7-避雷針;8-遮雨棚;9-支架;10-燈框;11-驅動電源;12-連接桿;13-伸縮桿;14-絕緣墊;15-風向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降低風阻的高桿燈,包括燈桿1和燈盤2,燈桿1上固定安裝有保護層3,且固定安裝在燈桿1的外表面。在燈桿1的下部固定安裝有底座4和固定孔5,固定孔5設置在底座4的內部,在燈桿1與底座4之間固定安裝有防滑墊6,燈桿1與底座4之間通過防滑墊6固定連接,燈桿1的上部固定安裝有避雷針7,且在燈桿1與避雷針7之間還設置有遮雨棚8;燈盤2固定安裝在遮雨棚8與燈桿1之間,且燈盤2通過圍繞其外圍的支架9與燈框10相連接,在燈框10上表面的固定安裝有驅動電源11,驅動電源11通過安裝在其下方的燈框10與連接桿12固定連接,在驅動電源11的右側還設置有伸縮桿13。
其中,燈桿1與燈盤2之間還固定安裝有絕緣墊14。
其中,驅動電源11與燈框10之間通過風向板15固定連接。
其中,燈桿1與底座4所用的材料為不銹鋼材料。
其中,固定孔5的數量為兩個,且分別設置在燈桿1的兩側。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該降低風阻的高桿燈,通過在燈桿1的外表面設置保護層3,能夠有效的保護燈桿1不受破壞,通過在燈框10與驅動電源11之間設置風向板15,當風吹的時候風向板15時,風向板15收到風力的作用,會產生運動,從而帶動驅動電源11驅動伸縮桿13使燈框10調整方向,減小風的阻力,從而保護高桿燈,避免了燈因受到風力影響而失去照明功能或發生墜落傷人的情況發生。通過在燈盤2的上方設置避雷針7,能夠有效的防雷,通過在燈盤2與避雷針7之間設置遮雨棚8,能夠在陰雨天氣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電子器件受潮。該降低風阻的高桿燈,簡單快捷,方便易用,適用于廣場、庭院等需要照明范圍較廣的區域。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