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散熱器、光度調節組件、固定組件、防護板和面板;
所述光源固定于所述散熱器的內部頂端;所述光度調節組件包括導光柱和反光杯;所述導光柱罩設于所述光源的外部;所述反光杯套設于所述導光柱的外部,并固定于所述散熱器內部;
所述固定組件包括擴展環、面環和兩個彈性圈;所述擴展環套設于所述散熱器的外部;所述面環套設于所述擴展環的外部;兩個所述彈性圈分別設置于所述擴展環與所述散熱器之間和所述擴展環與所述面環之間,形成卡接固定;
所述防護板蓋在所述導光柱的底部,并卡接于所述擴展環內;所述面板蓋在所述擴展環的底部,并卡接于所述面環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杯的底部設置有向外延伸的卡接環,所述卡接環卡接于所述散熱器與所述防護板之間;所卡接環與所述防護板之間還設置有第一密封環。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環與所述散熱器之間設置有第二密封環。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環和所述第二密封環分別為硅膠、橡膠或丁腈橡膠中的任意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擴展環包括上卡接部和下卡接部;所述擴展環為圓臺結構,并且其外側由所述上卡接部和所述下卡接部組合形成階梯結構;所述上卡接部與所述散熱器相互卡接;所述下卡接部與所述面環相互卡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器的下部外側開設有第一環形凹槽,所述上卡接部的頂部設置有第一卡接套;所述彈性圈內嵌于所述第一環形凹槽內,并與所述第一卡接套的內側形成過盈配合。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卡接部的外側開設有第二環形凹槽,所述面環設置有第二卡接套;所述彈性圈內嵌于所述第二環形凹槽內,并與所述第二卡接套的內側形成過盈配合。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板和所述面板分別為透明玻璃、透明塑料、磨沙玻璃、磨沙塑料、擴散板或防眩光格網中的任意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圈為彈性橡膠圈或彈性硅膠圈。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易組裝的燈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LED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