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集成到服裝中的照明單元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用于集成在服裝(70)中的照明單元(10),具有至少一個照明元件(12)、至少一個載體(14),其中,所述載體(14)具有至少一個載體材料。本發明建議,飾邊(24)被集成到所述載體材料中。
【專利說明】
用于集成到服裝中的照明單元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集成在服裝中的照明單元。
【背景技術】
[0002]由EP2 418 417 A2已知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照明單元。
【發明內容】
[0003]根據本發明的、具有獨立權利要求特征的照明單元設置用于集成在服裝中。無論在職業環境還是私人環境中,通過如下方式提高對服裝穿著者的保護,使服裝穿著者在黑暗環境中也是可見的。根據本發明的照明單元包括至少一個照明元件。
[0004]照明元件設置用于發出可見光。
[0005]特別地,可見光在此指的是尤其具有以下顯示特征的光:
[0006].光色的變化
[0007].光強度的變化
[0008].不同長度的光脈沖
[0009].不同亮度的光脈沖
[0010].光運動方向變化的跑馬光(Lauflicht)
[0011 ].光脈沖,脈沖頻率和/或亮度可變
[0012]有利地,所述照明單元包含至少一個載體。所述載體有利地具有一個載體材料。優選地,載體材料是硅酮。但是也可設想,載體材料由熱塑性彈性體、由彈性體、由橡膠、由PVC、由聚乙烯、由聚丙烯、由聚異丁烯或者類似材料構成。本發明建議,一個飾邊(Biese)設置在所述載體材料上。這具有優點:所述照明單元能夠好地集成在服裝中。此外還可實現多樣化的設計變型。
[0013]通過從屬權利要求中給出的特征可實現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系統的有利擴展。
[0014]在一個根據本發明的有利實施方式中,飾邊具有縱向側a?。在此,所述飾邊的縱向側a?有利地平行于照明單元的軸向延伸方向z延伸。照明單元的軸向延伸方向z尤其理解為照明單元在照明單元的軸向方向上的延伸。這具有優點:照明單元能以成本有利且簡單的方式集成到服裝中。
[0015]在一有利實施方式中,飾邊至少部分地與載體材料一件式地構造。由此,飾邊的材料優選地是硅酮。但是也可設想,飾邊的材料由熱塑性彈性體、由彈性體、由橡膠、由PVC、由聚乙烯、由聚丙烯、由聚異丁烯或者類似材料構成。
[0016]在另一有利實施方式中,紡織飾邊布置在由硅酮制成的飾邊周圍。但也可將紡織飾邊布置在載體上,由此能實現照明單元特別穩定地集成在紡織品中。
[0017]在一特別有利的實施方式中,照明單元被集成在紡織品中。在此,紡織品尤其理解為一種由紡織纖維制成的產品,如棉纖維、羊毛、聚酯、彈性纖維、混紡織物、尼龍或類似物以及用此制成的中間產品,如紗線(Garne)或者捻線(Zwirne)。這可實現以特別有利的方式形成具有集成式照明單元的紡織品。
[0018]在一特別有利的實施方式中,照明單元被集成在紡織品和服裝之間。這具有優點:照明單元在此能特別穩定地集成在服裝中。
[0019]在另一有利的實施方式中,紡織品以形成隧道狀接收區域的形式包圍照明單元。如果隧道狀接收區域具有紡織飾邊并且如果將該紡織品集成到服裝中,那么由此照明單元能特別穩定地集成在服裝中。
[0020]為了提高照明單元集成到紡織飾邊中的穩固性,將紡織飾邊交織、編織、縫合、平鋪、褶縫或者粘合在至少一個照明元件周圍。在以下實施方式中解釋了用來提高照明元件集成到紡織飾邊中的穩固性的其它實施方式。
[0021]在另一有利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增強元件至少部分圍繞至少兩個照明元件地集成到載體材料中,以便提高照明元件集成到飾邊中的穩固性。
[0022]在另一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至少一個填料集成到載體材料中,以便提高照明元件集成到飾邊中的穩固性。可使用光折射的填料,尤其是漫射光的填料,如礦物粉塵、塑料顆粒、金屬顆粒或類似物。
[0023]在一有利實施方式中,飾邊具有至少一個凸起部。由此照明單元能特別有利地縫入到服裝中,或者以類似方式合到服裝中。
[0024]在另一有利的實施方式中,飾邊具有至少一個凹進縫。由此照明單元能特別有利地縫入到服裝中,或者以類似方式合到服裝中。
[0025]照明單元有利地布置在反射元件旁側、旁邊或者上。反射元件理解為將射到反射元件上的光往回反射的元件。在此,照明單元有利地至少部分地集成到反射元件中。替代地,照明單元布置在兩個反射元件之間。
[0026]反射元件有利地安置在服裝上。服裝尤其理解為諸如夾克或者背心尤其是安全背心之類的紡織產品。服裝有利地被承載者穿戴。由于反射器將射在服裝上的光反射回去,因此可通過光發射源檢測到該服裝的承載者。
[0027]在一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紡織品被集成在服裝中。服裝可以是夾克、背心或類似物。通過將紡織品集成在服裝中,可使得該服裝具有照明單元的優點。
[0028]其它優點和符合目的的實施方式由【附圖說明】和附圖得出。
【附圖說明】
[0029]在附圖中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照明單元、以及服裝的實施方式。
[0030]附圖示出:
[0031]圖1以示意圖示出根據本發明的照明單元,
[0032]圖2根據本發明的照明單元的紡織品集成,
[0033 ]圖3根據本發明的照明單元的兩個實施方式,
[0034]圖4根據本發明的照明單元的五個實施方式,
[0035]圖5表示拉力和壓力關系的第一圖,
[0036]圖6根據本發明的照明單元的兩個實施方式,
[0037]圖7根據本發明的照明單元與紡織品集成的兩個實施方式,
[0038]圖8服裝的三個實施方式,
[0039]圖9包括多個服裝的系統。
【具體實施方式】
[0040]不同實施例中出現的相同構件使用相同的附圖標記。
[0041]圖1示出一種照明單元10。照明單元10設置用于集成在服裝中。
[0042]照明元件12被布置在照明單元10中。照明元件12實施為LED。但是也可設想,照明元件12實施為本領域技術人員認為合理的其它光源。
[0043 ]如圖1中清楚的,照明單元1具有載體14 ο載體14包含將照明元件12包圍的載體材料。優選地,載體材料是硅酮。但是也可設想,載體材料由熱塑性彈性體、由彈性體、由橡膠、由PVC、由聚乙烯、由聚丙烯、由聚異丁烯或者類似材料構成。
[0044]照明單元1在軸向方向上以長度I照明延伸。在此,長度I照明是從照明單元1的端面20直至照明單元10的背面22的幾何延伸距離。在圖1的實施例中,長度I照i沿著照明單元10的軸向延伸方向z延伸。照明單元10的長度I獅在該實施例中至少為80mm。優選地,長度Ip溯在200至350mm之間。
[0045]飾邊24具有縱向側a級向。在圖1的實施例中,飾邊24的縱向側a_平行于照明單元1的軸向延伸方向z延伸。
[0046]照明單元1的載體14具有外直徑d外。照明單元1的外直徑d外在照明單元1的長度Ip,棚范圍上變化地構造。照明單元1的具有外直徑d外的載體14在橫截面中圓形地構造。但也可設想,載體14在橫截面中橢圓形地構造或者構造為其它形狀的封閉曲線。飾邊24布置在載體材料上。飾邊24設置用于使照明單元10可與服裝相連接。
[0047]在圖1的實施例中,飾邊24與載體材料一件式地構造。由此,飾邊24的材料優選是硅酮。但是也可設想,飾邊24的材料由熱塑性彈性體、由彈性體、由橡膠、由PVC、由聚乙烯、由聚丙烯、由聚異丁烯或者類似材料構成。
[0048]圖2示出飾邊24的紡織集成。紡織飾邊26布置在飾邊24周圍。紡織飾邊26在此以交織、編織、縫合、平鋪、褶縫、粘合或者類似方式布置在飾邊24周圍。照明單元10通過紡織飾邊26的縫紉布置在紡織品60上。圖2示出了線縫28的走向。但也可設想,照明單元10通過粘合或類似方式安置在紡織品60上。
[0049]圖3示出照明單元1a和1b的兩個實施方式。在照明單元1a和1b的橫截面中,載體14a和14b的外直徑d外不是曲線形地走向。載體14a在橫截面中包括一個平坦區域30a,該平坦區域在相對于載體14a橫截面的第一個徑向方向In和相對于載體14a橫截面的第二個徑向方向匕上延伸。凸出區域32a在方向In上撐開。在此,平坦區域30a在凸出區域32a的兩側延伸。
[0050]載體14b在橫截面中包括一個平坦區域30b,該平坦區域在相對于載體14b橫截面的第一個徑向方向In和相對于載體14b橫截面的第二個徑向方向h2上延伸。凸出區域32b在方向In上撐開。在此,平坦區域30b在凸出區域32b的一側上延伸。
[0051 ]圖4示出照明單元1c至1g的五個實施方式。照明單元1c具有兩個照明元件12ci和12c2。紡織飾邊26c以交織、編織、褶縫、粘合或者類似方式布置在照明元件12(^和12(32周圍。
[0052]照明單元1d具有兩個照明元件12di和12d2。增強元件34d集成到載體材料中。所述增強元件34d在此布置在兩個照明元件12cU和12d2周圍。增強元件34d可由織物或類似物構成。在此,所述織物集成到載體材料中,并且至少部分包圍這兩個照明元件12cU和12d2。
[0053]照明單元1e具有兩個照明元件12ei和12e2。照明單元1e具有整平區域30e。增強元件34e包圍兩個照明單元12ei和12e2。
[0054]照明單元1f具有兩個照明元件12f !和12f 2。照明單元1f具有整平區域30f。增強元件34f布置在載體材料中,而不包圍這兩個照明元件12f JP12f2。
[0055]照明單元1e具有兩個照明元件12ei和12e2。填充材料36集成到照明單元1e的載體材料中。填充材料36由纖維元件制成,例如織物纖維、玻璃纖維或類似物。照明元件12ei和12e2布置在填充材料36中。
[0056]圖5示出照明元件12在照明單元10的橫截面中的有利布置結構,由此照明元件12布置在就拉應力和壓應力而言應力特別小的區域中。
[0057 ]圖6示出照明元件I Oh和10 j的另外兩個實施方式。照明單元I Oh具有飾邊24h。飾邊24h示出凸起部50。
[0058]照明單元I Oj具有飾邊24 j。飾邊24 j包括凹進縫52。
[0059]圖7示出照明單元10的紡織品集成的實施方式。
[0060]在一個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照明單元10集成在紡織品60和服裝70之間。紡織品60和服裝70可縫合在一起,或者以類似方式合在一起。
[0061]在另一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紡織品60這樣包圍照明單元10,使得產生隧道狀接收區域72。隧道狀接收區域72至少部分地接收照明單元10。
[0062]在另一實施方式中,隧道狀接收區域72具有紡織飾邊26。
[0063]圖8示出服裝70a至70c的三個實施方式。在此,所述服裝70a至70c構造為安全背心。但也可設想,使用任意一種服裝。安全背心70a至70c具有照明元件10和反射器80。在一個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將照明單元10布置在反射元件80旁或者布置在反射元件上。
[0064]圖9示出包括多個服裝的系統100。該系統100包括夾克或背心110、褲子120、兩個手套130a和130b、兩個鞋子140a和140b以及頭盔150。
【主權項】
1.用于集成在服裝(70)中的照明單元(10),其具有至少一個照明元件(12)、具有至少一個載體(14),其中,所述載體(14)具有至少一個載體材料,其特征在于,飾邊(24)安置在所述載體材料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飾邊(24)具有縱向側,其中,所述飾邊(24)的縱向側_平行于所述照明單元(1)的軸向延伸方向z延伸。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飾邊(24)尤其與所述載體材料一件式地構造。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紡織飾邊(26)尤其布置在所述飾邊(24)周圍或者在所述載體(14)上。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10)集成在紡織品(60)之中。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10)集成在紡織品(60)和服裝(70)之間。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紡織品(60)這樣包圍所述照明單元(10),使得產生接收所述照明單元(10)的隧道狀接收區域(72)。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隧道狀接收區域(72)具有紡織飾邊(24)。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紡織飾邊(24)交織、編織、縫合、平鋪、褶縫或粘合在所述至少一個照明元件(10)周圍。10.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增強元件(34)至少部分地在所述至少兩個照明元件(1a,1b)的周圍集成到所述載體材料中。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填充材料(36)集成到所述載體材料中。1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飾邊(24)包含至少一個凸起部(50)。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照明單元(10),其特征在于,所述飾邊(24)包含至少一個凹進縫(52)。14.服裝(70),其具有紡織品(60)與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照明單元(10)。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服裝(7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單元(10)布置在反射元件(80)旁或者在反射元件上。
【文檔編號】F21V33/00GK106016212SQ201610310768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6日
【發明人】J·沙多, R·福爾默, F·埃森魏因, M·舒勒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