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托鏈式編籠機,其特征在于,包括:鋼筋籠旋轉機構(1)、升降門架(2)、鋼筋托盤(3)、鋼筋驅動機構(4)、移動小車(5)、移動小車驅動機構(6)、中心升降機(13)、托鏈(14)、門架小車行走機構(15)和門架驅動小車(16);
所述鋼筋籠旋轉機構(1)的兩端各設有一個升降門架(2),升降門架(2)旁側設有中心升降機(13),中心升降機(13)通過吊繩與所述鋼筋籠旋轉機構(1)相連接;
所述鋼筋籠旋轉機構(1)、托鏈(14)和門架小車行走機構(15)均設置在所述門架驅動小車(16)上,所述托鏈(14)位于所述鋼筋籠旋轉機構(1)中間位置的底部,所述托鏈(14)與所述鋼筋籠旋轉機構(1)相配合;
所述鋼筋托盤(3)為旋轉式的,鋼筋纏繞在所述鋼筋托盤(3)上,鋼筋通過鋼筋驅動結構(4)與所述鋼筋籠旋轉機構(1)相連接,在所述鋼筋驅動機構(4)與鋼筋籠旋轉機構(1)之間設置了鋼筋壓緊輪(7);
所述鋼筋托盤(3)位于所述移動小車(5)上,移動小車驅動機構(6)與所述移動小車(5)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鏈式編籠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軌道(12),所述移動小車(5)位于軌道(12)上滑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鏈式編籠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滑道(17),所述門架驅動小車(16)位于所述滑道(17)上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鏈式編籠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托盤(3)設有底部承托部件(31)和鋼筋纏繞部件(32),底部承托部件(31)位于所述移動小車(5)上,所述鋼筋纏繞部件(32)位于底部承托部件(31)上方,沿豎直方向旋轉,該鋼筋纏繞部件(32)具有多個環形設置的支撐桿(3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鏈式編籠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動小車(5)上設有鋼筋導向輪(8)和鋼筋輸送輪(9),所述移動導線輪改變鋼筋托盤(3)上鋼筋的方向,鋼筋導向輪(8)、鋼筋輸送輪(9)和鋼筋驅動機構(4)并列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托鏈式編籠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筋驅動機構(4)為電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鏈式編籠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托鏈(14)為三組。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托鏈式編籠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門架(2)上設有兩個定滑輪,用于改變吊繩的方向,其中一個位于升降門架(2)頂角處,另一個位于所述鋼筋籠旋轉機構(1)正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