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加工機械,具體是一種閥門加工鉆孔機。
背景技術:
目前,在閥門等氣功部件的制造過程中,經常需要對工件進行鉆孔作業,能夠實現后續的加工工序?,F有的鉆孔設備將工件固定在工作臺上,通過上下移動鉆頭來進行鉆孔,但是這種結構橫向調節不足,不能夠適應較多的工件,需要停機在進行調節,使用不便,影響加工效率;另一方面,鉆孔設備在工作是產生的噪聲較大,影響周圍環境,不利于生產。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降低噪聲,改善加工環境,鉆孔位置準確,提高加工產品質量的閥門加工鉆孔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閥門加工鉆孔機,包括底座、機架、調節電機、鉆孔電機和移動座;所述機架固定焊接在底座上,機架為倒置的L型結構;所述調節電機固定安裝在機架的頂部,在調節電機的外側罩設有消音罩,調節電機的輸出軸向下,在調節電機的輸出軸上固定連接有絲桿,絲桿豎直向下,在絲桿的下端設有支撐板,支撐板固定焊接在機架上,支撐板與絲桿轉動連接;所述機架頂部的左端向下豎直固定有限位桿,在所述限位桿和絲桿上安裝有移動座,限位桿與移動座滑動連接,絲桿與移動座螺紋連接;鉆孔電機固定在移動座的下端,在鉆孔電機的輸出軸上固定安裝有鉆頭;所述鉆頭的下方設有工作臺,工作臺上設置有夾緊裝置;所述底座上表面水平設置有一滑軌,滑軌與工作臺的下表面滑動連接,在工作臺的左端轉動連接有螺桿,螺桿水平向左穿過固定于底座上的固定板,且螺桿與固定板螺紋連接,在螺桿的左端固定有搖把;所述底座的下端安裝有滾輪,在底座的中部水平設置有一層減震帶。
進一步的:所述消音罩內填充有消音棉。
進一步的:所述限位桿與絲桿的長度相等。
進一步的:所述減震帶的材質為橡膠,厚度為20~30mm。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在電機的外側罩有消音罩,使電機運行時產生的噪聲減弱,底座上設置的減震帶使底座對地面的沖擊減小,避免底座振動,降低噪聲的產生,改善加工環境;工作臺能夠左右進行微調,使鉆孔位置在準確的位置上,提高鉆孔精度,提高加工產品質量。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閥門加工鉆孔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機架,3-調節電機,4-鉆孔電機,5-移動座,6-限位桿,7-絲桿,8-支撐板,9-鉆頭,10-工作臺,11-固定板,12-螺桿,13-滑軌,14-夾緊裝置,15-搖把,16-減震帶,17-滾輪,18-消音罩。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閥門加工鉆孔機,包括底座1、機架2、調節電機3、鉆孔電機4和移動座5;所述機架2固定焊接在底座1上,機架2為倒置的L型結構;所述調節電機3固定安裝在機架2的頂部,在調節電機3的外側罩設有消音罩18,消音罩18內填充有消音棉,調節電機3的輸出軸向下,在調節電機3的輸出軸上固定連接有絲桿7,絲桿7豎直向下,在絲桿7的下端設有支撐板8,支撐板8固定焊接在機架2上,支撐板8與絲桿7轉動連接;所述機架2頂部的左端向下豎直固定有限位桿6,限位桿6與絲桿7的長度相等,在所述限位桿6和絲桿7上安裝有移動座5,限位桿6與移動座5滑動連接,絲桿7與移動座5螺紋連接,通過調節電機3帶動絲桿7轉動,從而使移動座5上下移動,限位桿6能夠保證移動座5在豎直方向上移動,避免移動座5發生偏移;鉆孔電機4固定在移動座5的下端,在鉆孔電機4的輸出軸上固定安裝有鉆頭9;所述鉆頭9的下方設有工作臺10,工作臺10上設置有夾緊裝置14,夾緊裝置14將閥門工件夾緊固定在工作臺10上,避免其松動;所述底座1上表面水平設置有一滑軌13,滑軌13與工作臺10的下表面滑動連接,使工作臺10能夠在底座1上左右滑動,改變位置,在工作臺10的左端轉動連接有螺桿12,螺桿12水平向左穿過固定于底座1上的固定板11,且螺桿12與固定板11螺紋連接,在螺桿12的左端固定有搖把15,通過轉動搖把15,使螺桿12轉動,從而使螺桿12左右移動,帶動工作臺10左右移動;所述底座1的下端安裝有滾輪17,使裝置方便推動,移動快速,在底座1的中部水平設置有一層減震帶16,減震帶16的材質為橡膠,厚度為20~30mm,減震帶16降低底座1對地面的沖擊,降低噪聲。
本實用新型在電機的外側罩有消音罩,使電機運行時產生的噪聲減弱,底座上設置的減震帶使底座對地面的沖擊減小,避免底座振動,降低噪聲的產生,改善加工環境;工作臺能夠左右進行微調,使鉆孔位置在準確的位置上,提高鉆孔精度,提高加工產品質量。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