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波峰焊錫槽是波峰焊錫爐的重要組成部分,波峰焊錫槽的好壞直接影響到線路板的焊孔焊錫的過孔質量的好壞,因此,波峰焊錫槽的結構設計等就顯得尤為重要。
目前,目前錫槽口寬度都是固定的,錫流的寬度也是固定的,有時沒法達到焊接所需。此外,現有的產品由于設計的問題,有時會把很高的連接器放在板底,這樣就會給波峰焊焊接帶來很大的難度.因為我們現在的錫槽口擋板都是平的,高度一致的,而板底增加連接器后治具底部就要打補丁保護連接器,為防止卡板,我們采用把錫槽口前擋板進行切割,雖然保證了板子可以正常通過錫波,但給設備帶來了破壞,而且如果量大或多機種使用此連接器設計時我們就要再破壞其他錫槽擋片滿足生產。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其既可以改變錫流的寬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其可以改變錫流的寬度。
為達上述目的,一種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其適用于一錫槽,套設于該錫槽的錫槽口上,其包括:
二個固定板,該二個固定板之間間隔的距離與該錫槽口的長度相當,用于分別抵靠在該錫槽口的兩端;以及
二個調節板,該二個調節板間隔設置在該二個固定板之間且允許相對調整彼此之間的開合角度,該兩個固定板分別抵靠在該錫槽口的兩端時,該二個調節板位于該錫槽口的上方,且該二個調節板的下端分別緊鄰該錫槽口的上端緣。
優選地,該二個調節板通過調整螺絲間隔設置在該二個固定板之間,該二個調節板借由該調整螺絲相對調整彼此之間的開合角度。
優選地,其中一調節板上開設一第一缺口。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的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進一步增設一缺口調整件,其開設有一第二缺口,該第二缺口的尺寸不同于該第一缺口,該缺口調整件安裝于該其中一調節板的該第一缺口處。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的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進一步增設一補缺件,其安裝于該其中一調節板的第一缺口處,遮擋該第一缺口。
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實用新型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通過將本實用新型的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套于該錫槽的錫槽口上,該二個固定板分別抵靠在該錫槽口的兩端,該二個調節板位于該錫槽口的上方,且該二個調節板的下端分別緊鄰該錫槽口的上端緣,通過調整螺絲調整該二個調節板之間的張合度,從而調整錫波的寬度,藉此,可調整錫流的寬度,此外,本實用新型于其中一調節板上開設一第一缺口,達到防止卡板的效果,本實用新型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進一步增設一缺口調整件,其可適應不同尺寸的補丁的需要。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組裝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另一較佳實施例的立體組裝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另一較佳實施例安裝缺口調整件的立體組裝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2,其適用于一錫槽1,套設于該錫槽1的錫槽口10上,包括二個固定板20以及二個調節板21。
該二個固定板20之間間隔的距離與該錫槽口10的長度相當,用于分別抵靠在該錫槽口10的兩端。
該二個調節板21間隔設置在該二個固定板20之間且允許相對調整彼此之間的開合角度,該二個調節板21位于該錫槽口10的上方,且該二個調節板21的下端分別緊鄰該錫槽口10的上端緣,避免該調節板21與該錫槽口10的上端緣之間產生間隙。
在本實施例中,該二個調節板21通過調整螺絲22間隔設置在該二個固定板20之間,該二個調節板21借由該調整螺絲22相對調整彼此之間的開合角度。
如圖2,在另一實施例中,為防止卡板,其中一調節板21上開設一第一缺口211。
如圖2-3所示,為了適應不同尺寸的補丁的需要,本實用新型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2進一步增設一缺口調整件23,其開設有一第二缺口230,該第二缺口230的尺寸不同于該第一缺口211,該缺口調整件23安裝于該其中一調節板21的該第一缺口211處,調整本實用新型的缺口的大小。
如圖2所示,在沒有補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2進一步增設一補缺件24,其安裝于該其中一調節板21的第一缺口211處,遮擋該第一缺口211,該將本實用新型的缺口補上。
當要使用時,將本實用新型的可調錫槽口擋板裝置2套于該錫槽1的錫槽口10上,該二個固定板20分別抵靠在該錫槽口10的兩端,該二個調節板21位于該錫槽口10的上方,且該二個調節板21的下端分別緊鄰該錫槽口10的上端緣,通過調整螺絲22調整該二個調節板21之間的張合度,從而調整錫波的寬度,此外,為解決焊接少錫或連錫時還可以通過調整另一調節板21高度達到要求,少錫時就把后調節板21向內調,連錫多是就把另一調節板21向外調,減少連錫。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